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農民調查》一書揭示,農民苦幹一年的收入,只有400多人民幣,卻不得不被各種官方捐稅奪走近150元!鄉、村幹部橫行霸道加橫徵暴斂,連義務教育的「義務」也要農民自己負擔。如果這些問題不妥善處理的話,農民將長期積壓在心理的很多不滿,最後就『官逼民反』,如最近發生了多起農民失去土地而發生的流血事件。
雲南數千農民 家被賣了都不知道
2003年,昆明市官渡區小板橋鎮白德邑村、曉東村、雨龍村的村民,世代以種植蔬菜為生。昆明市官渡區的官渡園以及其他單位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強行徵用農田3500多畝(從2003年6月到2004年10月)造成上列村莊的幾千名村民徹底失去土地及生活來源,致使他們落於彷徨無助的地步。以下記者採訪到當地的村民,因安全顧慮,隱去姓名。
在征地的幾個月裡,各村村民都不知實情,村官們在征地之前根本沒有將征地的所有政策、法規和操作過程召開村民大會告知村民,背著村民勾結著官渡園做這筆交易,形成事實後才告知村民,一切征地的手續都辦了、合同簽了,才不得不開村民大會口頭上告訴村民情況。
針對征地的補償,一切都是村幹部口頭上說了算,作為村民來說,只要能改善村民的生活,大家都是非常地贊成、積極配合的。但是據當地村民說:「我們根本沒有見過自己被征去的土地的任何手續和合同。」
村土地法第47條: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等等,其中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可是村官們發放到社員頭上卻只有區區兩萬元?「我們可憐啊!區區兩萬元叫我們怎麼活啊?」村民們嘆氣的說著。
村民說:我們的土地被至少20萬一畝給徵用,而從村幹部口中報給我們的僅僅是10--12萬一畝,而我們人均佔有農田0.7畝多,每年人均種地純收入在五、六千以上,我們每個社員應分到至少七、八萬的征地補償,但他們分到我們社員頭上各項費用加起來才2萬元。
2萬元的補償遠遠低於實際種田的收入,只抵得普通公務員1年多的工資,我們根本無法維持最低的生活標準。
以韓貴、李成為首的村官騙迕袼擔好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