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貌少女南昌離奇死亡
據江西都市消費報報導,2004年5月6日晚上八點多鐘,江西省中西醫結合醫院口腔科醫生李書鈺再次接到了多年未見的老朋友廣豐縣包工頭塗先生的電話。塗先生在電話中對李書鈺醫生講他兒媳婦上吊自殺了,現在正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急救。
待他火速趕到三醫院時,並沒有見到他的老朋友而只是見到了老朋友的兒子塗通武以及塗通武的朋友夏洪武以及塗通武的媽媽劉冬仙。李書鈺醫生見到那個被稱為老朋友的兒媳婦也就是塗通武的女朋友周燕芬時,她早已死亡,全身已經被白布覆蓋了。
李書鈺簡要問了一下情況,據塗通武講那女孩子是上吊自殺身亡的。李書鈺在得知女方家長還不知道此事後,就問是否報案了。在得知沒有報案的情況下,李書鈺趕緊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繩金塔派出所報案。後來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民警將死者拉到了南昌市昌北法醫基地。
2004年5月6日晚上10:55分,早已入睡的周玉輝、黃水仙突然被電話鈴聲驚醒。電話中自稱是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的警察,稱他女兒周燕芬已經自殺身亡,要求他夫妻倆火速趕到南昌。也顧不得想得太多,就急匆匆穿好衣服和妻子一起往南昌趕。
周玉輝夫妻在往南昌趕的路上,怎麼也找不到女兒會自殺的理由。就在"五一"節,女兒還開開心心地從南昌實習單位趕回了老家廣豐縣,一家人和和睦睦地呆了好幾天。5月4日,女兒說要回南昌上班了。在來南昌之前,她說要和前男朋友塗通武徹底分手,不想再糾纏在一起。於是,周燕芬到塗通武家裡把自己的照片等物品拿了回來。
據後來瞭解,當時周燕芬和塗通武發生了爭執,塗能武堅決不同意分手,而周燕芬卻是怎麼也不願意"好"下去了。過程中,塗通武曾對周燕芬威脅說:"你要與我分手,我叫你後悔一輩子。"
黃水仙說女兒和塗通武分手後開開心心地回到了家裡,下午就到了南昌。5月5日晚上,周燕芬還打了電話回家,和媽媽說了好一會兒話,當時從電話裡聽到女兒的聲音是十分甜美的,和以前打電話一樣動不動就要撒上一回嬌,不時還逗媽媽開心一回。黃水仙說,她做夢也不會想到這竟然是最後的決別。
5月7日凌晨3點鐘,周玉輝夫妻倆總算趕到了南昌。周玉輝趕緊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偵大隊瞭解情況。當進,一位姓秦的法醫接待了他們。秦法醫介紹:他是接到繩金塔派出所的報案後,趕到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急診科的,當時有自稱死者男朋友和他母親及他的朋友。據死者男朋友講,他們一行三人是在5月6日7時左右趕到南昌周燕芬住處。一開門,就看見周燕芬吊在繩子上,他們就把她放下來,一邊在床上對周燕芬做人工呼吸,一邊打120急救電話,所以屍體送到了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具體詳細的情況,秦法醫要周玉輝他們到繩金塔派出所去瞭解情況,如果要看屍體,5月7日早上8:30到西湖公安分局和法醫一起去法醫基地看。
周玉輝倆人於早上8:20到達了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去找秦法醫要求看屍體。大約在刑偵大隊等了一個多小時後,才在秦法醫的帶領下於上午10多鐘在昌北法醫基地見到了周燕芬的屍體。當場,見到女兒的屍體時黃水仙就癱倒在地上。
當時,周玉輝還算比較清醒,仔細查看了女兒的屍體。周玉輝說當時屍體擺在法醫基地大廳內,躺在推車上,身穿紅色睡衣、睡褲,上身呈半裸狀,左手臂上有兩道割傷,頸上右側有小指寬(1厘米寬左右)的繩印,咽喉部破裂了一大塊,但從破裂部位來看,也不像是自己上吊所至的,因為位置不對。從繩印看上吊用的繩子應該是細繩,如果是粗柔的床單不會造成這樣的深陷勒印。當時秦法醫的解釋是咽喉部是繩結造成的,手臂上兩處刀痕是先用剪刀割脈,然後又用菜刀割手腕,未成功,才上吊自殺身亡。周玉輝說當時看到女兒手腕和手臂上都沒有流血的痕跡,像是死後被人割上去一樣。
周玉輝從昌北法醫基地回來後,趕緊到西湖刑偵八中隊瞭解情況。在得知沒有對當事人做詢問筆錄後,周玉輝提出要重新報案。可是,遭到了胡國平副中隊長的拒絕。5月8日,周玉輝再次提出要立案偵察,可是還是遭到了刑偵八中隊的拒絕。一週以後,刑偵八中隊才答應做案外調查。
江西媒體報導周燕芬案與湖南黃靜案驚人相似。(周燕芬紀念館)
* 美貌女大學生周燕芬
據資料顯示,死者周燕芬出生於農曆1983年6月初八。1995年-1998年在廣豐縣永豐中學初中部學習。上初中期間,曾多次在《廣豐報》和《上饒日報》發表過文章。在學校時,周燕芬除了學習成績優秀外,還是學校裡各項活動的積極份子。在1998年初中畢業時,周燕芬當時中考成績考得很好,但在稅務局工作的父親的主張下,並沒有進入重點高中學習,而是來到了江西省稅務學校學習。在稅務學校學習期間,周燕芬更是表現出了她的技壓群芳的才能,每個學期都要帶一大疊獎狀給父母親看。
2001年9月份,周燕芬通過成人高考進入了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學習。在北京學習期間,周燕芬依然積極參加學校活動,並且每次參加活動都不會空手而歸。經過3年的緊張學習,周燕芬應該於2004年7月份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在畢業前的實習期間,周燕芬回到了南昌市的上海厚生堂酒業有限公司實習。本來她是應該於6月底返回中國人民大學做最後的畢業論文答辯,可是,她早已香消南昌。
在2001年,周燕芬在暑假裡的電腦學習班上,認識了同為廣豐縣人的塗通武。面對這位擁有天仙般美貌漂亮女孩子,塗通武使出了渾身解數,在眾多"哥們"的鼎力相助下,最終攬得美人歸。據說,當時塗通武著實在哥們的面前神氣了一翻。
女兒談戀愛了,周玉輝夫妻倆還一點都不知道,直至到了2002年7月份周燕芬過19歲生日時,周玉輝妻子才發現了異常,因為在生日宴上她發現了四五個從來沒見過的"一臉的匪氣"的男生,年紀輕輕就抽煙喝酒打麻將。回來後,黃水仙狠狠地教訓了女兒一翻。直至最近才知道他們之間不僅僅是朋友關係,還談上了戀愛。
黃水仙說知道女兒在談戀愛還是因為他們倆人已經鬧著要分手了,塗通武常打電話到家裡來約女兒出去玩,女兒不肯。塗通武就一天好幾個電話打進來。
據塗通武的父親講,塗通武對周燕芬很好,也很喜歡她。塗父也承認,周燕芬是一個非常好的女孩子,除了會撒點小脾氣外,對人挺有禮貌的,長得就更不用說了,塗父說像天仙一般漂亮。
* 塗通武的為人
塗通武上初中時,就是一個"打架王",不僅在學校裡打,還在社會上"混",據說時常因為打架而被學校老師抓去批評。記者調查得知,塗通武打架打得出色的一次要數他在上饒工業學校讀書期間,當時把一個同學的手砍成了重傷。
得到美若天仙的女朋友,據說塗通武著實高興得不得了,天天宴請朋友吃飯。但是自從周燕芬要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時,數次提出要分手。2004年5月4日,在周燕芬來昌前到塗通武家裡把自己的照片之類的物品要了回來,提出了堅決分手的要求,當時倆人為分手一事發生了衝突,塗通武不同意分手。
據塗通武父親講,在2004年5月6日下午2點多鐘時,塗通武接到了周燕芬的電話,電話中要求塗通武寄300塊錢給她,要麼就還她以前借給塗通武的200塊錢,否則就要自殺。塗父說塗通武聽後就非常急,趕緊回家找到媽媽,幾個人一合計,塗父只好同意了塗通武、夏洪武、劉冬仙三個人花700元錢租個車到南昌去勸說周燕芬不要自殺,要想開一點。
據塗父講,塗通武是5月7日3點多鐘從廣豐出發,7點鐘左右到達周燕芬住處,送周燕芬到達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的時間是晚上8:05分。隨行的有媽媽劉冬仙、朋友夏洪武,還有司機,更有過路過橋費發票為證。可周玉輝卻不這樣認為,他說那輛租的車確實是3點多鐘從廣豐出發,可是車上倒底有哪些人呢?不得而知。所提供證據的證人都是和塗通武有利害關係的人。如果是真的,中間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在做什麼?
劉冬仙講,他在鷹潭和周燕芬通了最後一個電話,從周燕芬的手機通話記錄來看,確實是在5月6日下午18:05與塗通武的母親通了最後一次話。而此前李書鈺在5點左右打周燕芬的手機卻是一直無人接聽。
* 案發現場疑點重重
6月28日,記者看到了周玉輝於2004年5月18日在警方陪同下進入現場時拍攝的錄相資料。從錄相上看,周燕芬房間裡雜亂無章、凌亂不堪,床上的被子被堆在了床頭,席子的一角也被翻了起來。客廳地上打碎了一個玻璃杯,滿地都是玻璃碎片,衣服和褲子撒得滿地都是,周燕芬的手機蓋板掉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隻鬧鐘摔破在地上,但是從錄相上看不出是幾點鐘。沙發上只有拾幾元錢,手機、鑰匙以及周燕芬平時背的長帶紅色挎包和5月4日黃水仙給周燕芬的錢也不見了。
除了有東西不見了外,周燕芬住處還多出了一樣東西--一幅舊麻將。周玉輝講,在周燕芬剛住進去時沒有麻將,後來他也曾去過幾次女兒的住處,也沒有發現麻將,就在周燕芬死亡前一個星期左右他去過女兒住的地方也沒有發現這幅神密的麻將,而這一次,卻有麻將在裡面。眾所周知,麻將一般是要四個人才能玩成的,說明在周燕芬死亡前有人在她那兒打過麻將。從麻將是舊的來看,有可能是在附近麻將館裡租的或借的,本報也希望繩金塔附近出租麻將的店家能將四月底至五月初出租麻將未收回的市民與本報聯繫。提供破案線索。
在睡房的地板上有好幾個煙頭和大前門的煙盒,煙灰缸裡也有三個煙頭和餐巾紙。據黃水仙夫妻證實,周燕芬從來就不吸菸。哪煙頭是誰留下來的。
最吸引記者的要數門上做成上吊狀的床單,被剪開的床單寬約有50厘米,床單上並不見血跡。床單的上頭套在門框上,上面打了一個死結,並沒有活結,床單沒有被剪斷。床單下部死結在自然垂直狀態下離地面為138厘米,而死者周燕芬身高為162厘米。從錄相資料上看,比周燕芬矮2厘米的黃水仙站在繩子前能輕鬆套進自己脖子裡而不會影響呼吸。在床單後面的陽台上90厘米外的地方有一條板凳向裡倒著壓著一雙整齊的拖鞋,鞋尖朝裡,鞋跟向外。據民警介紹,周燕芬上吊時臉朝裡面。從這些情況推斷,如果板凳是用於繫繩上吊或踩在板凳上上吊一般來講凳子是向外倒,再說脫鞋子如果是為了上凳子的話那麼應該是鞋尖朝著凳子,否則就是倒退著上凳子,這不合常理。民警解釋為有人動了凳子,那為何鞋子還那麼整齊地擺著呢?
從現場的剪刀來看,剪刀刀口三分之二的面積有血跡,菜刀上有少量血跡。一般來說,銳器劃破皮膚後要數秒鐘後才能出血,這時剪刀早已離開傷口。再從照片看,死者周燕芬割手腕後用布條扎上,說明當時血還未凝固,上吊後手應該往下垂,照片上手上的扎布也下滑了十多厘米,可是血卻沒有往下流,手腕、上吊正下方的地上也沒有血跡。
* 案外撲朔迷離
據周玉輝調查的情況來看,2004年5月7日早上,廣豐縣工商銀行還沒有開門,塗父就在銀行外表現出急著要取錢的樣子。8點鐘工商銀行一開門,在門外等候已久的塗父就要求取現金10萬整,當時業務員問了一聲這麼早、這麼急取那麼多錢何用,塗父只是說要辦一件很麻煩、很重要的事情。在隨後的5月9日、10日、 11日據說塗父又從銀行裡取了近30萬元現金,據人講塗父最近還在到處借錢。據周玉輝從多方面瞭解情況,塗父在那幾天裡並沒有使用大量現金辦理其它事情。
據黃水仙介紹,塗父曾通過某警方人士從中"說和",塗父表示願意拿出10萬塊錢給周玉輝、黃水仙夫妻倆。周玉輝夫妻倆表示不同意,他們說如果不是塗通武有問題為什麼要賠10萬塊錢,如果有問題就請公安機關查清楚,給周燕芬的亡靈一個交待。
5月11日,周玉輝鄰居張玉霞告訴周玉輝,在5月7日上午,塗通武父親拿了一張紙條,上面寫了周燕芬的名字和她在南昌實習單位名稱,還寫了死亡時間為6-7時,叫張玉霞向其妹夫(張玉霞妹夫在江西省公安廳工作)打聽一下情況。周玉輝講如果是正常瞭解情況還有必要這樣做嗎?
在5月9日,塗父還找到廣豐縣國稅局,向佔局長解釋周燕芬的死因,並說:"受害方要到我家砸東西都可以,甚至可以讓塗通武認周玉輝、黃水仙為乾父母。"周玉輝講這是什麼意思,為何不敢當面跟他講?
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採訪得知,5月6日晚急診室的接診醫生是梅醫生。他說當時把死者送到醫院是晚上8:05。他當時一看,死者瞳孔已經擴散了,死者至少死亡半小時以上,放在醫院不到1小時就出現了屍斑。而據周玉輝在上海法醫鑑定中心請教證據學家時得知,屍斑至少是在死後三個小時才會少量出現,由此推斷周燕芬死亡時間應在下午6點鐘以前。
* 死前周燕芬干了什麼
2004年5月4日到南昌後,5月5日,周燕芬按照實習單位的要求,上了一天班。據同事們介紹,周燕芬那一天一直很開心,也沒有異常表現。
據鄧總及周燕芬同事講,那天下午周燕芬上班是穿的套裝西服。但是在周燕芬的屍體上卻是紅色睡衣睡褲,並且睡衣的釦子沒有扣上。這就是說,周燕芬那天下午從單位上回到宿舍後換了衣服,至於上衣沒有扣釦子是當時沒有扣上還是後來有人解開了,這也是一個謎。從種種跡象來看,周燕芬是一個非常注意自己形象的人,不可能在自殺時打扮得衣冠不整。常理來講,一般人在知道自己要死亡時,都希望自己能帶著尊嚴離開這個世界,何況像周燕芬這樣愛美的女孩子。
在原生堂酒業公司採訪時,同事都說周燕芬是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孩子,雖然實習不久,但和單位同事都處得非常好。
在周燕芬的房間裡,還發現了一張她剛剛於5月5日晚上訂做西服的訂單,上面寫著5月10日取衣服,訂單上註明瞭預付款55元,欠65元。
5月8日下午,周玉輝到原生堂酒業公司清理周燕芬遺物時,在他的辦公室的抽屜裡找到了兩張行動電話繳費單,是周玉芬與5月5日下午繳納的,預存了100元話費,電話費中還有餘額72元錢。
* 警方下達"不予立案通知書"
根據種種疑點和跡象,目前,死者父母認為死者並非自殺,而是他殺,因此向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上交了「關於對周燕芬死亡一案進行立案監督的申請書」,然而時至7月3日發稿時,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刑偵八中隊尚未對周燕芬死亡一案進行立案偵察。而是於6月10日給給周玉輝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這份通知書周玉輝於6月27日下午3點鐘才收到。
"不予立案通知書"中這樣寫道:控告人周玉輝,你於2004年5月9日提出控告的要求對周燕芬死亡案進行立案偵破的報告,我局經審查認為周燕芬死亡屬於自殺,本案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局申請復議。這份通知書周玉輝於6月27日下午3點鐘才收到。
該通知書的未尾所鑒署的日期是2004年6月10日,但該通知書的鑒發編號卻是「西公不立字[2003]0061號」(周燕芬紀念館)
另據記者瞭解,自從周燕芬於5月6日死亡後,警方說現場被封鎖了,可是直到5月14日都沒有封鎖。是周玉輝在5月14日強烈要求之下才封鎖現場的。另據對面的鄰居介紹,就在周玉輝於5月18日查看完現場後至今仍有人進出周燕芬死亡現場,本來周燕芬房間裡已經被關閉的電燈現在每天都亮著。
周玉輝介紹,西湖公安分局法醫和技術科的人員在案發當天,僅拍了一張周燕芬在南昌市第三人民醫院推車上的屍體照片和一張案發現場吊帶的照片,卻未在案發現場提取任何其他物證作鑑定,也未對現場進行任何勘察、取證。
周玉輝講,對於他提出的屍檢要求,秦法醫說需要帶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簿,還要交5000元錢,如果解剖結果是他殺,5000元退還,如果是自殺,費用自理。 5月9日下午,周玉輝到秦法醫處辦理了有關解剖手續,結果,辦理手續的時候,僅要求周玉輝寫了一張不到20個字的申請,秦法醫原先說的需要身份證和戶口簿又不需要了,接著,周玉輝交了5000元錢,秦法醫只是用便箋寫了一張收條給周玉輝,而不是有關部門的正式現金收據或發票。
周玉輝還介紹,西湖刑偵八中隊在案發當天並沒有對報案者和第一時間在場人作任何筆錄,也沒有對案發現場進行勘察、調查。
目前,周玉輝正在申請國家公安部法醫鑑定中心專家來驗屍,可是西湖公安分局遲遲不願意開出委託函。南昌市公安局出具的第一份法醫鑑定書裡標明"所有檢材代保存三個月,逾期銷毀",現在已經過去了近兩個月了,這一步工作還要被擱多久呢?周玉輝說他不知道西湖公安分局為何不肯開具委託函?要是萬一"檢品"丟失怎麼辦?難道要讓這一案件永遠不明不白下去嗎?
死者家屬質疑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是否真正對周燕芬死亡案進行過調查?是否和犯罪嫌疑人有過見不得人的交易?
6月28日,記者找到八中隊胡國平副中隊長要求瞭解情況,被胡副隊長斷然拒絕了。
* 死者家人的呼籲:
周燕芬的命案與轟動全國的湖南黃靜裸死案有驚人的類似,都是沒有預兆的"自殺案",也是沒有留遺書就灑手人間。並且都是警方認為是自殺,對案情的調查百般刁難,阻擾。
痛失愛女的周燕芬父母提出的請司法部司法鑑定中心重新屍檢的請求,至今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不出具委託函,他們提出的請公安機關立案勘察的申請也遭到拒絕,至今西湖分局不給予立案,並給他們下了最後火化日期的限令,江西的律師不敢給他們做法律援助!死者親人期望廣大追求正義的朋友,為他們獻計獻策,不期望像黃靜案一樣一拖再拖。
漂亮女大學生周燕芬(周燕芬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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