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獻忠大屠殺之真相

作者:流沙河 發表:2004-06-1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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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歷史上有三次大屠殺,萬萬不可忘。
  第一次在西晉東晉之交。事起於公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強李特,糾合流民二萬餘,自稱鎮北大將軍,在綿竹(今德陽市黃許鎮)扯旗造反,陷廣漢,圍成都,入城大屠殺。李特戰死後,其子李雄稱成都王,後又稱帝。政權無文化,殺人作惡不自知,播亂長達五十年。

  第二次在宋元之交。公元1279年,元朝滅南宋,兩度陷成都,先後大屠殺。「城中骸骨一百四十萬,城外者不計。」(引元代賀清泉《成都錄》)。「蜀民就死,率五十人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積其屍。至暮,疑不死,復刺之。」(引《三卯錄》)。野蠻民族打江山,同樣鄙俚無文化,而作惡又勝過李特父子。元朝八十餘年,成都殘破,終無起色。

  第三次在明清之交。這次最為殘酷,遠勝過前兩次,空前絕後。事起於明末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陰曆三月十七日李自成陷北京後,到陰曆八月初九張獻忠陷成都。成都城牆堅固,起初久攻不下。後在城外隱秘處挖地洞,打隧道,掏城牆根,埋入火藥。又以竹竿捅穿竹節,竿竿相連,內裝置很長的導火線,悄悄點燃。守城兵丁見賊兵撤退一空,正要歡呼,忽然爆炸掀天,城牆垮了。入城,張獻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過了,停止大殺,只每日小殺百餘人以樹威。張獻忠延安人,原在縣衙門當壯勇,升小隊長。粗識文字,雅號靜軒,並非農家子弟。與李自成亦不同志,互相嫉恨攻殺,絕不合作。獻賊屠城,至今三百六十年整。屠城那年(1644年)是甲申年,今年又是甲申年。六十年一輪轉,今已輪轉到第六個甲申年了。舊時以三十年為一代,算來已有十二代人。「張獻忠剿四川,雞犬不留。」口啤記惡,代代承傳,到我童年,故老猶說如此。血跡斑斑,見諸野史,竟想替他掩護。左派史家美獻賊為「農民革命領袖」,不知良心何在。以主義治史者斥野史為「地主階級的污蔑」,罔顧史實,黑手壟斷已有五十年之久矣。

  回頭接著說屠城吧。那年(1644年)陰曆十月十六,張獻忠登極做皇帝,國名大西,年號大順。蜀王府改稱皇宮,蜀宮城改稱皇城。也有左右丞相,也有六部尚書。四個乾兒子都挂將軍印。第二年(1645年)還開科取士,無非裝模作樣。後來心中不快,又把欽點狀元殺了。此時大殺雖已停止,小殺卻天天不斷。據那裡投靠大西政權的歐洲傳教士利類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聖教入川記》一文,張獻忠每日殺一二百,為時一年又五個月,累計殺人十萬,亦不算多。他是政策殺人,並非一味顢頇快意殺人,蓋以殺人求政權之鞏固耳。怎知江山仍坐不穩,清軍一來,他就逃了。逃跑前下命令,必須殺盡蜀人,燒光房子,雞犬不留,以免資敵。於是先殺市民百姓,次殺部下家屬,再殺自己的湖北兵,又再殺自己的四川兵。亦非嗜殺有癮,他是細心計算,軍糧太少,養不起那麼多嘴巴,必須運用減法,如此而已。成都所有民房,早給賊兵拆作柴薪燒了,不留一柱一椽。最後燒蜀王府,片瓦不存。然後率領敗兵數十萬逃出城,一路殺向西充。逃跑前大屠殺,死男女數十萬,剮之割之,製成醃肉,以充軍糧。概自明末流寇播亂以來,蜀中田地荒蕪日久,普遍歉收,倉廩無糧,鍋釜無食,不但賊兵相食兼食民人,民人亦相食也。悲夫。

  幼時聽說張獻忠七殺碑,碑文云:「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似乎蜀人自作孽不可活,獻賊倒是替天行道。查無此碑,當系傳訛。又說張獻忠剿四川把人殺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廣填四川大移民。此說亦欠確實。蜀中飢餓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估計應佔死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獻賊殺死的也只佔百分之十幾吧。左派史家抓住這點,移花接木,說那百分之八十幾是清軍殺的。其實野史並無清軍濫殺的記載。飢餓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又是誰造成的?這不也是張獻忠間接殺人嗎?難道這筆債不應算到他頭上嗎?

  寇亂戡平多年後,成都原有住家戶僅剩百分之十(所謂「十不存一」還不到百分之十)。這是清初戶籍統計,有實據的,誰也拱不翻的。那百分之九十哪去了?殺死了,餓死了,拖死了,病死了,還有百分之幾可能流落異鄉再不歸了。這就是大屠殺的真相。誰能證明那百分之九十都是地主階級的人,誰能證明沒有農民被殺死,被餓死、被拖死、被病死,而且都翻身做主了,我就承認張獻忠是「農民革命領袖」。

  野史所載兩個細節,讀後心驚肉跳。一是歐陽直《蜀亂》載,張獻忠學朱元璋剝人皮,「先施於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鄉紳,又次及本營將升。凡所剝人皮,滲以石灰,實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其地正在天府廣場從毛澤東像到百貨大樓一條線的兩旁),夾道纍纍,列千百人,遙望如送葬俑。」另一是瀋荀蔚《蜀難敘略》載,「王府數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燼。盤龍石柱二,孟蜀時物也,裹紗數十層,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成都被張獻忠徹底毀了。清朝官員到成都來接管,城內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設在保寧府(今閬中縣),到順治十六年(1659年)即獻賊滅亡的十四年後,才將四川省治遷回成都。那時全川人口大約八萬,十里不見人煙。成都全城居民才數十戶(零散人口不計),閭巷不存,舊街難認。到處叢莽,兔走雉飛。有人在南門城牆上,一天之內看見錦江對岸先後有虎十三隻相繼走過。浩劫如斯,誰之罪歟?


評論:

這裡存在一個問題,萬一課本寫錯了怎麼辦,或許不是有意的,但在歷史唯物主義的大旗下,為了褒揚什麼,或貶抑什麼什麼什麼的,一不小心,便來了個修正。這不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嗎。我想起了一位哲人的話,原話是什麼記不住了,但中心意思還是有一些印象「歷史記錄的只應該是事實,除事實之外並無其他」。但我們的一些文人史家們,本著著歷史唯物主義的思想觀和方法論,可以把李自成和張獻忠這種反人類的殺人魔王寫成英明偉大的農民領袖,以取悅某某農民領袖。為了說明問題我這裡舉一個例子。

明末張獻忠造反,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權,年號大順。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形容這位也宣稱順應天道的造反者。用"殺人如麻"這四個字形容張獻忠,顯然力度不夠。張獻忠創造了許多殺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將軍們四面出擊,"分屠各州縣",名曰"草殺"。上朝的時候,百官在下邊跪著,他招呼數十隻狗下殿,狗聞誰就把誰拉出去斬了,這叫"天殺 "。他想殺讀書人,就宣布開科取士,將數千四川學子騙來殺光。

  我讀到《明史》和《明史紀事本末》上的這些描寫的時候,曾經懷疑寫史的人蓄意污蔑農民起義的領袖。這也是我們接受的歷史教育提醒我們警惕的東西。後來,偶然看到一些四川縣誌上的戶口記載,得到佐證,才不得不懷疑我自己的懷疑了。民國《溫江縣誌》卷一上說,溫江縣由於張獻忠的屠剿,"人類幾滅"。張獻忠死去十三年後(1659 年)清查戶口,全縣僅存32戶,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國《簡陽縣誌》卷十九:"簡州賦役,原額人丁8495丁,明末兵荒為厲,概成曠野,僅存土著 14戶。"這些都是政府為徵稅而做的統計,後邊有實際利益督著,數字有誤差也不至於差得太遠。

  在成都紹成公園的亭子裡,有張獻忠立的七殺碑,上邊刻著:「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在這種修正下,一切領袖認為有礙的東西,都可以修正,便好似近代史上很多人物,不是大好人便是大壞人。「或許就是由於有絕對的善與完全的惡這種思想的存在,所以使得人類的精神無限制地僵化了。認為自己是善,便將對立者視為是惡的時候,就無法由其中產生協調以及諒解了。實際上,執著於這種思想的人,只不過是將自己本身加以優越化,並且將打敗對方並加以支配的願望和行為變成正當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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