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1-23 20:19:00作者:
(中央社臺北二十三日綜合報導)「越位」是足球戰術的一種,比賽時常常會聽說所謂製造越位陷阱,化解對方的攻勢,因而能阻止對方的進攻。所謂越位,基本上是當隊友傳球向前時,有一位或以上自己的隊員比對方的球員更前,則構成越位,即使超前很少都算越位。越位時,助理裁判(邊審)會舉旗示意。
從上述說明,和越位有關的一共有五個變數:球、防守隊的兩名球員和進攻隊的兩名球員,而且這五個變數在比賽時,都同時在動,因而常常會讓裁判造成誤判,引發爭議。
目前國際足球總會 (FIFA)正醞釀對足球比賽中的越位規則進行重大修改。這項由威爾斯足球協會提出動議的改革措施,旨在為足球比賽帶來更多進球。在這項建議中,進攻方隊員只有在對方禁區守門員和其餘防守球員之間時才算越位。
西班牙醫生馬魯恩達(francisco belda maruenda)最近的研究顯示,就人類的眼睛而言,越位太過複雜,不可能正確判定。他說,主裁判和邊審必須同時觀察五個移動目標︱球、兩名進攻球員和兩名防守球員,才能確保正確執行越位規則。但人類的眼睛和大腦無法同時處理這些必要的信息,並立即作出正確決定。他在英國醫學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發表的論文說:「這已經超出人類眼睛的能力範圍,這可以解釋何以有那麼多越位判罰引起爭議。」
他對眼睛的構造和機能進行分析,以評估人類眼睛判斷越位情況的能力。他說,他發現一位裁判的雙眼不可能同時確定四位球員和球的相對位置,無可避免地就會出現錯誤,只有電視攝影機和連續鏡頭才能正確地判斷。
在節奏快速的足球比賽中,眼睛注視移動目標的時間只有數百萬分之一秒,可是在這個時間點,球員卻可能已改變位置至少七十公分。
這位醫生說:「各國足球賽的競爭都很激烈,裁判誤判時,後果十分嚴重。」不過他的研究報告至少可以讓那些受到球迷大聲抗議的裁判和邊審略為釋懷。
研究報告說,如果足球賽希望維持目前的越位規則和避免爭議,最好在比賽中利用慢動作或定格電視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