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立談新加坡法輪功事件

發表:2005-04-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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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兩位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和程呂金由於2003年2月23日在濱海公園煉功,於2004年5月被控「未經申請非法集會」,並加控「擁有及郵寄未經批准的光碟」等八項罪名。經過近1年的審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對黃、程兩女士作出不公判決,兩人分別被判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位學員拒絕接受該判決,表示要上訴,她們於當日晚6點之後被帶入樟宜女子監獄,可能被監禁最長24週。

大紀元記者辛菲4月28日採訪了中國民主黨海外流亡總部召集人徐文立先生。徐文立先生表示聽到此事感到震驚,對新加坡政府的作法深表遺憾,他認為這個判決的結果已經偏離了司法獨立、法律保護人權的原則。

徐文立先生表示,他實際接觸了很多法輪功的修煉者和朋友,他們都是在美國社會很有成就的知識份子,修養很高,為人品德都很高尚。徐文立先生建議法輪功學員充分利用法制國家所給予自己的人權保護,依法抗爭,繼續把這個官司打下去,通過法律的程序伸張正義,尋求公平。

徐文立先生是中國著名民運人士、中國民主黨創始人之一、「關注中國中心」主席。1978-1981年參與組織中國民主牆運動,82年被判刑15年。98年因參與創建中國民主黨京津黨部被判刑13年。2002年12月,徐文立被「保外就醫」流亡到美國,現任布朗大學沃森國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2003年3月創建「關注中國中心」(CCC),任主席。 2004年12月成立了「中國民主黨海外流亡總部」。

感到震驚和遺憾

徐文立先生表示: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情,所以聽到這個事情,我確實感到很震驚,因為我知道新加坡是一個法制國家。而且我剛才看到網上的這兩位法輪功女士,都是非常善良的人,非常文靜,不是會觸犯法律的人。

新加坡政府長期非常強調自己的司法獨立,是一個法制國家,它的國家政策不會受到外界的影響,從煉功和說明真相這一點來看,並不違法。如果在新加坡這樣一個法制國家,法輪功學員由於煉功或者是向遊人或者警察說明法輪功的真相而被判刑,我覺得就應該考慮到這個判刑是不是帶有政治性的因素在裡面,煉功和說明真相本身並不違法。對於這樣的事情,在新加坡出現,我深表遺憾。我覺得這個判決的結果已經偏離了司法獨立、法律保護人權的原則。

對法輪功的瞭解

徐文立先生表示:法輪功的事情出現的時候,我正在監獄中,我在入獄之前對法輪功並沒有太多的瞭解,在入獄之後,我瞭解了一些情況,我知道中共當局說的完全不是事實。

來到美國之後,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他說有一種方法可以檢驗中共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他說:如果法輪功是像中共政府所說的那樣的話,如果法輪功做了中共所指的傷天害理的事情,那麼在國外也依然會做這樣的事情,如果有這樣的事情,海外媒體是不可能對他們網開一面的,一定會大量報導的,他問我:你看到過嗎?我說:沒有。

而且我後來實際接觸了很多法輪功的修煉者和朋友,他們都是在美國社會很有成就的知識份子,修養很高,為人品德都很高尚。我從過去的第一印象不會相信共產黨宣傳的那些話,到後來的實際接觸,事實證明,法輪功學員是很高尚的人。

通過法律的程序伸張正義

徐文立先生指出:既然新加坡是一個法制國家,我希望法輪功學員朋友們充分利用法制國家所給予自己的人權保護,依法抗爭,繼續把這個官司打下去。

如果新加坡的法律、司法是真正獨立的,排除了某種政治因素的干擾作用,那就應該還法輪功學員以公正。我看到消息這兩位法輪功學員也請了律師,我建議繼續通過法律的程序伸張正義,尋求公平。


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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