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審訊並被拘留了26天之後,薛東華和安德魯於3月8日獲釋返美,但高瞻仍一直被關押,並不被允許和家人聯絡。同年4月2日,高瞻被控犯有「間諜犯罪行為」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正式逮捕。7月24日,高瞻以接受臺灣間諜組織的任務,為其收集情報,犯間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由於當年只有5歲的安德魯也被迫在中國「拘留」了26天,整個案子更在當時煽動了「憤怒」的情緒。
當時的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公開表達了對高瞻一案的憤慨,不少國會的議員也紛紛呼籲盡快釋放高瞻。似乎為了平息「眾怒」, 2001年7月26日,高瞻獲准保外就醫,被遣返美國。然而,事件並沒有從此平息。高瞻和她的丈夫相繼被聯邦法庭判處罪行。時至今日,這個家庭再次陷入了困境,夫婦兩人分別被以非法輸出高科技軍用品罪和違反納稅法等罪行審判,他們孩子的監護權又不知道要落在什麼人的手裡。
高瞻已經在聯邦監獄裡服刑7個月,罪名是向中國非法輸出高科技的軍用品。現在,她被以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罪名而勒令遣返。她的丈夫、擁有美國公民身份的薛東華被判處從5月23日開始服刑12個月,理由相當簡單,她妻子非法輸出所得並沒有繳納稅款。他對紐約時報的記者說,他不知道孩子將交給誰去撫養。在 2001年曾經為高瞻一案盡心盡力的律師科恩(Jerome Cohen)說,「這實在是一件太沒有人性的事情了!」
科恩認為,即使這夫婦二人確實犯有重罪,也不該被判處這麼嚴重的罪行。而美國移民局和海關執行部門的新聞發言人鮑德(Dean Boyd)卻表示對於高瞻的案子他們覺得沒有什麼「冤枉」的地方,「她承認犯下了重罪,向和中國軍方有聯繫的機構出口敏感的電子設備。」科恩強調稱,「她不是美國公民,像這樣的情況下她是必須要被遣返的。」即使當中國方面於2001年將高瞻拘留的時候,美國這邊也從來沒有停止對她非法輸出罪行的指控,據稱,她一直是在進行社會研究的同時進行非法輸出的。
2002年,在足夠證據的支持下,高瞻為減刑開始和FBI合作。而她的丈夫被同時以違反納稅法而判罪。由於必須有一名家長監護他們的孩子,他的丈夫被允許直到妻子服刑完畢再開始服刑。但是,高瞻卻始終沒能回家。當她的刑期在4月5日結束後,美國移民機構再次將她拘留。而由於從法律上來講高瞻的服刑已經告一段落,所以她的丈夫亦開始服刑。美國司法機構由於高瞻曾和FBI合作的理由而請求美國移民機構不要將高瞻遣返,鮑德寫道,「這只是一個勸告,她應該有一個享有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但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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