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說起政治世事「津津樂道」的老北京,沒有人會認為他們在搞政治,因為那不過是他們關心時事和社會生活的一種表現,因為那和他們的家事、和他們的精神生活息息相關。但他們沒有謀權當政的意圖。這與其說是政治,不如說是一種責任感,一種精神文化生活。政治本來就是如此平常,它可以是一種理念,一種行為,也可以是一種娛樂、一種茶餘飯後的談資,但這絕不是犯罪,特別是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
那麼,為什麼法輪功學員談論煉功之事、談論他們的精神生活、或者按照國家上訪條例去表達他們受到的不公的時候,就有人認為那是在搞政治,甚至把行使正常權利當成是罪過呢?
中國傳統士人「學而優則仕」,從政是很多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明代著名思想家顧憲成寫過一副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那是思想進步、憂國憂民的表現。中國古代的很多偉人如諸葛亮、曹操、李世民等,都被稱為傑出的政治家,沒有人認為那是貶義詞。人們知道美國著名的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他領導了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沒有人因此用搞政治指責他,相反,1964年他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1986年之後,美國每年一月的第三個星期一被定為「馬丁.路德金日」,紀念這位偉大的英雄。
其實,政治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或可怕的東西。在正常社會的政治概念中,法輪功學員的上訪與和平講真相不過是百姓的正常社會行為而已,它與「亡黨亡國」、危害「社會穩定」等等說辭根本就不搭界。百姓實施正當權利也是一種正當的社會行為,把它視為政治並大加恐怖色彩,實質是統治集團的權力神經癌變的結果,而不是百姓有什麼行為「越軌」。
馬丁.路德金寫過:我夢想有朝一日,我的四個孩子將生活在一個不以膚色而是以品行來評判一個人優劣的國度裡。我想,很多中國人也會有一個類似的夢想,有一天,人們可以自由追求他們的正信與精神生活;政治不再是一根打人的棍子、一種迫害無辜的工具,為不公喊冤、為正當權益抗爭,不再被說成搞政治而遭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