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來看去,十五年如一日,只看到兩個字:殺人。
我對要求中共為六四平反或正名表示尊敬卻無法理解。學生上街是否愛國和追求民主,為什麼需要中共來鑑定,學生的行動對歷史進程的影響也應該有後代歷史學家來定奪,與中共有何相干?政府的職責就是保護民眾的權益,只要是和平的,非暴力的言論和集會,就不能以槍炮相待,這是最起碼的道理。至於民眾要抗議什麼和支持什麼,無論如何不能成為政府動用武力的藉口。
難道只有中共承認八九學生是愛國民主運動,才能證明六四鎮壓是非法的屠殺?如果當年是民工上街抗議拖欠工資,妓女上街抗議警察盤剝,家庭婦女上街要求男人多分擔家務,就是殺的合理,殺的合法了?
八九年學生和市民上街遊行,集會,盤坐廣場以至絕食,是和平的,非暴力的,守秩序的,他們的行為沒有對任何人的生命造成迫在眉睫的危險,中共動用了野戰軍,以機槍和坦克進行一場屠殺,以血腥的手段消滅反對派,製造了全國範圍內的白色恐怖,是對法律,生命和人類良知的赤裸裸的踐踏。
六四的根本問題是殺人,是蓄意策劃的謀殺。所以解決六四的問題,沒有妥協的餘地,沒有和解的希望,沒有寬容的可能,沒有遺忘的僥倖,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查明真相,懲辦凶手,撫恤受害者。
查明真相不能由政府來主持的,政府是殺人者,是凶手,必須由民間的中立組織在國際社會的監督幫助下來調查。真相包括屠殺的策劃和實施是如何進行的,命令是誰發的,如何傳達的,具體執行屠殺的軍人和將官,民眾的死傷細節,還包括六四以後一直持續至今的對異見者的迫害,搜捕和殘殺行為。
懲辦凶手不僅要以公正,公開的審判讓具體策劃和實施屠殺的元凶伏法,讓他們承擔法律上的責任,還包括追究中共作為執政黨的政治責任,中共作為一個長期鼓吹和濫用暴力的政黨應當被取締,收繳其非法掠奪的黨產,永遠禁止其黨魁在中國從事任何政治活動。
應當撫恤的受害者,不僅僅包括六四當日的死傷者,也包括六四以後所有因六四而遭中共騷擾,追捕,關押,放逐,以及殺害的所有受害者。政府要向他們表示悔罪,請求寬恕,為他們建立紀念碑,支付經濟賠償。
JUSTICE MAY BE SLOW, BUT IT IS CERTAIN。
我們等了十五年,可以再等十五年,讓六四這把達摩克里斯之劍高懸於中共頭頂,等待死亡比死亡本身更可怕,中共苟延殘喘一天,就在死刑候斬榜上多受一天恐懼的煎熬。
一位朋友給俺的郵件,徵得其同意發在這裡,是否親身經歷,親眼所見,受到的震撼是不一樣的,能體會到她的感受,印象深刻還有她最後那個問題:如果我自己在場會怎樣?以下是郵件原文:
15年了,我和我先生都是出國以後從不談六四的,我們把心裏對六四回憶的這扇門緊緊地關上了。
你的六四回憶引發我想告訴你我們當時的一些經歷。我住在清華的善齋,從四月十五日胡耀邦逝世,北大就開始貼小字報,後來是大字報。我每天都到花園角去看並拍照。清華後來居上,我就把拍照的重點集中在清華的學運上了。
從始至終,我拍了有近一百多卷膠卷,我每天都是白天拍,晚上把自己關在暗房裡沖洗,全部都放大成六寸以上的成品。彩色的原來在中國圖片社印製,後來怕沒收,我就找了一個有洗印機的個體戶,多付點錢站在那裡等他印完,記得在放大學生死傷的照片時,當圖形從現象池逐漸顯現出來時,我的淚就情不自禁也流下來,在暗房我甚至恐懼顯現出來的一幅幅學生的屍體,我是用顫抖的手把照片一張張沖印出來的。當時的恐懼致使我把這些照片連同我的記憶封存起來...
六三,我先生去海軍總院看一位著名教授的夫人,他的弟弟是東海艦隊的頭,當時他們全都在北京待命。我先生是從他那裡得到部隊要行動的消息。他當時在醫科院工作。每天往返與天壇和清華之間。這一天他先通知了院裡的領導,然後趕回來找我,我得知消息後趕緊通知了系領導,先爭取把自己系裡的學生找回來。
這一天的晚上我們是站在學生飯廳外面度過的,通過喇叭聽著每一個從天安門跑回來的學生哭著講述在北京個幾個主要路口發生的開槍狀況....我和我先生站在外面淚流滿面,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六四的早上有外面的家屬拉著學生的屍體在操場上給清華的人看。清華戒嚴了,甚至燈火管制,晚上都不開燈...我和我先生整夜聽著到流彈的聲音,和操場開來開去的一輛輛軍車....
六四過後清華在主樓給死難的學生佈置了追悼會場,死者的照片是從我的實驗室放大的,我精心地修理了每一張照片,看著他們年輕的面孔想著他們是被解放軍叔叔的子彈擊中....我當時有個念頭"如果當時我在現場會怎樣?"這個念頭在我的腦海裡至今揮之不去....
(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