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6 月7 日,江澤民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發表「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確定成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李嵐清任組長,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羅乾等為副組長。同年7月23 日,中宣部負責人對《人民日報》記者發表談話「我們同『法輪功』組織的鬥爭,是一場嚴重的思想政治鬥爭。」充分體現了中共歷來謊言加暴力的本性。在對法輪功的公開鎮壓開始的30天內,僅「人民日報」就發表了347 篇妖魔化法輪功的文章。中宣部還利用「天安門自焚」偽案煽動仇恨及蓄意製造「精神病患者傅怡斌殺人案」、「浙江毒殺乞丐案」等多項誣蔑詆毀法輪功的事件,用盡手段妖魔化法輪功,驅動全民反法輪功形勢。把欺騙宣傳注入每一個中國人的頭腦中,為鎮壓推波助瀾。甚至在2005年,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仍然操縱媒體以採訪「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所謂「當事人」為名為中共當局發動新一輪的鎮壓法輪功製造輿論聲勢。
本組織根據「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單位及人員作為第一批追查對象:劉雲山(中宣部部長、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組長);徐光春(河南省省委書記、原中宣部副部長、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李東生(原中宣部副部長、廣電總局副局長、中央610 辦公室副主任) ;桂曉風(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國家新聞出版署副署長);王仲偉(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原市新聞出版局黨委副書記,文匯新民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又稱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趙啟正(主任)、郭衛民(一局局長)、陳曉林(綜合處處長,巡視員)
「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上述人員列為重點追查對象進行立案追查,併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包括提交給2005年7月1日成立的《審判中國共產黨反人類罪行特別國際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簡稱《悉尼國際法庭》)以反人類罪行起訴。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員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希在華盛頓簽署法案,授權司法部追蹤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除出境。根據新的法案,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2)「群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 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兩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