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林姓聽眾聽後怒斥:自從曾蔭權宣布參選後,開始露出「『猙獰面目』、脾氣又不好,』今日六四事件,你一定要為學生說句公道說話。如果你用16年的經濟成就來換取大家對六四事件看法,我非常不認同,這等同用金錢成就來換取罪惡的問題」。當曾蔭權此番言論受到市民狂轟時,只好採取守勢,回應說,港人可對六四事件有不同表達方式,「香港是自由社會,你可有自己的自由,歷史和時間容許我們以客觀角度去看問題」。這倒是曾蔭權說了實話,准特首曾蔭權利用他的「自由」移位到共產黨的「客觀角度」,用准特首的「角度」去「表達」共產黨的意願。
舉個例子,曾姓一家「慘過梁天來」,被一強盜殺絕家十三口中的十二口;留下一個姑娘當壓寨夫人。此後百般呵護,讓她享盡人間幸福和性福。請問准曾特首,此姑娘──壓寨夫人是不是應該改變初衷,「客觀、理性」看待強盜了?慘過梁天來的曾家慘案是不是就可以一筆勾銷了?希特拉不是也把當時瀕臨崩潰的德國搞到飛起了嗎?當時日本的管治的滿州國、臺灣可比由中國人自已管治的地方的經濟、社會成就要「矚目」得多,生活要比「中管區」提高得多,人民都「受惠」 了。請問准曾特首,我們是否也應該因此「心情也平靜下來」,來個「客觀、理性」地重新評價法西斯的罪行?我們是不是要從「客觀角度」給希特拉、東條翻案?我們是不是要「客觀、理性」地認同日本極右觀點?准曾特首,你只有兩個答案,要麼是共產黨的後來政績不能抹煞前期包括六四的罪行,要麼就是為希特拉東條英機翻案,對日本侵華致謝。
曾蔭權這樣評價六四帶出如下訊息:經濟發展可以抹煞社會公義;經濟發展可以抵銷當權者的罪行;經濟發展可以收買人類的自由人權良心尊嚴和人格:把人的地位等同於豬狗,只要能有吃有住有性就萬事足了。這是曾蔭權版本的「殺二十萬人保二十年發展」。
例如,曾蔭權所屬的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回應曾蔭權指經歷十六年對六四事件的心境有轉變時表示,人的心情不可能時時都一樣,他自己對六四的判斷是不會改變,而真理亦不會改變,他不會叫人忘記真理。像陳日君這些人永遠固守良心,但是,有些人待價而估;政客出賣良心是常態,曾蔭權這個政客也不能例外。根據曾蔭權對六四的評論,我們可以具體地解讀到曾蔭權願意接受共產黨用錢和名譽(舉世矚目的經濟、社會、政治的大改革)收買他原本殘存的良心(六四時候,每個香港市民的激昂和衝動,我都有同感)──實質上是,曾蔭權願意的是用良心交換封侯;更準確地說是願意拿香港人的權益交換封侯。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邏輯:凡是能固守道德良心底線的人都不會依附、投靠專制統治者;凡是依附、投靠專制統治者的人,都不可能固守道德良心底線。
為甚麼這樣說呢?
專制統治者的本質就是剝奪民眾權利和利益,不剝奪民眾權利和利益就不能成其為專制。請問,人世間可有一個不剝奪民眾權益的專制統治者?不管它披上甚麼法律外衣,不管它用的是硬暴力還是軟暴力,其本質都不變。專制統治者與民眾的關係就是強盜與村民的關係。這個事實邏輯地規定了統治者既是罪惡的執行者,也是罪惡的化身。罪惡化身與道德良心水火不相容,所以專制統治者在政治上是絕無道德良心可言的。要堅守道德良心者哪能依附和投靠罪惡化身的專制統治者?依附專制統治者的人又怎麼能不叛變和出賣良心?
香港特首這把交椅就是給專制統治者代理人坐的。任何人坐上去,只能扮演罪惡代理人的角色;曾蔭權不能例外。或許在枝節上、在包裝上、在口頭上,在電視電臺講台上,我們會看到多姿多采的「情為港所系,權為港所用,利為港所謀」大戲,但是只要你往深一層看,就會發現,在大戲後臺儘是拿港人權益去交換權位的勾當。
一般都認為,曾蔭權比董建華要強得多,這就是說,在曾蔭權代理統治下,港人要犧牲更多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權利。但願上帝保佑,香港不會因為有了強人曾蔭權的特首而大禍從天降!
2005-6-6
(民主中國www.chinamz.org)(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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