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那一天中午後,我的一個將軍子弟朋友跑到我家,他笑逐顏開地告訴我一個重大新聞,說是,他,死了!
真的嗎?我們稍息後,頓片刻,就終於開懷大笑了,四隻眼睛放出異樣的光輝。
四點鐘午後,消息得到證實,廣播了。
這也就是說,毛一死,四人幫就死定了,張亦不可以倖免。
以後發生的事情按照這個政治邏輯隨之發生。大街小巷上紅旗飄飄,鑼鼓喧闐,人們又唱又跳,作畫寫詩,好不熱鬧。但是此刻,我卻並不那麼忘乎所以。為什麼,也搞不太清楚,只是忽忽然想起看過的拿破崙的一句話,大意是,我凱旋而歸,人們歡呼鵲躍,但是我上斷頭臺,他們也一樣歡呼鵲躍。這句話點出什麼要害?似乎可以證明。
在多少次諸如此類的歡呼鵲躍中,群眾像浪潮一樣湧來湧去,全無軌跡可尋。他們走上街頭,完全可以因為完全相反的目的。好像他們很容易就有了某種勝利感,歡呼鵲樂感,說,時間開始了啥的。也不知道時間開始了多少次!殊不知,他們的笑的權利,遊行和作畫寫詩的權利卻是人家給的。設想如果張春橋做了主席,他們不是也要上街遊行,大肆歡呼一番嗎?
所謂「堂堂之鼓,正正之旗」,是我做報人的父親在記述四十年代末反蔣遊行時的一句文章標題。可惜他走了,也沒有看見這次的堂堂正正。這個話,我考證,來自黃遵憲的詩句。於是,堂堂之中國人果然在四人幫去後,就有了做人的正正之尊嗎?沒有!差得遠呢!
張春橋之死,果然是某種正義之師的制裁嗎?
是,也不是。
何以見得?一個最為明顯的因素是,逮捕四人幫的法理依據何在?
四人幫是應該被打倒的。雖然各國憲法裡好像沒有「打倒」這個語匯。只是中國人喜歡這樣用詞。就是說,政治對手,在民主國家裡被制裁,應該依據法律手段,像美國依據憲政憲法對待尼克松這類政客的無恥一樣,在媒體上曝光,揭露,繼而法辦之;而不是似我們的華主席,葉將軍所使用的手段。這類手段和毛的打倒劉少奇的手段如出一轍,就是用宮廷政變的辦法。
這個辦法也許在那時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敵我力量詭秘相處,又都是使用一個政治理據,就是都是毛的信徒和學生。何以毛屍骨未寒就如何如何,有一點爭議。就只好如此這般一下,說是擔心投鼠忌器。
但是這畢竟不是憲政生活應該具備的手法。在未來的時間裏,我們也許還會使用之,只要還不是法治。但是這只是說明我們政體國體的缺陷沒有根除。
因為不可以公開。不公開,就不可召集大會,制定選票,得出裁決。要一下子就「最後解決」。
我們的做法往往就是關鍵時候不可以開會,不可以討論,不可以表決(不到關鍵時刻卻是大會小會瞎開),那樣就壞事情。因為,你要這樣做,反方是不按照這個遊戲規則做的,你就被打倒,有被打倒的各種可能性。所以,葉啊,汪啊,華啊,就一下子做了。
這個做法有沒有民意基礎呢?有。這個基礎就是「四.五」運動。
所以,人們沒有追究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候補的)。呈現出對於那次行動的歡呼鵲樂,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並不是說,這種做法就是健康和民主的;他的危險在於,如果歷史發生一個逆轉,張春橋也會這樣做。
至於他們沒有有效的非和平手段,沒有軍權,也是一個問題,但是卻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於是,張坐在了被告席上。
有人說,張一言不發,很堅強。筆者也許同意這個說法。
他有啥好說的呢?沒啥好說的。原因是:
一,他知道他們這個遊戲無是非可言,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是也。
二,因為,他的理論基礎是恍惚的。上海人民公社的提法,他自己也不相信。他不是理想主義者,是機會主義者。因為,毛的做法矛盾百出,不讓他當總理,是為證。他知道,毛的脾氣,就不可能堅持原則,堅持也是白搭。毛一下子就否定了。毛雖然打倒林,但是也沒有把權利交給張,是半交給周。毛的失誤,就在於他幻覺起作用,可以萬歲。
三,他知道,沒有辯護的可能性。所有的辯護權都被他們自己消滅了。他們打倒這個那個,都是不給辯護權的。他現在還要辯護什麼呢?辯護個屁!
四,他依稀可見的沉默,體現在他對於法庭的蔑視,他蔑視那種連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特色政治,他不想爭辯,是非,真理,在他心裏早就被抹去了,即便對毛,無論死的活的,現在都沒有用。
五,他懊悔自己沒有政治手段取勝,懊悔沒有使用更加流氓的手段,先下手為強。
等等。
所以,他沒有說話,面部表情陰沉,內心充滿複雜感。
但是,這個人有沒有一點點精神支柱呢?也許有。
前述他的反對特權和上海人民公社理想,其實,他也是又相信,又不相信的。
筆者少年時代就是從上海公社聯想到巴黎公社,一九六七年就跟隨毛/張那種實踐,那種理論,寫出要實行巴黎公社原則的大字報,以為是毛髮動文革之反特權目標。因為我們在列寧的《國家與革命》裡讀到那些美妙的段落。如,取消常備軍,政府人員拿熟練工人工資,等等。
這是一個誤解。張真的相信列寧主義嗎?見鬼!他知道許多特權。江青,林彪過的日子,毛過的日子,是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則嗎?當然不是。所以,出入那堵紅牆的特權非但沒有因為文革被取消,反而變得使人更加不可理喻。就不要說他們的荒唐的私生活了。所以,張的反特權實在是一個笑話。
現在,張春橋死了。關於他的蓋棺定論應該是,他也是毛的一條狗。這條狗是悲哀的,他知道他的死是毛的死的自然延續。他沒有什麼申辯,申辯是無效的。
而我們對他的追思--請原諒,我沒有更好的說辭--就是追思他這個死人迫害過的無數無辜冤死者的亡魂。這個死有餘辜者死了,不值得做更多的事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