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舔陰部
張小芳及其同夥惡警們強行將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全部剝光,逼迫她們互相舔陰部,如有不從者,就把她的頭按下去舔……。二、三月的天氣,將法輪功學員尹華鳳的衣褲剝光,一絲不掛的罰站在鏡子前整整兩夜;還在一個大白天,尹同樣是一絲不掛的被罰站在操場壩裡,讓眾人 「參觀」,來羞辱她。此惡行被其他中隊有良知的獄警看見說:「惡警不是人。」這樣惡警才叫尹穿上一條內褲……
二、地上拖
2002年8 月份,楠木寺氣溫高達39℃以上,張小芳、幹事潘容、秦偉霞、王姍等人指派打手將法輪功學員祝霞、吳厚玉、李紅艷、韓傑、萬古芬等人弄到建築物鋪的凹凸不平的地上拖,一連好幾天。吳厚玉被拖了十幾天。法輪功學員的衣服、鞋子、皮肉都被拖爛。法輪功學員吳厚玉的背、腿、腳上的肉都被拖爛,滿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塊、黑一塊,拖掉的衣服,褲子和磨爛的衣服碎片到處都是,鮮血和泥沙一層層裹在法輪功學員的傷口上,真是慘不忍睹。
三、坐水牢
四中隊的陶菊花,鄭有梅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浸泡在污水或糞水中,謂之「水牢」……。
四、灌水、不准上廁所
張小芳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每次灌五杯水,並不許上廁所。每個人都被灌的肚子滾圓,有的控制不住尿順著褲子流下來後。惡警就唆使犯人脫掉她的衣服,用衣服把地上的尿抹乾,然後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進垃圾桶裡。然後再繼續灌水、脫衣、抹尿、扔衣服。冬天室外冷風颼颼、寒風刺骨,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凍的全身發烏,抖個不停。如果誰拿拖把用,就罰款、強迫自己拿錢買拖把,還要挨打受罵。還逼迫法輪功學員用嘴在地上舔尿,如不從就把學員的頭按到地上舔。法輪功學員吳厚玉、岳利永就是由於不准上廁所,經常穿著尿漬斑斑的褲子。
五、不准洗漱,不准換衣服
張小芳在大熱天,叫法輪功學員做工十六、七個小時,經常幹通宵的活兒,回來不給水洗漱、不准換洗衣服,全身汗臭味道實在難聞。
六、強行灌食、致死人命
對絕食抵制迫害的法輪功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