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報導說,中國反腐專家、國家社科規劃「新世紀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王明高總結了目前腐敗公職人員洗錢犯罪的五大「招數」。
洗錢第一招:存進銀行
自儲蓄實名製出臺後,把黑錢存進銀行這種洗錢方式表面上看似乎有些困難,但貪官仍可用兩種方法完成洗錢過程。一種是要其親屬出面去銀行存黑錢,給其親屬一點好處費就可以了。第二種方法就是用假身份證或「真的假身份證」。「真的假身份證」上的名字號碼、地址為其親屬的,可照片卻是自己的。腐敗分子拿著這樣的身份證去異地存錢,銀行工作人員難以辨別真偽。
遼寧鞍鋼廢鋼處原處長趙忠升貪污、受賄案中,趙忠升所得贓款共計894萬元人民幣、4.8萬美元、6.2萬港幣,這些錢大多數都是趙忠升以其親屬的名字存入銀行的。
洗錢第二招:先撈後洗
這一招的特徵是,在位當官拚命撈錢,退位經商一味露富。一些貪官在位時拚命撈錢,撈夠了就轉移陣地辦企業、開公司。他們下海後,一般都沒有「嗆水」,他們與有些惟恐露富的私人老闆不同,無論是辦企業還是炒股、期貨,不管實際上是賺了還是賠了,一般都會宣傳自己「大發特發」,惟恐別人不知道自己賺了錢,因為他們要給自己到手的黑錢找個「說法」。
甘肅省清遠礦務局蘭州辦事處原主任王某在職期間大肆侵吞、挪用公款、受賄,聚斂資金250萬元,然後辭職下海以個人名義開辦了一傢俬營公司。
洗錢第三招:邊撈邊洗
這種洗錢方式比較普遍,貪官自己利用權力拚命撈錢,親屬則下海開娛樂場所、餐廳,辦企業,用這些方式來掩蓋黑錢來源。
如果不是與貪官本人非常熟悉,對貪官與其親屬的關係是不可能知道的,因而洗錢就顯得更容易,案發的可能性就更小些。
王某是某市一名政府官員,在任職期間收受了不少賄賂。他將非法所得都轉移到其妹夫圍棋茶館的賬上,而且由於此茶館是定額徵稅,經營的實際收入是多少也無法查證,這樣他就成功地使其非法收入合法化了。
洗錢第四招:連撈帶洗
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但由別人代理,企業表面上是別人的,但大權由自己控制。
這樣既可以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1998年,河北省原副省長叢福奎一手創辦了一個企業,從表面上看,企業董事長是殷鳳珍、殷鳳軍,但幕後老闆卻是叢福奎。叢福奎將巨額賄賂款全部打入企業賬上,從而使其腐敗所得變成干乾淨淨的經營所得。
洗錢第五招:轉到境外
目前最普遍的洗錢方式是將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並洗白。
其中有非貿易方式,一些貪官把子女送到國外,用支付教育費、保險費、佣金等方式套購外匯,再匯到境外;貿易方式,採用價格轉移法,勾結國外公司在進口設備和原材料時,高報進口價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給境外進口商,再從其手中拿回扣,然後將非法所得留存國外;設空殼公司境外投資,即腐敗分子先在國外設空殼公司,然後利用手中職權將非法收入以對外投資的形式匯至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