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在位僅13年,於公元1735年,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因心力交瘁,暴猝在自己的御案旁。他被稱為「中國歷史上最勤勉的皇帝」。雍正留下的朱批奏折達35000多件,其總字數以13年的總天數相除,平均每天批示8000多字。撇開雍正皇帝的功過是非不談,光說這每天批寫8000多字,就不是現在一般的「公僕」們所能望其項背。雍正的勤於政事於此可見一斑。
雍正的前任聖祖皇帝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嚴峻的形勢下,不管是為公還是為私,清理積欠、誅殺貪官,都是勢在必行。雍正別無選擇。
雍正在位時誅殺貪官不計其數。但他的反腐措施並不僅此,除懲治誅殺貪官以外,雍正還有三項更為徹底的措施:一、絕不放過貪官的涉案的親戚和子孫。二、讓貪官「死而不已」。三、殺貪官給官看。
貪官們的罪一經核實,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個乾淨,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從請託,務必嚴加議處。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可見當時官場上對這個「刻薄皇帝」的怨毒之深。但「亂世用重典」,為國家計,為社稷計,不如此不足以撥亂反正。沒有雍正大刀闊斧的整頓吏治、肅清貪官、清理積欠,就不會有後來的「乾隆盛世」。
由此看來,貪官們只有「死路一條」了。可是,在雍正時代貪官連「死路一條」都沒有。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範,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雍正下令:「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賬!」雍正指出,這些傢伙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就想一死抵賴,犧牲性命保住財產,讓子孫後代享用。因為依照人之常情,殺人不過頭點地。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這一套,他不管什麼常情不常情,罵名不罵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誰也別想有僥倖心理。不錯,反腐敗連死人都不放過,追窮寇一直追到閻王爺那裡,表面上看起來是狠了一點。但在貪污成風的年代,不下這樣一個狠心,就剎不住貪污腐敗之風。按照現代法治的觀念,這都是不對的。但雍正年代本身就不是法制社會,雍正的這些措施也算是以毒攻毒。
雍正繼位不久就發生山西虧空和科場舞弊兩大案件。經審理,山西巡撫諾敏與下屬官僚「上下其手,內外勾結」,致使山西庫銀虧空四百多萬兩;恩科主考官張廷璐泄漏考題、收受賄賂,營私舞弊,罪大惡極。雍正原本是要把諾敏「腰斬」、把張廷璐「凌遲」,經大臣諫勸,改為諾敏「賜死」、張廷璐「腰斬」。雍正下令:「傳旨給順天府和京師各大衙門,讓那裡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諾敏、張廷璐行刑時,不論是否沾親帶故,也不論是不是門生好友,統統都到西市去『觀刑』。讓所有的人都去給這兩個墨吏送行,大有好處!」-- 這就是殺貪官給官看。對此,雍正還有一番高論:「殺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當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許不去,朕就是要讓他們好好看看,看得心驚肉跳,看得筋骨酥軟,看得魂消魄喪,看得夢魂不安!這樣,以後他們的黑眼珠盯著白銀子時,就會有所驚覺,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就得想法給自己留條後路!朕告訴你們,這些當官的,都自稱是孔子和孟子的門徒,讓他們見一見這血淋淋的場面,比他們關在房子裡去讀一百部《論語》、《孟子》還管用得多呢!」
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我想,雍正的功過是非且不去細說,他的「殺貪官給官看」就頗有新意。假如胡長清、成克傑之流被處決的時候,適當組織一些「正處級以上幹部」前往「觀刑」,或者可以起到「讓他們好好看看,看得心驚肉跳,看得筋骨酥軟,看得魂消魄喪,看得夢魂不安!這樣,以後他們的黑眼珠盯著白銀子時,就會有所驚覺,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就得想法給自己留條後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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