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何為「政治」呢?辭典裡儘管說法不一,但大致含概幾個方面:1)「政治」涉及政府,政黨,及有關行政部門的操作和管理;2)「政治」是某一社區或國家的人們就共同關心的事務而參與的過程;3)「政治」包含圍繞著權利的各種社會關係和觀點。如此說來,「政治」可以泛指為全體公民的社會活動,也應上了一句中國古訓: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在當今文明時代裡,「搞政治」應是每個公民應當履行的義務,而絕不該是被恥笑的,更不能被視為是「非法」的。海外的民運和大陸的民間維權活動,包括法輪功與基督教反迫害的訴求,皆為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連中共專制下的憲法也保障了這些權益。殺人如麻的共產黨對政府以外的民間痛痒的關心程度比起這些群體本身自然要差之千里。畢竟,民眾的疾苦多來自共產專制的腐敗。由此,他們「搞政治」也應該是義不容辭的。
值得一提的是,許多人把共產黨與合法政府等同對待,認為聲討中共五十年來的罪過便等於反對人民政府。這是中共多年混淆是非教育的結果,但卻是經不起推敲的謬見。在民主國家,國家和政黨是倆個概念。一個多元社會裏會有很多不同的政黨,彼此間公平競爭,輪流執政。而政府應當是民選出來的,執政黨也勢必代表著多數民眾的利益。儘管共產黨自己也假意惺惺地號召從上到下的施行黨政分離,比如大陸政府的最高國家領導人是國家主席,而黨的最高領袖則是總書記。由於長久以來這兩把交椅都被中共最高獨裁一人霸佔,兩者間的界限顯然已經模糊。一位大陸留學生回憶說:他在文革時長大,天天喊毛主席萬歲,當時竟誤以為主席倆字是毛的爹媽給起的小名呢。
共產黨的官職都不能在黨內民主產生,何況乎落實到黨外的政府部門了。中共統治下的政府官員既不是民選的,執政黨也沒有經過多黨公平競爭,其代表的利益僅僅是極少數共產黨的獨裁者們,從來也沒有「為人民服務」過。相反,實踐證明這種專制政府向來是欺凌百性,與民為敵的。既然這個黨政一家的政府不代表民眾的利益,伐之何過耶?
此外,共產黨本俏鞣降牟蠢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