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村民向媒體說,這些身份不明者百分之百是定州市政府雇的,因為定州市政府貪污了村民們的土地款。河北省國華電廠徵用定州市村民1748畝土地,並平均每畝支付33900元的征地費用,電廠總共支付了征地費用5929萬元。但是被徵用土地之一的繩油村村民,失去大量賴以生存的土地,卻一分錢也沒有拿到,村民們說「要地沒地要錢沒錢」,只有大家團結起來守護土地與定州市政府鬥。
貪污了村民們土地款的定州市政府,為了向電廠交代必須攆走守護土地的村民,因此圍繞土地的得失的鬥爭已經進行了二年。從利益需要以及敢於召集數百名黑社會分子,刀槍並用地殺死打傷村民的肆無忌憚情況看,只有定州市政府才有這樣的能量和需要。而且定州慘案發生至今已經一個多月,但是數百暴徒殺人這樣的大規模罪行,究竟是誰犯罪政府都一直沒有個交代,可見決不是一般的刑事罪行,必然與政府有密切關係才會如此。
類似這樣的政府雇買、唆使黑社會分子,或者直接動用軍警國家機器鎮壓維權民眾,其實在中國已經存在多年,只是近來愈演愈烈大有大火燎國之勢。例如僅僅最近一些天的報導,就有廣西南寧市2000多警察暴戾鎮壓民眾,因為民眾拒絕將他們市價每畝500萬元的住房地,被政府以每畝18萬元的不正常超低價出售給開發商,結果警察打死一人抓捕多人,甚至釋放催淚瓦斯迫使拒遷民眾逃離住房。再如杭州華溪鎮村民由於拒絕出讓土地,遭到3000多軍警的鎮壓驅離等等。其實除了這些轟動國內外的嚴重事件,數以萬計的大量類似惡性侵犯人權的事件,在中國每日每時都在大量湧現,只是不為外界所知或者已經對此見怪不怪了。這些情況標誌中國的人權出現本質性的惡化,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嚴重階段,即活在中國的民眾完全無人權可言了。
專制國家對民眾的人權侵犯,從性質、嚴重程度上至少可以有兩種劃分:國家壓制侵犯人權是出於專制統治的需要,即這種壓制迫害基本都是針對政治、思想和言論問題的,一般百姓不涉及這些問題還可以安然生存;國家的專制統治能力已經大大下降和敗壞,政府官員無視並肆意踐踏自己的法律,為了經濟及其他各種各樣名利隨意侵犯迫害民眾,全國百姓都只能活在暴力與黑社會的恐怖之下。在第一種情況下,壓制侵犯人權的唯有國家機器,即只會是軍隊、警察、監獄等專制工具實施人權迫害。發展到第二種情況的重要標誌有兩點,一個是侵犯迫害的對象超出了政治專制所需要的範疇,一個是不單單由國家機器實施人權迫害,還必然與社會上的腐朽力量相結合,尤其是藉助暴力性質的黑社會力量。
一旦專制國家的人權迫害進入第二種情況,這個國家的所有公民都沒有任何人權可言了,而中國目前已經明顯地進入了人權迫害的第二階段。這對全中國的老百姓而言,是一個令人恐懼、慌亂而茫然無奈的現實,大量上訪的民眾對此可能感受最為深刻。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窮則思變」,老百姓在人權上已經窮盡一切的時候,他們最能體會人權的價值和意義,從而產生出捍衛人權並建立人權體制的願望。而一個權力已經腐朽的專制政權,已經不可能一心一意視專制統治為最高政治目標了,內裡的變化和爭鬥也會提供機會,給人權的發展提供「物極必反」的歷史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