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花旗銀行的前身是創立於1812年的紐約花旗銀行,該行為華爾街最老的銀行之一。至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受斯蒂爾曼和洛克菲勒兩大家族的控制,作為標準石油系統(美孚石油系統)資金調度中心,並因此獲得迅速發展。30年代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打擊,業務一蹶不振。在50年代發生的企業兼併浪潮中,它又重新活躍起來,1955年與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合併,更名為紐約第一花旗銀行,1962年改用現名。以該銀行為核心形成了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擠入美國十大財團的行列。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所以發展得如此迅速,主要是由於該財團的經濟實力是由第一花旗銀行同與軍火生產有密切關係的大公司和大企業所構成。它所控制的從事軍火生產的波音公司和聯合飛機公司,除生產大型民航客機外,歷來都是美國主要的軍火承包商,主要承包噴氣式轟炸機、民兵Ⅲ洲際導彈、阿波羅計畫以及製造火箭和宇宙空間發射器等軍用產品,每年從軍事訂貨中獲得驚人的高額利潤。財團所屬其他企業還有大西洋里奇菲爾德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菲利普斯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施樂公司、明尼蘇達採礦與製造公司、履帶拖拉機公司(與摩根財團和杜邦財團共同控制)以及生產電子計算機的國民現金出納機公司。在商業方面則有彭尼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和珠寶商店(與芝加哥財團共同控制)。上述企業都在國內外居於壟斷地位。
摩根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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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十大財團之一。19世紀末20世紀初形成,為統治美國經濟的壟斷資本財團。創始人J.P.摩根在其父J.S.摩根資財的基礎上,1871年與人合夥創辦德雷克塞爾-摩根公司,從事投資與信貸等銀行業務。1894年合夥人逝世,由其獨資經營,1895年改名為J.P.摩根公司,並以該公司為大本營,向金融事業和經濟各部門(諸如鋼鐵、鐵路以及公用事業等)擴張勢力,開始形成壟斷財團。1912年,摩根財團控制了金融機構13家,合計資產總額30.4億美元,其中以摩根公司實力為最雄厚,稱雄於美國金融界,華爾街的金融老闆稱摩根公司為「銀行家的銀行家」。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摩根財團大發橫財,戰後以其雄厚的金融資本,滲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