聽證會的主題是:"政治過渡期的法律:東亞的經驗教訓及中國的前進道路"。
博克爾說,為了幫助普通中國公民在決定國家前途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國務院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投入1900萬美元,用於旨在促進中國的法治、公民社會、人權和民主的項目。
她說:"通過我們的法治項目,美國得以支持中國具有改革思想的人士以及他們進行的結構性改革,以增加法律和政治領域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對各種權利的保護。"
博克爾說,一些中國公民公開呼籲實行法治。
她說:"我們的責任就是使這些人的呼聲更加響亮,並在他們尋求建立起能確保永久自由的制度的過程中幫助他們。"
博克爾說,雖然中國政府採取了增強法治的行動,而且2004年有關保護人權的憲法修正條款的通過"是值得歡迎的消息",但是,中國需要為建立獨立的司法系統而努力。
博克爾說,目前法律手段被中國政府用於監管宗教和政治團體,而不是用於保護人民的權利。她說,法律被政府用於鎮壓像熱比婭•卡德爾這樣的人權活動人士及和平的政治活動人士。卡德爾是一位企業家,她於1999年前往會見美國國會官員討論人權問題的途中遭到逮捕並被監禁了五年。
博克爾說,中國需要進行司法改革,特別是在處理社會騷亂事件方面。
博克爾說:"中國在過去20年中在經濟上取得了巨大進步,但為了實現可持續的國內發展並融入國際社會,我們鼓勵中國確立保護財產權、中國公民可以相信並用於解決爭端的法律體系。" 她特別提到了中國多個省份發生的勞工抗議活動和土地問題引起的衝突。
博克爾認為,就目前狀況而言,有幾種做法損害了中國刑事程序的公正性和可信度。這些做法包括:
-- 被告在無適當法律代表的情況下受審;
-- 判決當天處決罪犯,而不為充分執行合法的訴訟程序留有餘地;
-- 逼供;
-- 缺乏辯護律師;
-- 執法機構操縱程序性規則;
-- 警察、法官和公眾普遍假設被告有罪;
-- 法庭受到司法系統以外因素的影響。
博克爾說:"法治的含義超出法律條文和公開的法庭。實行法治要求擁有能夠公正、透明和以始終如一的標準執行法律的獨立機構,要求政治領導人就像普通老百姓那樣,使其本人及其權力服從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