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不可欺,這是歷史的經驗教訓。月前,當中國大陸二千五百多新聞從業者聯名,向廣東省高級法院(省高院)去信,要求重審《南方都市報》案,改判已被重判入獄的該報負責人喻華峰和李民英無罪,就是這種民心的表達。他們的信告訴當局,「強權雖然可以一時壓倒公理」,但「為正義呼籲的聲音匯成了大愛的海洋」,是不可阻擋的。
這是中共建政五十多年來,中國知識份子屈指可數的幾次集體向中共司法當局發出的公開挑戰之一。他們在信中表示,「堅信南都案是冤案!喻華峰和李民英是無罪的」,他們還會秉著中國全體新聞從業者的囑託,繼續為南都冤案最終獲得司法正義的伸張而不竭呼號,奔走到底,因為他們仍然「沒有完全喪失對國家主張法律正義和司法公正的信心」,堅信「南都冤案的解決是遲早的事,而且遲解決不如早解決」。
這封於六月八日發給廣東省高院的聯署信,由來自中國南北各地逾二千五百名新聞從業者簽名,包括來自廣東《南方都市報》、北京《新京報》、上海《第一財經日報》、《新聞晚報》、《上海青年報》、新浪網、搜狐網的部分編輯和記者。該信更被認為是中國新聞工作者在中國大陸目前日益收緊的輿論環境中,忍無可忍、為保衛自己的生存環境而發出的「最後吼聲」。
知識份子忍無可忍
廣州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記者告訴亞洲週刊,「南都案」一年多來的發展教訓很深刻,暴露了中國知識份子「明哲保身」的通病,恰好是被當局「各個擊破」的軟肋,「如果繼續人人自保,喻華峰和李民英的今天,可能就是我們的明天」。他說,這封信如果早在當局對《南都報》構筑罪名的初期發出,當局對《南都報》的下手可能不至如此之狠。在前廣東省委書記任仲夷和吳南生致函現任省委書記張德江、呼籲「善待文人」之後,程益中才算是得到「輕判」。
但這封晚來的聯署信畢竟提醒當局,壓制知識份子不會有好結果,對中共要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沒有任何益處。事實上,自六月八日以來,這封聯署信已經引起了全球媒體的關注,成了測試胡溫新領導層真改革或假改革的試金石。
申訴逾半年未有答覆
據亞洲週刊瞭解,這封聯署信實際上是中國新聞從業人員對「南都案」忍無可忍的一種爆發。今年二月,喻華峰曾經任職的《南方都市報》和北京《新京報》六百多記者編輯,曾經聯署了一封請願信,為喻華峰和李民英鳴冤,但他們只把這封請願信送交南方報業集團,顯然是希望集團轉告有關當局,希望以「內部處理」的方式糾正這一冤案。
可是有關的呼籲沒有獲得當局的理睬,而且對喻華峰和家人的申訴請求,也一直不予答覆,超過了當局自己規定的半年期限。喻華峰家人的申訴材料是在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的。
根據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起執行的《廣東省法院再審訴訟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省高級法院立卷登記的材料經審查後,必須在六個月內予以處理,「對符合立案再審條件的,作出立案再審的裁定或者決定」,「對不符合立案再審條件的,予以駁回」。
喻妻向麗到北京上訪
但喻華峰妻子向麗表示,廣東省高級法院接受其申訴材料整整六個月已經過去了,「沒有依規定給我們的申訴任何答覆」。向麗在五月二十一日到北京上訪,她去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向麗說,她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信訪辦排隊領表,但交表的地方有兩百多人,根本沒辦法排到。所以第二天,她凌晨四點鐘就去排隊,總算把表遞交上去,但結果,只有天曉得。《南方都市報》一位參與簽名的記者表示,喻華峰妻子向麗從北京回來之後,大家都很同情而且很氣憤,覺得應該是向省高院聯名寫信的時候了。
向麗在給全國人大的申訴材料中「懇請」這個中國「最高權力機構」督促廣東省高院,啟動再審程式,給喻華峰公正、公開和合法的審判,如同還《南方都市報》其他編委清白一樣判喻華峰無罪。
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峰和他的兒子
喻華峰是在去年三月十九日,被廣州市東山區法院一審以所謂的「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行賄罪」判兩年,合執行十二年;喻不服上訴之後,於去年六月十五日,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為貪污罪七年,行賄罪兩年,合併執行八年。喻華峰目前正在廣東省番禺監獄服刑。而同案的李民英被控「受賄罪」,判十一年有期徒刑,之後改判為六年。在給全國人大的申訴材料中,向麗控訴廣東省有關司法機構「違反法律程序判案」、「判決自相矛盾和荒謬」。她表示,對喻華峰的判決,表明瞭法律的嚴肅性、客觀性、公正性已經消失殆盡,也說明有關當局「視法律為兒戲,草菅人命」。
向麗指出,廣州市法院的二審比一審增加了十九份所謂的證據,這在客觀上也說明一審判決是在證據嚴重不足情況下的違法判決。廣州市中院本應依法裁定一審證據不足發回重審,但中院卻直接以新增加的十九份證據進行了終審判決。這在事實上剝奪了喻華峰行使法律規定的兩次辯護的權利。「他們為什麼害怕喻華峰和辯護人的辯護?為什麼要剝奪我們的辯護權利?」
但據廣東消息人士透露,廣東省高層在「南都案」問題上,實際上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消息人士說,法院系統事實上有「說不出來的苦衷」,因為有省委領導在有關卷宗上的批示,並不是他們的權力圍內可以推翻的。據亞洲週刊瞭解,在喻妻向麗去年十一月向廣東省高級法院提出申訴之後,廣東省高級檢察院曾多次給向麗電話,詢問省高院有沒有給回覆,並希望向催促省高院盡快給予答覆。
程益中得獎再被解職
廣東省有關機構對「南都案」的處理,顯然是政治壓倒了法律。今年四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給在「南都案」中蒙冤的原《南都報》主編程益中頒發了「世界新聞自由獎」,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頒獎禮上親自致辭,在全世界引起巨大反響,但卻使程益中再次「蒙難」。
南方都市報主編程益中
程益中自去年八月被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無罪釋放,今年初開始出掌南方集團旗下《南方體育》的經營工作。剛開始,程只掛著「顧問」的頭銜,但是做「總經理」的工作,後來也名正言順出現「總經理:程益中」的字樣。不料,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給他的榮譽,卻使他再次失去了職務,被從刊物上除名。顯然,廣東省有關機構對程益中的處理,實際上還停留在錯誤的漩渦裡,無法自拔。
《亞洲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