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12-16 18:02:00作者:
《貴陽市禁止選擇性終止妊娠規定》日前正式向社會公布,該法規規定未經批準不得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並禁止為懷孕14週以上的婦女施行人工流產。
這部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法規規定,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批准,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不得為妊娠14週以上婦女進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否則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6倍以下罰款,或3萬元以下罰款。
醫院一般不給大月份孕婦做流產
針對貴陽出臺法規禁止婦女懷孕14週後做流產一事,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本市目前沒有類似的規定。據瞭解,本市醫院在臨床上一般不會為大月份孕婦做流產。
市計生委相關工作人員還對貴陽的這一規定執行的可能性表示質疑。他說,如果遇到超生的情況怎麼處理?如果依照此規定執行,控制人口的工作如何完成?
北京市婦產醫院護理部主任王立新告訴記者,一般在臨床上,如果沒有查出孩子有畸形等問題或者產婦生產會危及生命的情況,是不會為大月份產婦做引產的。北京積水潭醫院婦產科副主任孫麗芳介紹,大月份流產對婦女身體健康更加不利,比如大出血的機率增加等,還可能造成習慣性流產甚至不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