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馬來西亞的司法程序,答辯人在收到起訴人代表律師所發出的蓋印文本後,必須在八天內呈交應訴書,否則視同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權力。新唐人的代表律師黃啟斌在過了八天後沒有接獲孫向陽的應訴書,因此直接向高等法庭申請裁判。
但是在申請臨時禁制令的審訊時,新唐人和星洲媒體集團的代表律師獲法官通知,法官收到一封由中國駐馬大使館發出的信函,指孫向陽欲在此訴訟案中使用豁免權。而新唐人的代表律師事前沒有接獲中國大使館的通知。
黃啟斌律師透露,孫向陽的這項舉動並沒有按照正確的法律程序進行。法官表示他應向中國大使館提出反對。中國大使館這項舉動是以非司法的方法干涉馬來西亞的司法程序,是侮辱法庭的行為。
黃啟斌律師將會向中國大使館提出反對。
(希望之聲)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