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3-20 22:47:00作者:
昨天,讀者趙先生告訴記者,他2003年初在某研究所研究生畢業後,出國工作,當時將戶口註銷。但是當他於同年9月回國後,卻發現無法恢復戶口,導致現在影響就業問題。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在某研究所就讀研究生,並由該所辦理北京市學生戶口。2003年初畢業後,他在該所註銷戶口出國工作。同年9月回國後,他找到該所恢復戶口。可該所有關負責人說,由於他已經不是該所的學生,不能作為應屆畢業生恢復戶口和辦理派遣證。應先找到工作,再由接收單位解決戶口問題。
可是,趙先生先後找到的幾個工作單位都因為他沒有戶口而無法接收。為此,趙先生又找到了研究所,並與有關負責人一起到相關部門辦理了戶口註銷證明。之後,趙先生帶著證明到某單位求職。可該單位依舊表示,僅有戶口註銷證明是不夠的,應先到戶口註銷地恢復戶口。而為趙先生註銷戶口的研究所表示,此事已與他們無關,問題應由趙先生的接收單位解決。
就此問題,記者詢問了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應由雙方協調解決,如實在無法解決,只能向上級單位反映。
目前,趙先生因沒有戶口,一年多來,只能以臨時人員身份工作。據他講,還有一些人和他有相似的經歷,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並最終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