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居民強烈不滿,憤而採取激烈手段爭取權益的拆遷問題,在黑社會人士介入下,採取騷擾、要挾、恐嚇的手段驅趕拆遷戶,激化各種官民衝突,也經常可見群眾在政府門前示威、靜坐抗議的場面。
雖然上訪可能被抓、被關,但是,來上訪的老百姓卻越來越多,在市政府門口,每天都有很多人,不是老百姓心要故意對著幹,而是老百姓太冤了,沒有活路,只有上訪這一條路了。
以下是劉安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內容:
死裡逃生成了殘疾人
我已上訪一年多了,2003年5月12日拆遷公司與黑社會勾結,僱用兩個外籍凶手來暗殺我,當時我頭部縫了廿九針、骼膊骨折、一條腿失去知覺,從此生活不能自理,沒有一點勞動能力。
但中國官員與拆遷公司勾結,雇凶者後來給放了,兩個凶手一個放了,一個在看守所,按正常法律手續是可以控訴公司的,但是今年5月10日起訴時法院說,刑事案件不能審理起訴,現在連治療都沒人管了。
檢察院明目張膽包庇凶者
上訪都是被逼無奈的,像拆遷戶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你給他吃的是起不了作用的,檢察院明目張膽包庇凶者,開庭時兩個行凶者已明確招供承認。暗殺行動是由拆遷公司馬姓老闆,花四千元請他們把我給「做掉」,在中國北方「做了」就是「弄死」的意思,但是馬姓檢察官在法庭上說:你啥啊!「做了」就是叫聲的意思,明目張膽的以「兩個犯罪人態度較好,交代問題也較好」為由,為殺人犯減輕罪刑,最後判於懲處,而對被告及計謀殺人的事卻隻字未提。
公安站崗監視
4 月30日晚上,大批便衣警察突然到劉家,沒有任何手續,以執行公務為由,開始不准我出門,除了去廁所外,哪裡都不能去,我問為什麼呢?回答是說「不知道!上級交辦的!」我說:「孩子放假要去買東西也不行,不然坐你們警車去也不行,我問:「你們違法啊!」他回答:「違法也是當官的違法,跟我們沒關係」
白天五個公安,晚上八個公安站崗,一步都不能離開,兩輛警車開到家院門口,對外說是照顧殘疾人,其實是在監督,直到5月7日整整站崗七天。
2003年11月23日上海有篇報導,找來十五、六家報社記者到家來,實際上登的內容是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歌功頌德。我正式控告他們非法拘留,可是到目前任何結果也沒有,不知什麼原因,他們私自做主,轉到哪兒我也不清楚,15區檢察院瀆職處。
2月25日公訴機關開庭,但29日晚上,還有保安人員到家監督,又用磚頭砸我家,報警後警察有來,可是什麼也沒說,後來我找檢察院,檢察院要他們立案,可是到現在沒人管。
各部門都互相推諉,找官員,官員說只管案;找法院,法院說檢察院公訴誰,我們就審理誰;找檢察院,檢察院說判了誰我們就懲治誰。實際上這是完全由政府一手操作、策劃的,他們就是互相推諉。因為這牽扯到拆遷公司與上級勾結,拆遷公司馬文立經理曾公開表示:「他從河北拿了150萬元,其中120萬元給了看守所公安和政府一些官員,如果他們敢動我,我就全部抖出來。」
所以事情爆發後,其他嫌犯都被關進看守所二個月,主要嫌犯馬文立卻不知去向,檢察院說他在逃。
委託律師也遭恐嚇
劉安軍委託的劉律師也受到恐嚇,他說:「要是真為你打官司,就會跟上海鄭恩寵一樣,被安上「泄露國家機密罪」,判刑兩年,所以我不敢接。」
現在主副凶手都沒人管,倒是我這個被告,每當到敏感日子就被看起來,像全國人大開會、美國副總統來訪、六四,最近又散發消息要整我。我前三次被毆打,都是派出所包庇凶手,因為牛街派出所是北京市的先進派出所。他們為了維護先進派出所的聲譽,種種藉口保護凶手做偽證,梁副所長還說:「我就整你材料,整完你我就弄你!」
劉安軍五月十二日遭到暗殺,可是牛街派出所和分局都不管,直到八月十日才抓到凶犯和雇凶等四人,雇凶者就是拆除公司經理馬文立,雖然都被抓到,但是隔天又說在逃了,明明就是他們放的,他們互相掩飾,說是在逃犯,可是拆遷公司就在我家門口,大家都看到。宣武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余志強,還反倒問我「馬文立怎麼在逃?」
最基本的「生存權」都不保
在上訪中遇到一位東北人,兒子是哈爾濱交警,不明原因被檢察院帶走,不久就被打死,又改說是拘留期間暴病死亡,現在在中國不要說又有人權,連最基本的「生存權」都不保,許多被打、打殘的,比伊拉克戰俘還可憐。
前天我們又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找領導控告,他們說沒有能力解決問題,要我們信訪部去反映,最後被公安連拉帶踢毆打,高玉清、王桂花等三人當時被打成重傷,他們都是六十以上的老人,六、七隻雙腳踩著一個老人,真是一點人性也沒有,或許你覺得怵目驚心,但這些事發生在中國卻是很平常事。
劉安軍覺得近年來,各種原因而發起的遊行示威請願活動愈來愈多,據統計一年示威破千萬人次,真是扑天蓋地,國內媒體評論員也批評,中國已到了窮途末路時期。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