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報導,11月11日上午,由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主持召開的中共深圳市委三屆十次全體會議上,深圳市委領導通報了近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電影《時差七小時》及相關問題的調查和處理意見。
深圳五個部門聯合發文推薦觀看由市委副書記李意珍女兒李倩妮主演的電影《時差七小時》,而李倩妮更被媒體揭發從十多歲開始坐擁資產七百多萬元人民幣。對此,深圳市委成立了調查組。深圳市委的調查堅持:市有關部門是按正常程式和慣例向學生們推薦。
不過,調查組承認:這次事件「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不當之處」,如「有的部門變相指令性要求學生觀看、一些學校調課組織學生觀看」等。調查組又聲稱:李意珍對發文一事沒有打過招呼,沒有過問影片發行工作,但承認「作為分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幹部,李意珍的敏感性不夠強,對有些問題沒有把好關,制止的態度也不堅決」。
關於李意珍的配偶、女兒經營三家公司的情況,深圳市委的調查稱:李意珍的配偶和女兒所經營的夢想隧道影視公司、仁和公司和參股的披克電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兩家由於「沒有資產」,「屬於接受空殼轉讓」,其配偶和女兒沒有實際投入資金,參股的披克電子公司實際投資150萬元人民幣,分三次投入。
對李家屬涉規反黨紀問題,深圳市委認為只屬李對中紀委的規定「在認識上有誤區,理解上有片面性,沒有認真執行」。不過,深圳市委常委會仍要求李意珍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盡快讓其配偶和女兒從其分管領域的企業中全部退出,並由市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據悉,李意珍已按有關規定和市委常委會的意見,督促家屬從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關於《時差七小時》的製作投資情況,深圳市委的調查稱,該片的製作實際投資1200萬元,媒體公布該片投資2100萬元,是推介商出於宣傳需要所作的包裝炒作。深圳市委聲稱:「該片按市場化運作,目前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最讓外界感到驚訝的是,深圳市委竟然在調查和處理意見中聲稱:李意珍「態度誠懇,認識深刻」。
深圳市委「板子高高揚起,輕輕放下」的處理意見不但未能平息民憤,相反在國內各大人氣論壇上招來更多反詰。
國內人氣論壇「貓眼看人」有網民認為,深圳市委這樣說是在為李意珍開脫,將責任都推到「吃力不討好的」學校等基層單位身上。網民指出:即使負責意識形態工作的李副書記沒有跟下面打招呼,其下屬有討好上司的行為,作為高層主管對此難道不付「監管不力」的責任?
此外,輿論質疑的焦點集中在:「兩家公司由於沒有資產,屬於接受空殼轉讓」,身為公司法人代表主管的妞妞(真名李倩妮)母女怎麼就可以毫無法律責任。
國內人氣論壇──新化社麾下「新化發展論壇」上,眾多網民「沒有投入」,「空殼轉讓」對些這說法提出質疑。
有網民直斥:「沒有實際投入資金怎麼就當了法人代表和公司總經理?」有媒體報導,深圳市工商物價局資訊中心出具的書面查詢結果:「夢想隧道」公司註冊於1996年,註冊資金328萬元,「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兩欄中填的都是「李倩妮」(妞妞的真名),在「股東名稱」欄中則顯示:「李倩妮,出資額269萬元,出資比例82.01%」。深圳市工商物價局資訊中心提供,白紙黑字寫著「出資額269萬元,出資人李倩妮」的材料該如何解釋?
眾所周知,虛假出資、註冊空殼公司都屬經濟犯罪。根據《刑法》159條,虛假出資罪,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前,中國愛多DVD的老總就是因為「虛假註冊」被判刑。如果註冊空殼公司是犯罪,為什麼在這份處理意見中沒有移送司法機關方面的內容?
對於深圳市委這種牽強附會的講法,人民日報所屬的「強國論壇」上的眾多網民也不認同。有網友甚至反詰:「如果你犯罪了,是否以自己對《刑法》有片面認識為自己辯解,人民是否還允許你今後一定要虛心接受群眾監督,誠懇接受組織批評,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堅決改正,做個好公民!」
根據《中產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六條要求,「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該黨員領導幹部應當盡快讓其配偶和女兒從其分管領域的企業中全部退出,並由市有關部門監督執行。」深圳市委常委會要求,李意珍監督促家屬從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也有意見指出,深圳市委把責任推到了紀律處分條例上了,不是我們不處罰,而是條例這樣規定的,退出分管的領域就行了。而且,如果領導幹部自己不敏感,讓自己的親屬在屬下開公司,待出事了、賺夠了,就一退了之。高官犯錯付出的代價如此之輕,難以想像如何杜絕類似的現象再次發生。
亞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