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護士拒用過期藥竟被解聘

發表:2005-06-1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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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規定,過期注射藥是絕對不能使用的,如果將過期藥注入患者體內而引發醫療事故。但最近海南一鄉鎮衛生院院長卻因為一護士拒絕使用過期藥而將其解聘。此事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

據新華網報導,6月8日,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鎮衛生院護士王玲在給病人注射時,發現院長給病人開的注射藥已過期,便將藥退回了藥房。不料,王院長卻因此將王玲訓斥了一頓,並要王玲繼續使用過期藥。王玲為此與院長據理力爭,並拒絕給病人注射過期藥。沒料到,王玲第二天就被院方停職,第三天便接到了院方的解聘通知書,被院方解聘。

此事迅速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一些村民向媒體投訴稱:「排浦鎮只有一個衛生院,如果鎮衛生院使用的是過期藥,那我們以後去哪裡看病?誰來保護我們的健康?」

注射藥過期8天能否給患者使用呢?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稽查總隊隊長費寧普介紹說,過期藥品絕對不能再給患者使用,以免發生意外。醫院對過期藥應及時銷毀處理,並做好登記。

就醫院的過期藥管理問題,王院長稱,院裡有詳細的管理方案。那天所發生的事情問題出在藥房,藥房沒有及時地將過期藥進行處理,才出現了這種問題。

那麼對王玲為何被解聘問題,王院長解釋說,王玲被解聘並不是因為過期藥的事,而是她沒有執業資格證,院裡要對沒有執業資格證的醫生護士進行清退。

但王玲認為,院方解聘她的理由並不是她沒有護士執業資格,而是她沒聽王院長的話給病人使用過期藥。因為鎮衛生院的20多名工作人員中,有醫生、護士執業資格證的廖廖無幾。何況自己已經在這家衛生院工作了5年之久,正在考取護士執業資格證。

據知情人透露,王院長本人的弟弟是該院的牙科醫生,也沒有醫生執業資格證,王院長近期招聘的醫生護士中,也有幾人沒有執業資格證。

不少群眾在對排浦鎮衛生院院長王某進行強烈譴責的同時,要求當地有關部門嚴查「過期藥事件」,保護全鎮村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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