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次政協會議上,張惟英女士提出了一個令中國人發抖的立法建議---「關於建立人口准入制度」。
「人口准入」?若非報刊白紙黑字的呈現,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從來,只聽說過豬肉的准入、紡織品的准入、零售業(服務業)的准入,卻第一次聽說還有公民在自己的國土上涉及「准入」。甚者,此「准入」將作為法律草案提交北京市政府,更讓人驚詫的是,據張惟英女士述「市政府同意我的觀點,我們的觀點基本相同。」
對於自己雄心勃勃的立法建議的理由,張惟英女士是格外憤慨---
1)「這些人(外地人)素質比較低,長期沒有工作後,往往會鋌而走險,給社會治安帶來不安定因素。北京城市發展並不太需要這些人」
2)「事實上,北京很多管理混亂的地方就是因為這些人(外地人)造成的,比如說收廢品、惡意乞討的,他們的存在確實損害了北京市民的生活」
而其實,關於張惟英女士的理由,上世紀的德國納粹有更徹底的解決方案----1938年11月9日的「水晶之夜」,希特勒的黨衛軍、衝鋒隊也是由於猶太人(許多都擁有德國國籍)「貪婪、骯髒」的理由,將猶太人准入到了集中營的焚化爐(而關於焚化爐的「最後解決方案」中,納粹的內部文件中還強調:只能勸慰「是去洗澡」。而非公然立法)。
看來,張惟英女士的理由是有很深歷史淵源,非一朝一夕之想!
可又存疑問---為什麼張惟英女士的理由,只是針對「素質比較低,長期沒有工作;收廢品、惡意乞討」的外地人?為什麼對李自成、毛澤東這樣的大人物卻不要求北京准入證?(前者不過是陝西放羊娃;後者,也只是湖南的農民)
難道僅是時間邏輯的不可逆?!
當然不是!
身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北京市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政協常委的張惟英女士,只是不屑「那些素質比較低,長期沒有工作;收廢品、惡意乞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賤民!
至於她,當然是有著雅利安人一般的高貴政治血統!
而所幸,作為21世紀文明世界的一員、作為被張惟英女士歧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賤民,我們也能看到「二戰」後,構成保障人權底限的三份基礎性法律文件:《世界人權宣言》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兩個公約,中國政府已經簽署,尚待人大常委會批准。)----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約: 人人有權在國境內的自由遷徙和居住;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第二部分第二條規定,人的權利「不得有例如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分。」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序言部分規定,政府「必須保障使人可以享有其經濟、社會及文化的權利」
三個保障人權底限的法律文件中,都反覆強調一點---「人類享有免於恐懼和匱乏的自由。」
那麼,作為擁有代議職能的政協委員張惟英女士,卻人為製造階級分化、散佈地域歧視、辱罵中國人、鼓吹政府採納因戶籍身份而必須隔離的言論,就應當追究政治責任。(作為代議機關一員的張惟英女士,享有在政協會議上的一切言論不受法律追究的權利。但,這僅指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茲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提請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罷免張惟英女士作為北京市政協委員的資格,並報請北京市政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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