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ard CollaeryLL.B. (Syd),現任紐省高級法院、首都高級法院律師、澳洲高級法院、昆士蘭和西澳高級法院律師及北愛爾蘭高級司法院律師,為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國際衝突解決中心諮詢委員會成員、首都傷殘運動聯合會成員、澳洲天主教移民、難民顧問理事會成員、澳洲難民委員會成員、Winnunga Nimmunga Nimmityjah土著健康服務榮譽律師及國家腦損傷基金會榮譽律師。在澳洲法輪功學員狀告澳洲外長的訴訟案中,Bernard Collaery義務擔任法輪功辯護律師的角色。該訴訟案要求法庭下令制止外交部長簽署不允許在堪培拉中國使館之外展示橫幅和播放擴音音樂的行政令。 Bernard Collaery還曾/正擔任部分出逃中共官員的法律顧問。
Bernard Collaery先生曾於多級司法法院就職,並擔任許多要案的辯護律師,包括皇家坎培拉醫院爆炸案、澳洲皇家海軍失火案、空軍F111戰鬥機在中國南海墜毀案等。他是民權及惡性刑事案件審判的倡導者。他曾廣泛告誡專業人士在受理私營企業案件時要本著誠信的原則,並特別提到風險管理。Collaery在國際法和人權法領域注重與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密切合作。
在個人傷害案領域Collaery主要側重於醫務瀆職訴訟,他曾成功地審理過Ren v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 Anor案,為一位因缺氧造成腦損傷的嬰兒爭取到了將近600萬元地賠償,此案的結果並被作為審理類似案件的先例。
Bernard Collaery先生1969年悉尼大學法學學士畢業,1982年任聯邦政府難民身份決策委員會主席、1989-1991年任首都領地代理部長及首席檢察官、首都領地立法會政府商業領袖;1990/1991 年為國家罪行權威機構成員;1995年9月至今為緬甸民主主義國家黨法律顧問、1999年至今任東帝汶總統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