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令最高層震怒(溫家寶總理三次作出批示)的山西省「建國以來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中,這幫銀行竊賊內外勾結,通過私刻印章、偽造轉賬支票等手法,將銀行存款轉至其他賬戶,再以直接提現、辦理質押貸款、轉為承兌保證金等形式,騙取巨額資金,組建了一條運作順暢的「蒸發存款流水線」。
危險的種子是如何種下的?存款遭蒸發的是怎樣一些「特殊」的儲戶?銀行、儲戶和資金掮客間的危險三角是何時崩潰的?巨大的資金黑洞如何填平,山西銀業如何走出震盪?
本刊記者的深入調查為上述疑問提供了初步答案。然而一個更大的疑問正在形成:所謂的銀行內控機制原來如此不堪一擊,形同虛設,我們對種種響徹雲霄的「制度建設、一抓就靈」的論調還能保持幾分樂觀?
「7.28」特大金融詐騙案的山西特色
這個案件中可能不存在完全的被騙者,各方都知道一些內情,但是各方出於自身利益,同時抱有僥倖心理,最終達成了一個危險的同盟,形成了一條蒸發存款的流水線
本刊記者/王晨波
2月12日晚8時30分,一架客機在太原機場緩緩降落。機門打開,從懸梯上走下了一名戴手銬的「旅客」,此人正是震驚全國的山西「7.28」特大金融詐騙案主要嫌犯之一王力民。
王被抓前的身份是太原市通達科技有限公司(在太原市工商局未註冊)總經理,此前在太原並不為人所知。但此次他所涉案件卻被山西省省長張寶順稱為「本省建國以來最大的金融票據詐騙案」,涉案金額達十餘億元,嫌犯多達35人;目前仍有朱玉傑、田志剛、胡吉賢、杜建國四名主要嫌犯在逃。
據本刊瞭解,本案令山西省城太原市內的商業銀行幾乎「全軍覆沒」,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只有中國工商銀行倖免,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有交通銀行和光大銀行涉案。
案發後,國務院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和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先後批示,甚至在春節前夕,溫家寶總理還對此案作出了第三次重要批示。
涉案金額如滾雪球般擴大
去年7月28日開始,太原市公安局陸續接到省城5家銀行關於票據詐騙的報案,「7.28」案由此得名。
當時,報案銀行普遍稱,有大筆儲戶的資金在基層支行或分理處不翼而飛,其手法傳統、粗糙,多為私刻印章、偽造轉賬支票等,將銀行存款轉至其他賬戶,再以直接提現、辦理質押貸款、轉為承兌保證金等形式,騙取巨額資金。屬內外勾結型的金融詐騙。
據太原市公安局一位人士對本刊回憶,首先涉案的是中國建設銀行太原某支行,隨後擴展到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等行,涉案金額也滾雪球般的擴大,最初一度估計近20億元。
所涉機構也由銀行擴展至山西證券、信託公司、數家企事業單位等。其中一家銀行的經營甚至一度陷入癱瘓。公安機關最初分析,這可能是金融犯罪團夥所為。
據本刊瞭解,本案是一起系列案,有數個作案團夥,這些團夥有著各自的「勢力範圍」。比如,王力民就是以中國農業銀行為主要作案對象,而朱玉傑是以中國建設銀行為主要作案目標,胡吉賢則主要選擇股份制商業銀行下手等等。他們作案時互相達成默契,作案的銀行也互有交叉,甚至還會互施援手。
案發後,以太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為主,山西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組成了「7.28」專案組。有意味的是,當時主要嫌犯均已外逃。
據本刊調查,王力民是從去年8月3日開始逃亡的。此前半個月左右,杜建國、田志剛、朱玉傑、胡吉賢都已遠走高飛。目前警方已逮捕了31名犯罪嫌疑人。
儘管主要嫌犯逍遙法外,案情仍逐漸浮出水面。據太原市公安局的人士向本刊介紹,目前5家銀行涉及的73個案件中,已有50餘起事實基本查清。
至2004年年底,太原市公安局將涉案金額具體描述為11.25億元,當時警方追回贓款1.2億元。今年2月12日,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長戴來偉又介紹說,到1月份,已經追回贓款4億余元,凍結資金8500萬元。
太原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本刊說,本案中涉案金額最大的是中國農業銀行,高達4.9億元人民幣;其次為建設銀行,達2億元左右,其中很大部分無法追回。
蒙受巨大損失的主要是銀行的一些機構儲戶。據瞭解,這些機構涉及的民事訴訟已經於去年12月左右紛紛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準備開庭的還有10起左右。
自救落空
建行太原某支行一位管理層人士對本刊透露,在去年7月28 日之前,數家銀行已經發現了大額資金被盜用,當時各家銀行並沒有立即報案,而是首先選擇「自救」。這客觀上可能給嫌犯創造了出逃的機會,也使得案情更加撲朔迷離。
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也是基層銀行遭遇資金被盜用後的普遍做法,因為一旦涉及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程序複雜,執法成本較高,而銀行損失也未必能挽回。因此,當時涉案銀行管理人員大多會同保安將銀行內部當事人「軟禁」起來,希望他們能夠盡力將自己造成的損失補上,但結果是這些當事人往往拆東牆補西牆,最終損失反而越補越大。
以涉案的某商業銀行太原一家支行為例,去年8月的一天,該支行會計監管員發現某分理處賬戶上一筆約2000萬元的資金被突然劃至某公司的賬上,而當時這家公司大筆資金被盜用且已經報案,是「7.28」系列案之一。
「銀行不能為企業墊錢,而且這家公司已經涉案,這顯然是違規的。」這家支行的一位管理層對本刊說。
他們很快查出這是一位分理處主任所為,該支行對分理處主任採取了「內部措施」。經過為期一週的若干次交涉和「攻心」,此人居然又將這筆錢挪了回來。
當時,這家支行非常慶幸。但他們很快發現,這筆錢其實是從其它支行所屬分理處挪過來的。最終,銀行發現窟窿不止這2000多萬,而且也無法收回,於是報案。
隨後,上述分理處主任被公安機關逮捕,並成為「7.28」專案嫌犯,他涉案的資金最後達到5000萬左右。
據本刊瞭解,目前被抓的31人中,有超過10人為各行的分理處主任或者支行負責人。據悉,僅一個某國有商業銀行就有7個左右分理處主任被抓。
事實上,這些銀行最基層的分理處主任們已經結成了一個龐大的關係網。據瞭解,在「7.28」案發後,從一家銀行發覺並開始追查起,大量的資金就開始在幾家銀行的分理處來回倒騰,拆東補西,但當窟窿大到一定程度,分理出主任就開始捉襟見肘,漏洞最終暴露。
而當這些資金在各個分理處之間騰挪轉移的時候,涉案的主要嫌犯紛紛潛逃。留下的嫌犯多是銀行分理處、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
一大批分理處主任被抓,成為本次山西金融詐騙案的一個特點。那麼這些分理處主任們結成了怎樣的一個網,他們是怎樣認識的,跟王力民、朱玉傑等主嫌犯又有著怎樣的關係?
從「生產隊長」到銀鼠的一步之遙
分理處主任在一家銀行到底是什麼角色?
按照銀行規定,分理處主任一般主要負責銀行最基層組織的日常經營,其中包括存款和取款。根據各家銀行的不同規定,很多分理處主任只有很小的甚至沒有貸款許可權。在太原,農行有110個網點,分理處有60多個,工商銀行比這個數字還多。
這個最基層的主任並不好當。由於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主要還是依靠存貸利息差來維持盈利,因此,吸收存款的任務責無旁貸地落到了分理處主任的頭上。
為此,分理處主任在太原被稱為銀行的「生產隊長」,「一旦做了分理處主任,首先要做好的就是拉存款。完不成任務要扣錢,手底下人也不服。」農業銀行太原某分理處負責人對本刊說。
事實上,銀行對分理處主任的考核主要指標之一就是依靠存款指標。這不但關係到分理處主任的收入,還關係到他們的升遷。如果成為分行中若干家支行中的「狀元分理處」,這家分理處就有可能升格為支行。
目前仍在逃的主要嫌犯杜建國就是中國農業銀行太原某分理處的主任。被抓前,他就是農行太原某支行的「營銷能手」,貸款任務往往能超額完成。
一位瞭解他的人士向本刊介紹,杜 「高中文化、當過兵,出手大方,敢闖敢干,認識一批社會上有背景的人。朋友們托他的事情,總能辦得很清楚。」在太原眾多分理處主任中,杜屬於「能夠營銷、善於營銷、敢於營銷」的人。
但杜在2001年左右剛做分理處負責人的時候,也過得相當艱苦。上述人士對本刊描述說,杜常因存款考核而愁眉不展,因為各家銀行都在拉存款,競爭慘烈;而一些小銀行手法更加靈活,他們往往能夠給客戶更高的利息和「返點」(就是給客戶的好處費):正常情況下,付息後還要再給承辦人5%的勞務費。
當時,杜所在的中國農業銀行在太原開始大張旗鼓地擴張業務,「拉存款」的分理處按照農行的內部規定會給予分理處一定的「業務拓展費」,這些費用主要來自於原本發給員工的效績工資部分。
同時,農行太原分行對於分理處的考核指標也層層加碼,包括時點考核和日均考核。時點就是到每個月、季度、年末進行的存款總量的考核;日均就是平均每天的存款量考核。
當時,像杜這樣的「生產隊長」均疲於奔命拉存款。據知情人介紹,當時,他們普遍覺得「業務拓展費」不夠用,要是跟其他銀行競爭,只有兩條途徑:一個就是開闢更多的可以自己支配的「小金庫」來給客戶「返點」,於是一些業務收入往往不入賬,淪為「業務拓展費」。
另一條途徑,就是最好認識一些「社會能人」,也稱「資金販子」,他們能夠在短時間內聚集大量的資金,讓那些銀行「生產隊長」在考核的最後一天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任務--當然回過頭看去這無異於飲鴆止渴,為日後種種的違規違法埋下了危險的伏筆。
本案主要嫌犯杜建國,兩條途徑都有使用,但主要選擇了後一條,而他所認識的「有背景」的人就是王力民。
危險的三角與蒸發存款流水線
一位曾跟杜建國相熟的人對本刊說,杜主動結識了王力民。當時,很多分理處主任都認為「認識王力民這種人是一種本事」。
他們最終一來二去成了朋友,時間大約是在2001到2002年之間。當時,王力民是太原市通達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經本刊查證,這家公司並未在太原市工商局註冊。以王力民的名義在太原市工商局註冊的有兩家企業--昌鑫源貿易有限公司和森鑫源貿易有限公司,前者註冊資金350萬,後者只有50萬,主要業務範圍是煤炭、煤焦、鋼鐵、建材、汽車配件等。但是這兩家企業都因沒有年檢而在去年12月被吊銷執照。
王的生意其實並不大,所辦企業多為疑似殼公司。但他的能量卻不小,許多基層分理處的主任們都知道,他在「倒錢」方面是一把能手,在考核的關鍵時刻,王動輒能將數千萬存款拿到分理處存入。
拉來的存款不斷增多,杜和王的關係也逐漸走近。按照銀行業內的潛規則,杜建國要給王力民「返點」。
再後來,杜就開始「反哺」王力民,即向後者提供貸款。
實際上,這也是一個高息攬存者與「資金販子」間常見的故事。據知情人對本刊透露,王對杜說要用錢週轉,希望從杜的分理處劃錢用一陣子,之後再用別的錢填上窟窿。王力民還承諾,如果事成,還會在杜的分理處再存上一筆錢。
對杜來說,答應王的要求,就意味著他得從機構或者個人的銀行賬上非法劃走一筆錢,在此期間還不能讓對方知道,但這基本上很難,只有讓對方知道而不聲張。
王力民的神通廣大之處就在於此,存款是他拉來的,最後非法動用該存款的人也是他。作為「資金販子」,他打通了存款客戶和銀行分理處,形成了一個危險的三角。
太原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本刊介紹,王力民一般手法就是,先通過許諾給對方高利息,或者給存款單位財務人員高回扣的方式拉存款。在騙得存款客戶信任後,王和其中一些存款客戶和銀行達成其默契:允許王在一定的時間內動用這筆存款或者存款中的一部分,客戶一旦發現也不聲張。
當然,這是一種「理想」的方式。如果存款客戶不同意,無法形成默契的三角,王力民也是不憚於霸王硬上弓的。他就通過銀行分理處內外勾結,通過盜取或者更換存款人的印鑒、私刻印章、偽造轉賬支票等手段,將銀行存款轉至其他賬戶,之後再通過各種方法(如直接提現、辦理質押貸款、轉為承兌保證金)將錢提走。
據本刊瞭解,此案中最為惡劣的一點是,一些企業在案發後,持自己的真印鑒和印章,卻無法在銀行取出錢來,「這說明案犯已經勾結銀行將印鑒變更。」一位太原著名的民營企業家對本刊說。事實上,這也是王的主要作案手法。
在此過程中,往往是銀行分理處(或支行)、資金販子、存款客戶結成同盟,或者其中前兩者結成同盟:存款客戶是為了得到更高的利息或者更多好處;銀行分理處是為了完成存款任務,拉到更多存款;而資金販子的目的也非常明確,就是騙取巨額貸款。
因此,太原市人民銀行的一位人士對本刊分析說,這個案件中可能不存在完全的被騙者,各方都是知道一些內情,但是各方出於自身利益,同時抱有僥倖心理,最終結成了一個同盟。
在此過程中,各方形成進退同盟,一旦遇到問題,還可以相互拿錢填窟窿。
但三方的共同利益很容易會因為其中一方的「犯規」而落空。太原市人民銀行的一位人士舉了一個例子,銀行客戶原本答應給拉款人(資金販子)使用數百萬的資金,但拉款人卻最終從銀行動用了客戶數千萬資金,聯盟因此崩潰,一方不得已主動報案。
手眼通天的朱玉傑
朱玉傑可以說是「7.28」案中最為手眼通天的人,他甚至在1999年2月獲得「中國當代慈善企業家」稱號。同時,朱還是山西省九屆政協委員(今年1月被撤銷資格)、中國民主促進會山西省委員會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
「他經常說起自己背景深厚,結交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不由得人不信任。」一位曾經同朱打過交道的太原市企業家說。他非常清晰地記得,朱曾當著他的面跟某些領導打電話,語氣軟中帶硬,隨後這些領導就出現在他們的飯桌上。
事實上,朱玉傑在太原生意圈並不算大企業家,但是「他非常沉穩,從不說別人壞話,也不說過頭話,辦事滴水不漏,看上去很值得信任,口碑也一直不錯。」那位跟朱生意往來的人士說。朱甚至還曾在菲律賓海景假日酒店包下賭場,請各種有關係的朋友去玩。
但去年7月19日,朱關掉手機後就再也沒有同這些朋友聯繫,他欠十幾位朋友近一億的借款,其中有一位達到1200萬。這些欠債估計都已無法償還。
事實上,朱很早就在生意場上活動,他曾向人表示,要在生意場生一搏高下。1992年,朱創建了山西英特集團(調查發現未在山西省工商局註冊),這是一家涉足建材、醫療研究、藥品生產、餐飲娛樂、影視製作及環保產業等領域,在山西擁有10多個子公司的綜合性企業。
其中,曾經在大同紅極一時的大同英特俱樂部就是朱於1996年創建的。從1995年開始,朱曾以英特俱樂部的名義舉辦過兩次大型賑災義演,名噪一時。但四年後,這傢俱樂部就因經營不善而倒閉。
據本刊瞭解,在近幾年,常被朱玉傑用來行騙的「道具」是大同某製藥廠。朱經常對人誇口該藥廠發明瞭某種新藥,中西結合療效奇佳。朱曾經帶太原幾位民營企業去考察過這個藥廠,並且帶其中一位去香港某律師樓考察該廠各種上市批件,說已經萬事具備,就等2004年年底在香港上市。藉此,朱從這位企業家身上騙得 1000萬元個人借款。
因為運作「赴港上市」,朱結識了證券行業的一些人,過從甚密,其中包括山西證券公司的人士。
在隨後的時間裏,山西證券公司在銀行的賬戶被盜用了數億資金。經查證,這些資金主要就被集中轉移至朱玉傑的一些企業賬戶上。
事實上,朱本人在建行就有一些賬戶,一位建行太原某支行的人士就記得朱的開戶企業,和其中的太原市新型建材結構公司有過資金往來。另外,朱在其他支行的開戶企業還包括:新型交通運輸設備公司、山西英特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朱的一些手法同王力民相似,最終都將錢移到自己或者同夥的戶頭上。
但是,就在案發之後,很多他的朋友還不能相信,他是一個金融詐騙嫌犯。人們普遍不解的是,朱玉傑究竟是在何時開始以自己的眾多企業,大規模介入金融詐騙的。
目前的輪廓是,由於急速擴張,朱盲目實行多元化戰略,加上朱開始迷戀海外賭博,最終在近年開始陷入資金泥潭。
如此一來,朱利用長期結識的眾多基層分理處主任和支行行長,夥同他人一起將手伸向銀行存款,而這些存款多是山西證券公司的。
山西證券的離奇噩夢
山西證券及其三家控股或參股的企業是此次「7.28」大案涉案金額最高的受害者,據本刊瞭解這四家擁有獨立法人的企業涉案本金和利息共近9億元。
據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人士對本刊透露,今年春節前,上述四家企業已向三家涉案銀行提起民事訴訟,案由是存單糾紛。
這些訴訟對象都是涉案銀行的分理處和支行,共13家,因此訴訟被分為13個案件。其中,有交通銀行六個分理處,建設銀行兩個支行,以及農行5個分理處或支行。目前已經開庭的有其中9件。
隨著庭審的一步步深入,案情出現戲劇性的發展。
案件最初的暴露始於去年8月,山西證券發現其在建行山西分行萬柏林支行賬戶內1.5億元的股民保證金竟然僅剩不足1萬元;隨後山西證券發現其在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8家分支機構的存款共約7億元也被盜用。據本刊的瞭解,山西證券的數筆錢之所以存在上述若干家涉案銀行,與詐騙嫌犯高息攬儲的誘惑不無關係。
據法院人士透露,這些錢是在銀行內被詐騙嫌犯多次提走的。比如萬柏林支行賬戶的錢是在之前的半年內,分30多次被轉出。案犯的手法非常粗糙,據參加庭審的人士對本刊回憶,在其中幾起案件中,詐騙嫌犯所用的假公章,跟客戶在銀行預留的印鑒有很大出入,但是銀行人員仍然同意嫌犯將錢提走。另外,還出現更換客戶印鑒的情況。更有意思的是,根據某銀行的錄像顯示,詐騙嫌犯還曾替受害者在銀行辦理過某些手續。這些都使案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接下來的問題是,既然這些存款大部分是詐騙嫌犯在2004年前後,用近一年左右的時間分很多次取走的,作為存款客戶的山西證券緣何毫無察覺?
據庭審顯示,山西證券等上述幾家受害者,每個月都能收到相應的對賬單,但這些對賬單上的數字基本都是假的。事實上,山西證券也曾察覺過對賬單有假,但銀行支行或者分理處都會出示證明存款仍在戶頭的信函,或者,被盜資金很快又被挪回。
戲劇性的是,目前上述案件中,原告四家企業已經申請撤銷對交通銀行的訴訟,因為交行已經在春節前夕將原告存款本息共計3.5億左右進行賠償。
很快,今年2月22日,原告山西證券又準備申請撤銷對建行的訴訟。因為建行也準備賠付原告的損失。
另外,農業銀行也已經賠付了原告一筆約3000萬的存款,另外還有3億余元涉案金額等待庭審。
回過頭來看,「客觀地說,朱玉傑和王力民的手段都不高明。以前就出現過,但一直沒有被銀行系統引以為戒。」一位太原的資深金融律師對本刊說。
事實也是如此,早在本案案發之前,太原就有一系列金融詐騙案被審理。其中比較出名的是去年三四月間,原太原市商業銀行南內環街支行行長被判處死刑。此人也是勾結不法企業家,盜用大量銀行存款,將其他儲戶的錢轉移至其他賬戶,一如上述案例。
目前,在山西這片晉商票號的發源地,「資金販子」們至今仍然活躍在基層銀行的監管漏洞之中。由於高息攬儲等種種積弊,各種類型的「資金販子」仍然在利用商業銀行轉型中的急功近利,通過一些簡單粗糙的方式屢屢得手。
頗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本案主要嫌犯杜建國逃走後,有關人員在杜的桌上發現了一張字條,大意是,再也不要讓我拉存款了,再也不要派存款任務了,云云。
驚天詐騙案的善後難題
本刊記者/王晨波
表面上看,太原市的各家銀行似乎仍然非常平靜,但是,「7.28」的陣痛仍在蔓延。
儘管有4億的金額已經被追回,但那些沒有追回的損失將由誰來埋單?一些民營企業的被盜存款到底應該由誰來賠償?銀行、客戶以及詐騙犯如何分擔損失?
另外,在一些個案中,責任邊界由於多方勾結而變得模糊,這些都增加了善後的難度。如果解決不當,當地的金融穩定會受到影響。
營業廳的誠信危機
「支行對分理處都加強了監管,細化了職責,但是,拉存款的力度明顯不如以前了。」中國農業銀行太原某支行人士對本刊說。這家國有商業銀行太原市分行(二級分行)的領導在今年1月被免職。
隨之而來的是,存款增長的速度放慢了。中國農業銀行曾經在太原創造了存款增長的奇蹟,2000年的時候,農業銀行太原市分行的存款是64億,到了2003年底,規模已達200多億,平均每年增長50多個億。
這不但遠遠超乎了太原經濟的增長,也超乎一般銀行的存款增長。事實上,農行很多員工認為,這是片面強調拉存款所致。
從2001年開始,杜建國等一批敢於、善於拉存款的員工被提拔為農行太原各支行的分理處主任。儘管他們可能沒有相應的櫃臺經驗,學歷也只有高中,缺乏起碼的風險意識和票據知識,但是他們手中有大量的「優質客戶」和「高端客戶」,這為農行拉來了存款,也埋下了今日禍根。
事實上,涉案的各家銀行也都有類似的情況。太原銀監局的一位人士對本刊說,太原早在幾年前就爆發過惡性拉存款的事件。
另一方面,案情爆發後,存款客戶對銀行的誠信也產生了懷疑,「我怎麼敢把自己企業的錢存到銀行,我損失數千萬,銀行還沒有明確說法。」一位受害的民營企業家對本刊說。本刊記者在市中院見到的一位民營企業家稱,在案發後,他持真實的印鑒和印章卻取不出一分錢來,目前非常著急。
事實上,涉案銀行在誠信度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創傷,出現了一些企業儲戶流失的情況。雖然目前各涉案銀行已經加強了內控,但如何逐步贏回儲戶的信任,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責任模糊下的埋單推委
由於本次金融詐騙案的一些子案中,存在著資金販子、銀行分理處、存款人之間的相互勾結和聯盟,最終的損失由誰來負責目前頗費周折。
目前,十幾家機構幾經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起民事訴訟,多為機構告銀行。
山西證券公司在此次詐騙案中涉案金額巨大,當本刊記者向該公司法律事務部查詢時,一位人士稱:「錢存在銀行,當然應該銀行負責。」
但是,銀行方面可能並不希望全由自己埋單。「目前查到的很多涉案金額流動,從程序上看,其中一些也是完全合法合規的。銀行不想承擔所有的損失。」一位知情人士說。
這是因為,儲戶和詐騙犯之間也有勾結,因此最終責任的界限需要合理的界定。在界定清楚之前,各家銀行都傾向於選擇按兵不動。
事實上,目前除了農業銀行,各家銀行也都還沒有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或者其他安排。據本刊瞭解,目前建行山西分行已經出具一份詳細的報告給總行,總行方面希望山西分行能用若干年自己消化這些損失。
但是山西銀行業人事普遍認為,最終的結果還要等到案情徹底大白於天下之後。
中國銀鼠眾生相
文/本刊特約撰稿 李明
一提起銀行犯罪,人們很自然地會想到朱小華、金德琴、王雪冰、段曉興、趙安歌、胡楚壽、劉金寶這些在中國金融界風雲一時的「大人物」。其實,縱觀最近 10年的銀行犯罪,除了這些「大人物」之外,眾多在銀行業並不起眼的中小人物通過貪污和詐騙給銀行帶來的重大損失並不可小覷。
這些中小人物大多身為各家銀行的地方分支機構的行長,他們抓住了中國銀行業落後的風險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水平的漏洞,利用自己在該分行或支行擔任一把手的絕對權力,通過銀行的平臺把儲戶的資金用於賬外循環為自己牟利,直至東窗事發而把窟窿留給銀行;或者通過內外勾結等手段,憑藉著不甚高明的作案手法,悄無聲息地把銀行的巨額資金裝進自己的腰包。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一家銀行而言,判斷其好壞的標準有兩條:一條是經營狀況,包括資本回報率、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率等硬性指標;另一條就是重大案件的發生情況。最近10年裡,中國銀行業是違法犯罪的重災區,這些銀行犯罪一方面給銀行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對於銀行的外部形象造成了巨大的無形損失--由於王雪冰事件和中行紐約分行事件,中銀香港被迫放棄了在紐約和香港同時上市的計畫,籌資額也從原定的40∼50億美元縮減了一半以上。
此刻,在中行、建行海外上市前夕,任何銀行大案都會給他們緊鑼密鼓的上市之旅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
還有多少家賊等待曝光
近年來,回顧中國銀行業層出不窮的大案,儘管其作案手法多種多樣,但是「沒有『家賊』,外賊很難把銀行的錢財捲走」,在那些家賊與外賊的內外勾結的大案中--家賊扮演了元凶的角色。
讓我們看一下銀行家賊的眾生相。
1997年1月29日,河南三仁企業集團公司一名員工到農行河南商丘分行營業部辦理抵押貸款,拿出的是一張面額為2500萬元的定期存款單,要求貸款 2000萬元。2000萬元的數額非同小可,營業部派人趕到出具存款單的中行河南滎陽支行核查真偽,結果是假的。經司法機關的偵查、審理,剝開了一個裡應外合的金融詐騙案。中行「家賊」滎陽支行副行長陳建民和外賊三仁集團公司老總任成建等人,在三年的時間內共同詐騙3億余元。自1994年11月始,任成建勾結陳建民,盜用或者假冒中行滎陽支行的名義,有預謀地詐騙,其手段很簡單:變造銀行存款單和簽訂虛假存款協議、資金拆借合同,並出具劃款委託書等等。共同詐騙的3億余元贓款大多數流入了任成建的口袋,他在美國擁有的高級別墅就有四套。名片是純金製造的,每張價值1萬多元。作為詐騙同夥的陳建民獲得的報酬也不菲:凌志車一部,現金160萬元,以及美女--幾年之間,他在一個吳姓情婦身上就花費了200多萬元。2000年2月,陳健民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此年8月,中行茂名分行原行長陳宜良被判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玩忽職守罪、受賄罪。據報導,香港商人梁景多為了生意的便利,多次要求陳宜良辦理信用證開證手續。陳宜良在沒有收到保證金、抵押物以及嚴重超越審批權的情況下,批示「同意開證」並指示業務部門辦理,開出了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導致100多萬美元無法收回。
同年12月,中行湛江分行原行長範紹潤被捕。範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違法發放貸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等七項罪名,其中違規放貸上億元。
2000年4月7日,交行成都分行原行長彭某、副行長李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處以罰金10萬元。1996年3月至 1997年2月,時任交行成都大邑支行行長的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945萬元,不入支行大賬,用於賬外貸款。其手段較為惡劣:變造公章、開陰陽存單、空開存單、塗改作廢的國庫券、提高利率。1997年3月彭調任交通銀行成都分行行長之後,彭的副手李某接任大邑支行行長,採用了和彭一樣的手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152萬元,用於賬外循環。
黃蔭初,中行廣東省分行原行長。2001年9月22日,黃因挪用公款被判處無期徒刑。黃蔭初在1992年私自將分行內外幣資金中的港幣1900萬元挪用到自己的富和公司,並通過關係再從富和公司投資到灣仔商場,為自己營利,構成挪用公款罪。
此外,中行在2001年10月12日的一次自查中,發現了高達4.83億美元的賬目虧空。最終核實的結果是,巨資被廣東開平分行前後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盜用。該案涉及金額之巨大,是1949年以來所未有,涉案人員包括中行廣東開平支行、江門分行數任行長和廣東省分行部分官員,作案時間長達10年。
2003年7月,原華夏銀行總行營業部月壇北京辦事處主任李惠鳴和兩名下屬工作人員因非法拆借罪和受賄罪分別被判處16年、16年和7年。從1995年到1997年,他們採用非法吸收儲戶3.4億元存款不入銀行賬又轉手貸給他人的手段,致使華夏銀行遭受2億多元的損失。
今年年初曝光的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案件,也是家賊高山和外賊李東哲這兩個小人物利用賬外經營並通過地下錢莊而把超過10億元的資金席捲出境。
家賊何以難防
在對近年來100個銀行如何被騙的故事的學術解讀中,北京大學金融犯罪學研究專家白建軍博士發現,60%屬於內外牽連型詐騙案件。白建軍指出,這60% 的內外牽連型詐騙案件所造成的損失佔88.8%。在內外牽連型犯罪中,內外勾結類詐騙所造成的損失最大,佔損失總金額的79.6%。白的研究還表明,「家賊」和外賊勾結的得逞率高達91.7%,而純粹的外賊作案得逞率僅為32.5%。有研究者接受採訪時笑曰:「家賊」難防啊!
對此,感到不解者甚多:為了防範「家賊」,有關部門對金融機構主要工作人員的任職資格都進行審查,這些審查除了專業技能的考核以外,還包括對這些人員的背景的調查。為什麼銀業「家賊」還前仆後繼呢?
中央金融工委研究室研究員錢小安博士的看法是,銀行業出「家賊」是一個全球性的現象,不是中國所獨有的。但是在中國發生的「家賊」現象確是在特定社會環境下的產物:轉型中國的土壤,滋生出太多太強烈的「拜物教」心態,一些人置身銀行,就把銀行想像成自己的提款機。為了短期內斂錢,或用權力尋租為外賊做內線,或者監守自盜親為「家賊」。
白建軍的一項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他在北京、深圳兩地的7家銀行,抽取了218名銀行從業人員為被調查樣本,對其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對銀行人違規傾向影響最大的不是對犯罪信息普遍性的感受,也不是銀行內控不嚴,而是個人主觀因素。
人們注意到,每一起銀行大案發生後,監管部門和相關的銀行都會發布一系列新規章和規定,試圖提高銀行業和該銀行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但是這些急來抱佛腳之舉並不能從根本上防止銀行大案的再度發生。顯然,防範大案的發生已經不是簡單的強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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