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涉嫌挪用公款4.2億多元人民幣的二陳夫婦僅次於涉案40個億的廣東開平中銀支行行長余振東等人。
②兩名案犯卷款逃往泰國;
老婆足不出戶,老公用贓款在異國「東山再起」;
漂白,整容,成功躋身泰國清邁上流社會。
③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挪用公款4.2億多元人民幣。
而辯護律師稱其中僅可認定的7000餘萬元也屬銀行信貸。
④面對一審有罪判決,辯護律師堅信「陳案」終究會獲無罪處理。
■最新進展: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陳滿雄、陳秋園挪用公款罪無期徒刑、14年有期徒刑。
□「二陳」隨後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被稱作「1995年國內最大的貪污、挪用公款案」中,銀行職員馮偉權、池維奇無疑充當了「內鬼」。案發後,兩名國有銀行職員首先落網。
馮偉權歸案後坦承,他的確為二陳成功透支做過大量手腳。馮供述說,陳滿雄找到他密謀惡性透支長城卡後,除了5張信用卡取現單是二陳夫婦簽名的之外;為了照顧長期不在中山的這對富豪夫婦,其他46張取現單,統統都是馮自己或找人代簽。馮偉權如此「積極幫忙」,無疑是少不了經濟利誘的。在他被法院認定的罪名中,除了挪用公款,還有一項就是受賄。馮證實,他曾多次催促陳滿雄還款,但陳滿雄每次都推托「你再支持我最後一筆就能還款」,直到最後,挪用黑洞已經大到無法彌補。
1996年,中山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分別判處馮、池兩人死刑和死刑緩期執行。經過二審,廣東高級法院改判犯罪情節較馮輕微的池維奇有期徒刑2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對馮偉權的死刑判決進行覆核期間,正值我國《刑法》修改,馮偉權因此獲改判為無期徒刑。1995年6月,陳氏夫婦卷款外逃。據知情人稱,兩人一開始去的是南美洲。後來,在香港、新加坡幾經輾轉,最終在泰國清邁落腳。
由於清邁地處偏僻,華人較多,中文環境相對較好,不懂泰語的陳氏夫婦也得以在這裡定居下來。
在泰國期間,陳氏夫婦成功買到泰國籍身份證,分別更名為蘇.他春和威帕.頌齋。「落實」正式身份後,兩人開始利用挪用的銀行款在當地做起生意,並大膽購置豪宅名車,成功躋身當地上層社會。據報導,為徹底隱藏自己以往的身份,陳滿雄不僅漂白了皮膚,還不惜在臉上動刀做了整容。
2000年9月1日凌晨1時許,陳氏夫婦的奔馳轎車詭秘出行,守伏的泰方警察出擊將他們抓獲。2000年11月,陳滿雄、陳秋園分別被泰國清邁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騙取的證件罪」,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3年10個月和11年4個月。
2002年12月26日,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