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中美建交的歷史,「一個中國」的架構,是七十年代初美國國務卿基辛格代表尼克松總統在與中共談判時定下的基調。尼克松曾向周恩來表示,美國多數人民「基於深植的意識因素,堅信不應對臺灣問題做任何的讓步」。為安撫這些美國選民,雙方必須字斟句酌,以免讓他們有機會群起抨擊「美國總統到了北京,把臺灣給出賣了。」可見基辛格及尼克松從一開始就是出於反蘇需要,迎合中共、出賣臺灣,這就從側面證明了克林頓在臺演說不是痴人說夢就是彌天大謊。
換一個角度,當時的大陸中國,是在餓死三千多萬人的大飢荒和文革早期的折騰、元氣大傷的時候,根本無力犯臺。臺灣的海空防衛能力居絕對優勢,保護臺灣的問題遠沒有像今天那麼迫切。所以,尼克松在那時接受「一個中國」,不太可能是因為意識到幾十年後的中共會在西太平洋與美國對峙而需要為保護臺灣預作安排。
如果完全照鄧屠夫「一個中國」的架構行事,中華民國的民主臺灣恐怕早就不存在了。因為這個鄧記幌子中所指的「中國」,不是未來統一以後的中國,而是中共獨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那麼中共要炮擊、導彈攻擊、空降登陸、武力侵佔,都屬其主權範圍,要怎麼做就怎麼做,試問民主臺灣還能發展到今天嗎?中共從未放棄武力犯臺,日前又迫使近三千「人民代表」全票通過「反分裂法」,其「法理」依據,就是克林頓訪臺兜售的、含糊其辭的所謂「一個中國」,其實質就是企圖借聯合國多數成員國仍然只與中共保持外交關係這個現實壓迫中華民國承認「一個中國」等於「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於「一個中共」。所以,克林頓津津樂道的中共所謂「一個中國」不但不能保護臺灣,反而是把臺灣送進中共的虎口。
真正起著保護臺灣的作用的恰恰是一些超越中共「一個中國」原則以外的措施:如美國國會通過的「臺灣關係法」,不斷幫助民主臺灣更新武器和提升防衛能力;把台海和平列為美日安全協議的目標之一,加強西太平洋海空軍力的部署;克林頓自己曾在96年下令派出兩個航母戰鬥群進駐臺灣海域,去化解中共製造的導彈危機。只有這些強大的威懾措施,才能阻滯中共邪惡勢力的擴張步伐。但所有這些,都根本不屬於中共所謂「一個中國」的範疇。它們的共同特徵反到是維護台海和平。由此可見,半個多世紀以來真正在保護臺灣的,不是中共「一個中國」的架構,而是「兩岸必須和平統一」這一原則。
和平統一原則意味著中共武力犯臺而即將得逞時,需有外來武力強行阻止。對於認同人權高於主權的人們來說,這樣的和平統一原則完全可以接受。可那些只會說「主權高於人權」的人,就一定會說這是干涉別國內政,是侵略,就像對待布希先發制人打擊伊拉克一樣。說穿了,這種武裝干涉的做法,是越出了「一個中國」架構,進入到迴避「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之名、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臺」之實的境地。如果把統一之前的臺灣和大陸,看作是一個大中國下互不相屬的兩個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一切矛盾都迎刃而解。中共的「武力統一」威脅和「反分裂立法」,因為既不代表中國大陸人民的自由意願也不代表中國臺灣省人民的自由意願,所以實屬非法;相反,「臺灣關係法」和「美日安全聯合聲明」,比較而言反倒是名正言順了。所以筆者認為,真正能起作用保護著臺灣的,不是中共之「一個中國」,而是對事實上「兩個中國」現狀的承認。
最近美國國會已經有人在提議美臺復交了。如果大陸中共的極權制度繼續存在下去,不停止威脅民主臺灣,發展到一定階段,美臺復交讓統一前「兩個中國」之現狀名實相符,不失為是一種阻遏中共邪惡勢力繼續擴張、有效保護臺灣之對策的重大選項。在「兩個中國」的形勢下,美國等西方民主國家就能名正言順地保護民主臺灣,不被中共邪惡勢力所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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