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巨款 年內正式起訴*
中國最新一期的財經雜誌報導,原中國銀行香港分行行長(總裁)劉金寶、副行長(副總裁)朱赤、丁燕生和行長(總裁)辦公室總經理張德寶,將與今年內在吉林長春法院遭到起訴,罪名是貪污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報導說,劉金寶涉案金額為四千一百多萬元,朱赤、丁燕生被控貪污五百八十萬,張德寶被控貪污四百三十萬。
長春檢察院準備的起訴書有二十多頁,指控劉金寶在上海和香港任職期間貪污受賄一千五百多萬元。中共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和司法部門對劉金寶的調查發現,他有兩千四百多萬財產無法說明來源。
*香港十大財經人物之一淪為階下囚*
劉金寶是上海人,曾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後來調到香港分行,擔任行長四年。2003年5月,他突然被召回北京,實行雙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
2001年6月,中銀香港重組,劉金寶被任命為籌備組主任,參與了中行旗下十二家銀行的合併與上市的全過程,並當選當年「香港十大財經人物」。
*利用職權騙取公款*
2002年7月,中銀香港在香港交易所掛牌,劉金寶出任上市公司總裁。但2003年5月就被召回內地,並一直關押在北京。今年年初,有關當局正式把劉案移交司法部門審理。
報導援引起訴書說,這幾個香港中銀的高層領導利用中銀香港重組之機,「採取轉移賬戶、製作假賬、銷毀賬目等方式騙取公款」。
*中國金融犯罪現象嚴重*
中國銀行是香港印發鈔票的銀行之一,它在中環的總部大樓高聳,富麗堂皇。為什麼一個香港重要銀行會有多名高層主管全部因貪污腐化而遭到北京查處呢?香港的金融環境是不是特別適合人墮落的土壤和溫床呢?
香港評論員周兵說,情況並不盡然。他說:「中國的金融犯罪不只是在海外,國內的也很多。各個地方的行長、分行長都有。比如有一次,廣東中國銀行下面的行長一次就捲走了二十億!」
周兵說,中國的金融犯罪,不僅僅是金融機構官員捲入,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他說:「去年,有十九個海關關長給抓起來了。中國交通部門,大部分省的交通廳長都給抓起來了。中國的貪污腐敗是全方位的,是制度化的貪污情況。其實,很多地方,市領導、從上到下一鍋端的情況有得是!」
*香港調查北京高官投鼠忌器*
香港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詠梅說,本來,香港的司法當局,包括廉政公署,都可以調查在港的所有公司的違法犯罪問題。但是,具體到某些北京的高級機構,執法單位就有些放不開手腳。
蔡詠梅說:「理論上,都可以調查。但實際上,中資企業級別很高的時候,香港的警方就有點投鼠忌器。相當部級別幹部到香港來,香港的警方級別比他低。」
蔡詠梅說,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是中國機構的普遍存在的制度化貪污腐化問題,和地方並沒有特別大的邏輯關係。
大公報星期二援引中國最高法院公布的數據說,2000年起到2004年上半年,中國法院共審理破壞金融秩序犯罪案三萬件,其中,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案子是「家賊」、「內鬼」勾結外人詐騙得手。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