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人工資低,勞動力便宜,這似乎是我們可以吸引外資的一大「優勢」。但這種「優勢」背後隱藏的另一種「成本」流失不應不引起高度關注。
首先是中國工人的低工資使他們的生活質量一直被控制在非常低下的水準上。工資低,便僅僅能夠維持基本生存需要,而難以滿足除生存需要之外的較高層次需求,比如沒錢提高自我、讓子女接受好的教育,不能購買相對適宜居住的住房等。也包括沒有享受業餘文化消遣的機會、只能乘坐條件惡劣的交通工具等等。而尤令人感到失望的是,由於失業人數及提出工作需求者越來越多,這種低工資現狀在相當長時期內「將繼續保持,甚至擴展」。也就是說,我國工人普遍提升生活質量的願望短期內將難以實現。
另外,低工資成本優勢也將使企業主等其他部分人群的財富增長保持較大幅度,從而進一步拉大貧富差距,使社會財富向少數人集中的趨勢愈發明顯。而過於看重「低工資成本優勢」,也可能使外資僅將勞動密集型產業集中於我國,以至於中國境內的外資企業難以升級換代。
工資再低而只要沒有超過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沒有違法,但這並不就能得出它是道德的結論。企業的盈利如果越來越大,而付給支撐企業利潤的工人的工資卻不見增長,是違背社會對一個人的良心與道德的定義的。而一個愈來愈重視道德建設,愈來愈推崇人性化的社會。不應當對道德領域內的一切置之不理,否則,社會也可能會付出更大的代價。魯寧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提出:「只有民工工資合理的GDP才是道德的」,因而一個追求道德、公平與正義的社會不應當僅僅視「低工資成本」為一種「優勢」。
低工資「成本優勢」其實也是權利缺失的產物。一個人所得到的與其所付出的遠不相符,就表明該人的勞動與價值沒有得到全然顯現,這就是權利沒有得到尊重的結果與反映。過低工資得以長期維持,也表明企業工會沒有在維護工人權益方面發揮應有作用。這也是工人權利難以得到尊重的重要原因。「低工資成本優勢」能得以「繼續保持,甚至擴展」,且為部分國人所津津樂道,甚至引以為自豪,這背後其實也隱藏著社會中權利觀念普遍淡薄的事實。當然,也不是沒有工人對明顯不公的工資提出過異議,但結果肯定是要面臨被解雇或受到其他報復的命運,這就使得絕大多數人在過低工資面前只能選擇無聲無息。也就是說,權利意識的淡薄、權利觀念的缺失,以及追求權利的成本過高是導致低工資成本優勢在我國得以「繼續保持,甚至擴展」的重要非經濟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