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元月五日晚,我和譚美英、肖綱華、李朝國、陳綠英等大法弟子在公路旁挂橫幅,貼標語,被蹲坑的磚塘鎮派出所惡警謝新華、陳會員、彭俊勇、肖旭東等非法綁架,關押於祁東看守所十五個多月,受盡了殘酷的迫害,還被政保股、看守所敲詐勒索現金4000元。現將具體迫害事實控告如下:
磚塘鎮派出所惡警謝新華等非法綁架我們時,對我們進行毫無人性的施暴,追捕、毆打,用電筒砸我們的頭部,強行搜身,還打電話叫步雲橋的惡警一起來對付我們。原步雲橋派出所所長鄒愛民,這幾年來多次綁架大法弟子,以撈取政治、經濟資本。他瞞上欺下,曾在祁東電視臺撒謊,誣蔑、誹謗大法和大法弟子,步雲橋鎮多少大法弟子被他打得死去活來,逼得有家不能歸。這次我們幾個出來講真像,正好揭穿了他的謊言,他氣急敗壞,惱羞成怒,連夜帶著手下幾個人立即趕到磚塘派出所對我們幾個大法弟子惡言辱罵和暴打。他們對我大打出手,只是因為我不配合他們的逼供,拒絕回答他們的提問。他們強逼我跪下,我沒有配合,因為做好人無罪,我絕不會向邪惡低頭妥協。鄒愛民和幾個惡警就用尖角皮鞋踢我後腳跟,妄圖擊倒我,把我穿的一雙新波鞋踢了一個大洞。邪惡的黑手還反扣我的手腕,肘部,我的骨頭被扭得咯咯直響,痛得直鑽心。惡徒的暴打,致使我左腳跟和左手關節傷殘,到現在還不靈便。當時是天寒地凍之時,喪盡天良的鄒愛民,見我不屈服,又提來一桶冰冷的水把我全身淋透,並強行把我關進磚塘派出所一間儘是屎尿、臭氣熏天的黑屋裡,直到第二天下午,磚塘惡警用車子拉車子(本來押送我們的車子在半路上壞了,這是天理不容呀,但他們邪惡至極,又調來一部車子),把我們送入祁東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以惡警劉國華為首的邪惡之徒,對我進行了精神與肉體的折磨,他們限制我的人身、通訊、言論自由,強行不准我煉功學法,寒冷天,見我煉功,就拉風扇,潑冷水,整天逼迫我幹活,不給休息時間,我一天穿彩燈泡四、五千個,眼睛被刺得看不清東西。吃氖敲姑追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