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已經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在一週之內審理的第三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前兩起案件分別是10名青少年輪姦少女案以及15歲少年趙某因怕受責將其表弟殺死案。
這些涉世未深、正值花季的青少年犯下的殺人、輪姦、綁架等罪行讓人觸目驚心,特別是4個少年逃過死刑後的微笑,更令人感到震驚:是什麼使這些少年的心靈如此邪惡?
殺了人卻沒有負罪感,沒有羞恥感,沒有悔恨,反倒相視而笑。這一笑意味深長,讓所有看到這條消息的人都不能無動於衷。心情沈重之餘,筆者也產生了種種聯想。
這一笑是對法律權威的嘲弄。因為在殺人之前,4個少年已認真「研究」過了:他們是未成年人,殺了人也不會被判死刑。如今,果然不出所料,他們「如願以償」地逃過殺人償命的懲罰,所以才有那輕鬆的相視而笑。那麼,如何使法律更具有威懾力,如何使法律沒有漏洞可鑽,正是這一笑為我們的法律工作者提出的新問題。
這一笑也是對教育的挑戰。至少在4個少年身上,我們的教育是失敗的。雖然看起來,我們組建了覆蓋全社會的教育網路,學校、家長、社會都熱熱鬧鬧,齊抓共管,可是,效果還不容樂觀,漏洞也很多。特別是對那些失學、輟學的流浪少年,劣跡不斷的問題少年,我們更是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這 4個少年殺人犯都是小學畢業後就流落在外的失學少年,這部分人數量不多,但犯罪的比例卻很大。如何對這部分人進行有效的教育疏導,是全社會面臨的一個大問題。
這一笑還是對充斥於螢屏某些警匪片的「褒獎」。這4個涉世未深的孩子,作案手段老練,計畫周密,準備充分。據他們供認,他們使用的犯罪手段完全是從電視、電影上學來的,他們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精心策劃,選擇目標,勘察路線,籌備作案工具。而且在將人質殺害後向其家長索要150萬元贖金時,也「借鑒」了一些警匪片中的反偵查手段。這就再次提醒我們,如今一些影視作品以及電子出版物過多地追求商業效益,已對青少年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實際上起到了變相教唆犯罪的作用。因而,淨化螢屏,創造健康文明的社會環境,徹底根除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土壤,也是當務之急。
(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