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種行政管理方式與黑社會碼頭老大的分地稱霸差不多。其目的不是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反而將居民劃地為牢,視同畜生,把你圈入圈中,權當手中玩偶。你要換個姓名,須看我公安高興不高興。你想親人團聚,和當地人一樣生活,則要看是否符合我公安審批要求。你想收養棄嬰,讓孩子與其他孩子一樣正常生活讀書,更要看我公安是否恩准。說不行,也不是都不行。明裡暗裡賣戶口,索賄受賄有由頭。中國自古以來,戶籍管理中的不仁不義行為,莫過於此。
戶籍大權在握,小鬼也怕三分。我分掌此地戶頭,你外地人必須俯首帖耳。半夜三更查戶口,派出所裡留一留,訓你罵你是有情,打你揍你是留情。此種地頭惡霸的管理方式早已是群眾尋常見慣敢怒不敢言的現象。
有罪推定是現行戶籍制度的法律邏輯。在現行戶籍制度下,外地人自然被視為犯罪嫌疑人。只要治安風聲一緊,無本地戶口者,或查你個雞犬不寧,或把你掃地出城,或證據不實就拘你十天半月,都是治安需要。更有甚者,管你會不會有違法犯罪行為,你外地人須預交違法犯罪押金。理由之一是你有押金在此,便不會輕易危害社會秩序。儘管刑事訴訟法已肯定無罪推定原則,現行戶籍制度的法律邏輯依然是有罪推定,而且是行政機關的有罪推定。法院搞有罪推定一般侷限於官司打到法院的當事人。戶籍制度有罪推定的受害者範圍更沒有邊際。
現行戶籍制度嚴重阻礙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進步。在城鄉分治的戶籍制度下,市場經濟所必須的勞動力的流動受到百般刁難。農民離鄉要有離鄉證,到城市居住要有城市居住證,市民易地居住要經過公安審批。如此踐踏人的尊嚴和分割勞動力市場的荒唐愚闇的做法居然能繼續長達半世紀之久。勞動法等法律已經承認公民的擇業自由和營業自由。擇業自由和營業自由的前提之一是異地擇業和營業的自由。現行戶籍制度在侵害公民遷徙自由的同時,也在侵害公民的擇業自由和營業自由。勞動力的正常流動得不到合理實現,市場經濟的正常秩序也就不可能形成。回顧改革開放歷程,一個重大失誤問題就是在城鄉分治的框架下農村城市化進程受到嚴重阻礙。其中罪魁禍首之一就是現行戶籍制度在作惡。現行戶籍制度在本質上是要維持和深化城鄉差別,阻礙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城鄉差別和分治的深化又進一步鞏固了戶籍制度的存在基礎。
戶籍制度對人的尊嚴,自由和平等權利的剝奪和侵害遠非一代人的問題。作為外地人的子女,其平等的生活權利和受教育權利右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