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從2004年1月3日起,這種日子就結束了。
這天上午村主任王浩賢、婦女主任杜滿席帶著村計畫生育工作隊的四五個人,來收一孩保證金(就是夫妻生了第一個孩子後,在規定的四五年內不准生第二個孩子,要交500元作保證,違反了規定,保證金不退還還要罰款)。蘇紅旗告訴記者---
村幹部因蘇的妻子阻擋他們搶壓面機,便毆打她,村主任王浩賢踢了蘇妻的下身,她疼痛難支,倒在地上。村幹部和計畫生育工作隊的人見勢不妙溜走了,鄰居們聽到蘇妻的呼喊,趕來將她抬上炕,叫來村醫救治。 到下午四五點,蘇妻腹部疼痛加劇,父母趕緊把她送到醫院,搶救無效,當晚12點多含恨而死。
妻子娘家的一個哥哥在縣上當交警,他聽村組長蘇鎖勞挑撥說妻子是被公婆害死的,便帶來娘家2、30人,來到蘇家---(採訪錄音)
1月4日凌晨6點多,遺體拉回家。
5日下午3點,公安局的法醫在蘇家對妻子進行了屍檢,屍檢後公安局當場未給蘇家告知結果,經多次催問,直到1月21日,也就是屍檢後的第16天,縣信訪局長才口頭通知,蘇妻是因宮外孕大出血而亡,與計畫生育無關。這個屍檢結果完全是造假!蘇妻被打死前一直戴著避孕環,例假正常,根本沒有懷孕,更沒有任何宮外孕的症狀,每天從事農活和家務,無任何不適。她分明是被村幹部和計畫生育人員打死的。政府官員如此顛倒黑白,蘇家怎能接受?
全家為此多次上訪各級政府,不得解決。1月29日,在他們第三次到省政府上訪回來的當天,縣公安局一名副局長帶領縣信訪局、杏林鎮政府的幹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把蘇的父母、舅父、叔父、孩子和他共六人拘禁到勝利機械廠招待所,達10天之久,說是給他們"解決問題"。全家完全被限制了自由,連樓都不准下。他們絕食抗議,要求重新屍檢。
2月8日,全家六人仍被拘禁在招待所時,縣公安局和有關單位出動36輛車200多人,帶著一串串手銬,強行把蘇的妻子埋掉。
四九寒天,一家剩餘的四口人回到家中,一切都被砸光、搶光、燒光了,被迫住到親戚家四面透風的牛棚中,至今家無一粒糧,人無一件換洗的衣服,全靠舅父家救助。---(採訪錄音)
11月8日一家5口父母、妹妹、兒子和蘇再次上訪省政府,被縣、鎮官員、公安扭打、關押、拘留---(採訪錄音)
當地政府官官相互,弄虛作假,包庇罪犯,拘禁原告,---(採訪錄音)
蘇紅旗表示,他一家種地納糧,不偷不搶,安分守法。他今年34歲,只有一個兩歲半的孩子。為什麼要收一孩保證金?---(採訪錄音)
就是遵守了規定,這筆保證金也沒聽說到時有退還的。孩子半歲時,村計畫生育隊就以收一孩保證金為由搶走了他的自行車和VCD機,這次又來搶壓面機打人,打死了人還串通一氣弄虛作假,包庇罪犯,拘禁家屬,強行埋人,企圖掩蓋罪責。政府就是這樣"維護人民的生存權"嗎?這是什麼世道?誰能還他個"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