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仁兄,他也欠了我朋友一塊錢,當我朋友向他要錢時,他也說沒錢。我那位朋友,堅持要他還一塊錢;這位仁兄,最後只同意先還五毛錢,我朋友勉強接受了。至今他還欠我朋友五毛錢。
這個故事,給我一個教訓,討債時,要一塊可能會得到五毛,要五毛,可能只會得到兩毛五。同理可證,在一個專制政權之下,如果人民要求絕對的民主,那麼有可能得到漸進式的民主;如果人民要求漸進式的改革,那麼有可能得到老牛拖車或毛毛雨式的改革。
前者如蘇聯,蘇聯的知識份子,基本上的立場,是徹底否定共產主義的,因此俄羅斯可以在1991年時,開始實行民主。後者如中國,中國的知識份子,基本上的立場,是要求漸進式的民主,即使1989年中國發生大規模的民主運動,至今仍然沒有實質的民主,中國人民,只能得到老牛拖車與毛毛雨式的社會改革。
雖然俄羅斯已經實行了民主憲政,但是他們距離現代的民主,還差得甚遠。例如,俄羅斯鎮壓車臣的獨立運動、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經常有侵犯人權的行為。至今歐美各國,仍然經常指責俄羅斯的民主,他們認為俄羅斯的民主,仍然不完全。
為什麼俄羅斯的民主,走得像老牛拖車一樣?非常簡單,俄羅斯強調民族主義,即所謂的大俄羅斯沙文主義,類似於中國的大中國沙文主義(或稱大漢沙文主義)。然而,民族主義的背後,經常是擁護專制政權與違反人權的意識;這種意識,絕對會拖垮或影響民主憲政的進程,俄羅斯深受其害。
為什麼俄羅斯的民主,會比西方許多國家,走得緩慢呢?原因在於,前蘇聯的知識份子,雖然在意識上,徹底否定共產黨;但是卻支持民族主義,甚至並不認同於西方式的民主價值與體制,著名的索忍尼辛,就是最好的例子。由於俄羅斯公共知識份子,無法放棄民族主義,而其民主水平,又十分有限,因此俄羅斯的民主,才會有今天諸多不可避免的缺點。
一個國家公共知識份子的信仰與民主水平,絕對會影響這個國家的民主進程。從這個觀點分析,我十分擔心,中國後共產時代的民主憲政。茲列出我的觀點如下:
一、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普遍缺乏徹底否定共產黨的意識
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比較傾向於體制內的改革,即使中共大崩潰之後,中國也可能採行漸進式的民主。這種思想,或許因為中國人,長期受到中國中庸思想的影響,中國人不習慣於採取立場鮮明的對抗意識,喜歡相忍為讓與和稀泥的人際方式。
我認為,在民主與人權的立場上,人類絕對不可以有模糊的態度,否則人類絕對無法獲得真正的民主與人權價值,最後只會得到假民主的結果,如蘇聯與臺灣式的民主。
如果比較一下,張志新(1930-1975)與林昭(彭令昭,1932-1968)兩人,可知他們都是受中共迫害而死的知識份子。然而,他們兩人所代表的反共意識與立場,絕然不同。
前者只是反對中共的政策,其本質是擁護共產黨,他至死仍然信仰共產主義,例如她臨死前,高喊「共產黨萬歲」。後者屬於反對共產黨理念,1957年時,她被打成右派,但是她拒不認罪,並且繼續批判共產黨;1960年,她以「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罪」被捕;1962年保外就醫,同年再次以反革命罪收監,被判刑20年;1968年4月29日,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殺。
中國的民主運動,應該以林昭的「反共理念」為座標,而不是以張志新的「反中共政策」為目標。如果中國公共知識份子,不能夠清楚區分其分野,那麼未來民主運動的方向,可能無法有效成功。
中國1百年來的民主政治,基本上是屬於張志新這種「政策式改革」的方式,並不是「民主理念或民主憲政制度的改革」,例如,保障人權理念、建立三權分立制度、實行軍隊國家化等。這些方式,都是中國民主運動的誤區,不可不慎!
二、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普遍接受大中國意識
中國公共知識份子,雖然反對與批判中共,但是在民族主義的召喚之下,經常與中共保持沉默的態度或同一的立場。例如,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在面對新疆、西藏、內蒙與臺灣獨立運動時,基本上與中共保持同樣的反對態度。
然而,民族主義經常具有反民主的本質;極端的民族主義,根本就是專制與反民主的代名詞。中國人為了保持大一統的國家形態,已經犧牲了一個世紀的民主憲政與人權,如果中國人再看不清楚這個問題,那麼中國人永遠無法實行民主憲政,也無法獲得一個充分保障人權的社會。
人類沒有必要,在一個花園裡,栽種同一種花;人類應該接受,在一個花園裡,可以有不同的花,而且相信,每一種花,都具有其獨特性與完美性。這種文化包容的意識,可以創造文化多元的價值;這種文化包容的意識,就是民主與自由的本質。
中國號稱擁有56個民族,如果56個民族,都能成立國家,那麼中國境內,將有56個國家。試想,56個國家,每一個國家,有不同的語言、文化、音樂、藝術、宗教等,那將是多麼輝煌與燦爛的文明?
中國每一個民族或地區,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與語言,如果仔細研究的話,他們的文化,絕不輸給漢族文化。我曾經以聲韻學,研究中國各地的語言,我發覺中國各地的語言,具有豐富的人文內涵與語言特質,任何一種地方的語言,其優美性,絕對不亞於漢語(普通話)。很不幸的,這些地區性的文明,在大漢沙文主義意識下,成為文明的小傳統,它們必須匍匐在漢族的文明大傳統之下,受盡各種壓迫與凌虐的痛苦,甚至接受漢文化,各種醜化與摧殘的壓力。
事實上,漢文化只是一種文化傳統,它並不代表一切,只不過它背後,有專制政權的保護罷了。這個專制政權,以各種文化謊言與暴力,不斷地壓迫各地區的文明。
從人類回歸人性與文明的本質而論,各民族應該將其文明,視為文明的大傳統;至於漢文明,屬於外來文明,其地位應該屬於文明的小傳統。人類文明的尊嚴與立場,豈能容許外來文明或外來政權,反客為主?
在中國大一統與專制文明之下,所有的民族與地區人民,都不能夠自己選擇區域的政府公職人員,反而必須接受中國中央任命官員。這些官員,來自於外地,它的本質屬於外來政權,因為他們存在的目的,在於確認區域的人民,能夠忠誠地擁護中央政府,並且將地區性的資源,按時向中央政府納貢;中央政府為了籠絡這些人,只好不斷地聽任他們貪污腐敗或行使各種不合理的特權。這就是中國專制文明,不公不義產生的主要原因。為什麼各地的民族與人民,不能夠自己成立國家,用自己的方式成立國家?
如果中國各民族與地區,都能夠依照民主憲政與人權的原則,成立國家,那麼各個國家,一定有不同的偉大氣象。例如,遼寧省可能成為類似德國高度工業化的國家;黑龍江省可能成為類似沙烏地阿拉伯國富裕的國家;湖南省可能成為類似紐西蘭農業發達的國家;四川省可能成為類似芬蘭高度科技與富森林水源資源的國家等。
為什麼中國人民,不願意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國家呢?難道虛幻的大國神化,比有尊嚴、真實幸福與快樂的小國,更有價值嗎?
現代的歐洲,就是這個局面,為什麼歐洲能,而中國不能?中國人不用擔心,多元文化會造成文化的衝突。事實上,多元文化會激發人類文化的創造性,使人類文化產生更多新奇的價值。例如,中國的先秦時代與五四時代,都是在沒有大一統專制的壓迫下,所產生的文化創造力。中國人希望僵化的大一統國家,還是一個擁有多元價值燦爛的文明?
中國人不用恐懼,國家會四分五裂,應該多認識民主、自由、平等與人權的理念;然後以此理念,合理地在不同的地區,建立美麗幸福的國家。當每一個國家,都有類似於歐盟的民主與人權理念時,那麼在亞洲地區,便能夠建立類似歐盟的亞盟了;或者,中國地區內的各國,有似於美國的民主與人權理念時,那麼也可以成立類似於美國的中華聯邦。
聯邦與聯盟制,都具有許多相同的特徵。例如,都是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基礎上;地區的領導人(公僕),都是由當地人民所選舉出來的,而不是由中央政權任命,如此他們較能熱愛當地的人民與土地,也可以避免大規模的貪污腐敗與特權橫行的弊端;使用同一貨幣、免簽證旅遊、使用相同憲法等,這些特徵,豈不是與同一國家類似?
未來的中國人,不論是選擇亞盟體制,或者是中華聯邦,都必須堅持民主、自由、平等與人權的理念,否則中國的民主憲政,便沒有意義了。唯有建立在民主、自由、平等與人權的國家,才能夠為人民建立幸福與快樂的社會,人活著才有尊嚴、價值與意義!
三、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普遍缺乏強烈的人權意識
中國公共知識份子,雖然經常批判中共,但是許多人,只是停留在反對中共的體制與政策,並不是從理念的層次,來反對中共各種反人權、反道德、反自然與反宇宙的意識。前者屬於反中共製度與器物文明的層次,後者屬於反中共理念的層次,兩者具有極大的差別。
如果公共知識份子,缺乏強烈的人權意識,那麼即使中共崩潰之後,中國實行民主憲政,也不可能成功。真正的民主憲政,是建立在絕對的人權基礎之上,例如,尊重人的尊嚴與價值、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尊重人民自決的權利、容許區域性人民獨立的權利、保障人民有顛覆政府的權力、保障人民有反政府或散佈不利政府的言論、容許人民有推翻政府的權力等。這些人民的權利,在美國的憲法之中,都有明確與合法的地位。
如果中國人,不能接受新疆、西藏、內蒙與臺灣的獨立,那麼就是否定人民自決的權利,也是違反人權的行為,這樣的人民,不配擁有民主憲政,因為這些都是反民主與自由的行為,都是任何一個民主國家,不應該犯的錯誤,否則人民如何能夠真正當家作主?
四、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普遍缺乏明確的統治者意識
在民主時代,人民是統治者,政府公職人員,只是服務人民的公僕,人民有權利隨時批評或推翻他們;此外,法律是人民統治公僕的工具,它是人民所制定的,它具有制約與限制政府公職人員權力的功能。
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對於當權者,經常是一種下對上的進諫或討好態度,徹底違反了民主時代,公共知識份子,應有的人格、尊嚴與批判立場,令人痛心疾首!
五、中國公共知識份子,普遍缺乏人道譴責的勇氣與人道干涉的行動
中國人受到專制文化的壓抑,已有2千多年的歷史。中國專制政權,經常會用極殘忍的手段,來壓迫或屠殺知識份子,他們絕對無法容忍,任何危害政權的反對意見。
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之下,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已經習慣了與專制政權妥協的方式,即使像胡適這樣的人,為了維護個人的利益,例如,中央研究院院長的職務,也會表現出與專制政權高度妥協與配合的行為。基本上,這種行為,是十分可恥的,也是公共知識份子極壞的榜樣。
中國公共知識份子,除了與專制政權妥協之外,還具有其它惡習,例如,明哲保身、見死不救、缺乏同情心、不敢與專制政權對抗等。這些惡習,造成了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學會了以沉默的方式,來保護自身的利益。這種行為,基本上是違反公共知識份子的道德良心,也違反一個人做人的道德底線,它是人類一種出賣自我良心的行為。
在不公不義的專制政權之下,如果公共知識份子,不能夠承擔社會的道德勇氣,以人道譴責與人道干涉的行動,來對抗專制政權,那麼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希望可言?
六、以人道愛與正義的立場,建立中國未來的民主憲政
我堅信,未來的中國文明,必須建立在人道愛與正義的基礎上。在這個基礎上,保障民主、自由、平等與人權的價值,如此中國才能真正實行民主憲政,也才能建立具有人文關懷與人間道義的國家。
我希望中國公共知識份子,能夠放棄大中國意識,建立鮮明反共立場,信仰民主與人權的理念,如果中國公共知識份子,做不到,那麼中國的民主憲政,實在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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