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3-29 23:22:00作者:
中國大陸一名女公務員因懷孕遭取消公務員資格,為了討回公道,她控告取消其資格的商務部,但只要求人民幣一元的精神賠償。
北京晚報今天報導,去年八月初,剛剛大學畢業的唐女士在老家辦理結婚登記後進入中國商務部人事教育勞動司辦公室工作。
在十一月的一次體檢中,她被檢查出懷孕。
在向上司報告懷孕後,對方多次找她談話,明確表示希望她「要麼打掉孩子,要麼離開商務部。」
報導引述唐女說,「從去年十一月底到十二月初,單位領導多次說讓我回家,可我覺得我不能這麼不明不白地走。」
唐女的上司隨後不但調整她的座位,而且不讓她接觸文件,開會也被排除在外。
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辦公室主任發出通知,指唐女已被取消錄用資格。通知表示,「在向組織反映說明個人有關問題時,(唐女)弄虛作假,嚴重違反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我部有關規定,經考核定位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遭取消資格的唐女,一怒之下狀告商務部。
她的前上司、商務部人事司辦公室李主任接受訪問時表示,唐女去年九月份被錄用為商務部公務員,懷孕時還在試用期,因此不存在辭退公務員的說法,只是取消她的公務員錄用資格。
中央社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