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勝德被指犯下的『數罪』中,最令人好奇的是其中的『行賄罪』,據稱單這一條就被定罪十二年。但姬勝德到底行賄了誰?行賄的數額是多少?為什麼要行賄?是為了個人陞官發財或是其他原因?更是眾多媒體和讀者追逐的新聞。而據多維月刊獲悉,姬勝德『行賄罪』的背後,其實是一樁涉及部門利益的事件,而且與香港有涉,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其『政治不正確』,得罪了當時最有權勢的中南海高層領導人。
兩套住房行賄公安部科長
北京消息人士告訴多維月刊,姬勝德『行賄罪』的行賄對象,簡直『令人難予置信』,據稱僅僅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六局)的一位科長級官員。他收到了姬勝德『行賄』的兩套公寓住宅,目的是透過他掌握公安部每年掌握並分配『經特殊管道』以『單程證』移居香港的名額分配,因為這位官員當時負責主管該項業務。北京當時透過該『特殊管道』合法移居香港『摻沙子』的人員,據稱每年達近兩萬人,『遠華案』主嫌賴昌星據稱就是透過類似的管道移居香港的。
這條『特殊管道』是當時北京為香港『九七回歸』以及某些特殊工作的需要,從每天移居香港的『親屬移民類』配額中,扣除一定的名額,供有『特殊需要』的部門使用。這樣的部門包括北京中央和各省市公安、安全部門、港澳辦、台辦以及解放軍軍情機構。
消息人士表示,主管該項業務的這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因此成了有關各方都要巴結和討好的對象,因為各部門都需要更多的名額,因為這樣的『名額』不但是工作的需要,而且也可以產生『經濟效益』。據稱不少部門除了滿足自身的工作需要外,還把多爭取到的『名額』與一些希望移民香港的商人進行交換,有些部門甚至出售類似的『配額』。
為爭取更多移民香港配額
諷刺的是,作為解放軍軍事情報部門的負責人,姬勝德竟然不知道當時每年各部門有多少分配名額。據稱姬為掌握主動,瞭解每年的名額分配情況,從而爭取更多的配額,竟出此下策,以總參情報部從北京市爭取到的兩套住宅,送給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這位科長。卻沒想到因此惹上『行賄罪』。
其實,姬勝德被押上審判臺的原因不單是『遠華案』和這單『行賄罪』,更重要的是他『政治不正確』。在他多年的政治生涯裡,由於持軍情部門負責人的特殊身份『有持無恐』,據稱他曾因為拒絕將李鵬兒子李小勇調入總參情報部而得罪了李鵬;因為涉廣東湛江三百億走私大案得罪了正全力打擊走私的朱金容基;並因為涉美國的政治獻金案而觸怒了江澤民。在這樣的背景下,姬勝德被定罪是順理成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