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年7.20以後,按照縣610辦公室的佈置,縣人事局的革局長、侯局長到地稅局來瞭解我的情況,直接找我談話。我向他們二位詳細的匯報了我修煉後身心受益及工作表現。他們也都瞭解我,因為他們家有人在地稅局上班,他們也都知道上級鎮壓法輪功的命令不對勁兒,怎麼能讓修真、善、忍的好人轉變成壞人呢?最後縣 610辦公室就把轉化的任務落到了地稅局的頭上了。
地稅局為了執行610的命令,把我非法監禁在單位,並說我不寫他們要求的誹謗大法的東西就不准回家,剝奪了我的人身自由,像對待犯人一樣對待我。負責轉化的主管局長彭延福多次找我談話。有一次他對我說:我也知道法輪功好,《轉法輪》這本書我也看過,說的都是叫人如何重德向善,怎樣修心性,96年我也想學了,但那時我是縣公安局一把手,有一天我接到了公安部的密令,所以我才沒敢學。
主管局長彭延福對我說:我告訴你,中國的政治運動就是當權者整人。你看劉少奇怎麼樣?國家主席說打倒就打倒,說整死就整死了,文化大革命整死多少好幹部?到最後找一些人墊背,你一個老百姓能怎麼樣?江澤民利用黨、政、軍大權,以共產黨的名譽鎮壓法輪功,我是共產黨員就得聽他的,我不聽他們也要收拾我。如果你能和大多數地稅幹部一樣,吃、喝、嫖、賭、抽、並收受賄賂,我就不管你了,你上大街上喊是煉法輪功的也沒關係了,因為法輪功不准幹這些事,你這樣干了,就說明你沒按法輪功的要求做,這就證明你徹底背離法輪功轉化了,這就是江澤民轉化你們的目的。
我被單位監禁,家中父母年邁,生活不能自理;孩子上學,家裡一切失去了正常秩序。9月末的一個雙休日,我要求回家,要求自由,不同意單位監禁我,結果單位領導報告公安局,公安局把我非法關進拘留所。
我在拘留所裡,經常遭到管教毒打辱罵和體罰,吃的是黑窩頭和玉米麵大碴粥,蓋的是滾套被,挨凍受餓,苦不堪言,即使這樣,每天還要交20多元的伙食費用,收錢不給收據。據我所知,拘留所的一切費用都由財政支付,收入應用財政專用票據,而且對關押人員有明確的收費標準,他們利用公安局的名目隨便收費,和土匪綁票有什麼區別?他們這種行為不是犯法嗎?為什麼就沒有人查他們呢?
2001年元旦放假,我正在家裡幹活,寶塔派出所的民警崔平、柴立冬二人在早8點鐘左右來到我家,說是執行公安局的命令,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更沒有搜查證,進屋就開始翻,把我家所有的法輪功書及有關資料洗劫一空。當時我母親 88歲,真是老的老、小的小,他們全然不顧,叫我跟他們到派出所去一趟,我跟他們到派出所去之後,他們就不准我回家,又強行把我關進公安局拘留所,也沒有任何手續就揚長而去。
2001年1月3日,公安局刑警隊的趙雲龍、姚國慶二人來到拘留所,把我領到二樓一間屋裡,也不問青紅皂白,進屋對我就是拳打腳踢,一直打到中午吃飯才罷手。下午姚國慶找來一根一米多長的四棱木棒子,把我領到二樓的一個屋裡,他們把我摁倒在地,用四棱木棒子狠狠打我的臀部,因用力過猛,把木方子打折了,仍不罷休,又用打折的木棒子繼續打,直到累的打不動了為止,然後逼我寫了口供離去。
第二天趙雲龍、姚國慶又領來了他們的王隊長,還有張兵提審我,那個叫王隊長的命令趙雲龍、姚國慶把我摁在地上,扒下褲子,又找來昨天打我的木棒子繼續打我的臀部,每一下打下去都疼痛難忍,把我的臀部都打成青紫色,打累了就逼我寫水筆字,寫完字後,他也歇過來了,然後再打,打完再讓我寫,最後那人叫王隊長的拿起棒子往我的頭上和後背狠狠的打一陣才憤憤離去,他當時面目表情簡直比地獄的惡鬼還要凶,簡直無法用語言形容。刑訊逼供這個名詞我聽說過,是觸犯法律的,我今天飽嘗了痛苦,也親眼目睹了刑訊者的猙獰面目。
還有一件事令人難以置信,令人吃驚。在拘留所裡我飽嘗了管教劉中的毒打、辱罵和虐待。一次,他把我弄到二樓一頓拳打腳踢後,逼我做各種姿勢體罰,最後兇惡的說:你再不規矩我槍斃你,就說你搶槍和襲警,打死你白打死,我找拘留所裡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出假證。由於劉中找犯人出了很多假證,2001年2月28日把我送九臺飲馬河勞教所迫害。直到2002年2月5日才放回。
單位知道我回來了,馬上通知我到單位去。我到單位後彭局長馬上找我談話,他說:根據國家文件規定,法輪功修煉者勞教期滿要馬上上班,你從今天開始就算正式上班了。我也知道你們都是遵紀守法的人,別的我也不多說什麼了。我記得當天是2月8日。離開彭局長辦公室,我又到人事科科長姜日紅辦公室,告訴他彭局長讓我上班的事,然後我就到稽查局上班了。因我上班正是農曆新年前夕,單位也沒有什麼大事,農曆新年過後照常上班,利用休息日到農村把我父母接來(因我被勞教時父母去了農村)。3月8日,我到人事科開支,人事科長姜日紅不在,人事科的幹部告訴我說科長開會去了,我記得那天是週五,到週一上班後我又到人事科。姜日紅科長說劉局長(當時的一把手)不同意你上班,暫時不能給你開支,你需要向劉局長請示。4月初的一天,好不容易把劉局長盼來了,我找劉局長要求發工資,劉局長告訴我說:「你等我向市局請示,下午給你答覆。」下午我到劉局長辦公室外見門鎖著,從此以後再也沒見到劉局長。
單位劉局長調走改選後,原來副局長張義文被任一把手,人事科長姜日紅被提三把手。我找張局長要求上班,張局長告訴我市局各處在改選,人事處處長沒選完,叫我先等幾天。乾等也沒有結果,我決定自己先找工作,找到後我告訴主管局長姜日紅:我說單位不給我開支,我自己找工作干了,姜局長說:「單位沒開除你,你不能幹別的工作,你還要天天到單位來。」單位停發我的工資,又不准我幹別的,我一家6口人,父母年邁,孩子讀書,老的老,小的小,收入只有妻子每月400元的退休金怎麼維持生活?在父親的強烈要求下,我也無奈把父母送到了農村。那天是6月29日。7月份,我親自到市局人事處問工作的事,王處長告訴我說:我們市局也沒權不讓上班,你們縣局局長說是你們縣 610辦公室不讓你上班。我回來後到610辦公室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一位姓劉的告訴我說,我們沒有權力不讓你上班,但是你們單位不讓你上班我們也管不著。關於勞動教養的法輪功人員都有文件,你到你們單位查一下就明白了。這時我才知道我們單位不讓我上班是在使手段拖延,欺騙。我到單位找局長要看文件,他們拿不出來,但要求我天天到黨辦,但不給安排工作,不給開支。
這樣我就天天到黨辦,當時黨辦主任是鞠佔田。9月末的一天,他們見我到單位來了,姜局長叫鞠佔田打電話,找來寶塔派出所的幾個警察把我綁架到縣610辦公室的洗腦班,關進去不准出來,並聲言不寫「五書」就送勞動教養。姜日紅局長親自到洗腦班去送錢,並安排單位幹部監督我。
在洗腦班裡,我絕食抗議綁架,第三天晚上看我的人不在屋,這是給我走出去的機會。我弄開門鎖從三樓樓頂抓著電話線溜下來,闖出洗腦班回到縣城。得知我出來後,地稅局、派出所不斷到我家及親屬家搜查,經常半夜敲門及恐嚇。為了抵制他們對我繼續迫害,我決定到主管局(市局)去控告他們。但是那天局長不在,他們把我領到市局黨辦。我向市局黨辦反映了他們扣發我工資並綁架我的事,市局黨辦不但沒有同情我,反而想扣留我,並馬上給農安縣地稅局打電話。我見他們不懷好意,馬上走出了市地稅局,從此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涯。
由此可見,江澤民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迫害了多少善良人,又毒害了多少人,又使多少人直接參與犯罪?
2003年1月我再次被抓。縣610辦公室及公安局記恨我上次跑出洗腦班,就把我非法強行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迫害。
回來後地稅局局長張義文、副局長姜日紅仍不准我上班,上班的唯一條件就是按照610辦公室的口頭命令,你要說假話,煉功說不煉,要批判身心受益的法輪大法,並且要寫悔過書,否定自己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並且要與真、善、忍法輪大法決裂,還要表決心等,即使是假的,也得這樣做,要你完全背離真、善、忍,走向假、惡、暴,這就是所謂的「五書」的全部內容。試想如果人們背離真、善、忍,以假、惡、暴的面貌出現,人民會什麼樣,社會會什麼樣,國家會什麼樣?這是一條毀滅之路,萬萬不能走。人們需要真、善、忍。社會需要真、善、忍,國家需要真、善、忍。由於我不屈從他們的要求,他們就不准我上班,不給開支,到現在為止,已經4年沒給開支了,而且一切福利待遇也全部被剝奪了,就連2000年年末獎金和2002年上班期間工資也不給,經濟上的迫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現在只能靠兒子和妻子打工養家餬口。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國家公務員,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國家憲法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並不違反國家任何法律。人民需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美好的心靈和更高尚的道德,這一切都需要順應真、善、忍,同化真、善、忍,才會擁有和獲得。
我只是千萬受迫害者中的一個,無論是在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都受到嚴重迫害,希望能得到各級政府,司法及法律界和主管機關領導正義之士關心、過問、幫助和解決;同時也希望仍受江澤民造謠、誣陷所欺騙和毒害的人馬上清醒,不要再助紂為虐迫害自己的同胞。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應該吸取了。為了自己和家庭有永遠美好的未來,不要去執行觸犯國家法律的命令,更不要去迫害真、善、忍的修煉者,這才是您最明智的選擇,有幾句話請您深思: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
農安縣地稅局有關人員的電話號
局長:張義文 04313236186(辦公室)
副局長:姜日紅 04313223048(辦公室)
副局長:劉鳳文 04313232939(辦公室)
人事科長:陳克石 04313223751(辦公室)
辦公室:王偉 04313223404(辦公室)
長春市地稅局電話號
局長:宋有才 04315278001(辦公室)
副局長:裴局長 04315278002(辦公室)
楊局長 04315278003(辦公室)
金局長 04315278004(辦公室)
文局長 04315278005(辦公室)
司局長 04315278006(辦公室)
人事處處王處長 04315278025(辦公室)
副處長 04315278026(辦公室)
監察室處長 04315278039(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