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置劉少奇於「永世不得翻身」的死地,江青、康生等得知劉少奇早年從事工人運動時曾在奉天紗廠被捕過,便在這上面大做文章,指派人用各種卑劣手段製造假證,最終給劉少奇扣上了「叛徒、內奸、工賊」的彌天大「帽」。堂堂國家主席被殘酷批鬥,非法監禁,折磨至死,真可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大冤案。
奉天即今日的遼寧地域。定劉少奇為「叛徒、內奸、工賊」的「證據」,是八個所謂「知情人」的「供詞」。「文革」結束後,中央派人到遼寧調查,弄清了歷史真相,推倒了所有假證,劉少奇的沉冤終於得到昭雪。但江青等人當年是怎麼策劃的,那些偽證又是怎麼製造出來的,其詳細情節還鮮為人知。
弭尚義、楊大勇在《百年潮》1998年第6期中對此進行了披露,下文是從中摘錄的部分內容。讓人們永遠勿忘這一觸目驚心的歷史教訓。
肩負特殊任務的人
七月流火。1967年7月,遼瀋大地武鬥正熾,社會一片混亂與恐怖。某日,一架從北京來的飛機在瀋陽機場降落,機艙裡坐著三個面容冷峻的軍人,其中一位是駐遼寧某部的軍政委,而他的任務卻只是奉命陪同兩名比他軍職低的人安全抵瀋。此舉足以說明這是兩個有特殊使命的人。
是的。他們是奉江青之命來瀋陽的。此時的北京城裡正在「炮打司令部」,江青一手操縱戚本禹組織中南海內的「造反派」對劉少奇、王光美批鬥、抄家;一手又策劃了聲勢浩大的「揪劉火線」。此時,「中央文革小組」的專案組得到遼寧「造反」組織的報告,說劉少奇1929年曾在奉天紗廠被捕過,是否也應查一查。戚本禹連忙於7月28日寫報告給江青:「建議迅速派專人赴瀋陽組織三百紅衛兵(三人一組,分一百組共同作業),查找敵偽檔案,把劉的『自白書』找到後,即可在適當時機公布。」江青見報如獲至寶,當天就批示:「立即物色一至三名同志去瀋陽,照你的意見辦。」同一天,中央五○四專案組(王光美專案組)副組長巫中等二人就在某軍政委陪同下飛臨瀋陽。這位炮兵出身的軍人專程來瀋蒐集「重型炮彈」了。
帶血的證詞
就在巫中等人抵瀋的當天,一個具有相當級別的7人領導小組成立了,一個下設15人的徹查辦公室成立了。在整整50天的時間裏,徹查辦發動東北三省,查了1929年前後的245萬卷檔案和報刊資料。然而,他們卻一無所獲,沒有查到劉少奇同志所謂「叛變」的任何證據,戚本禹寄予很大希望的「自白書」純屬子虛烏有。
面對這種狀況,江青一夥豈肯善罷甘休?從歷史檔案中找不到的東西,他們要從活人口中挖出來。於是,徹查辦把1929年前後中共滿洲省委工作人員和張學良時期奉天軍警憲特的名單,以及奉天紗廠職工的花名冊印發全東北,從市到縣直至城市街道、農村公社普遍成立了徹查機構,逐一查找名單上的人,要求「活著的查到人頭,死了的查到墳頭」。
在中央專案組巫中指揮下,按照他們在北京虛構的劉少奇叛變情節,徹查辦成立了若干徹查小組,進一步沿著「奉天紗廠--警察--法院--張學良長官公署」這樣一條線,查找1929年前後在其中任職的人員,不管是否瞭解情況,只要活著又任過職務的就列為重點知情人。有些甚至已經是神智不健全的人,也作為證人蒐羅起來。
專案調查尚未開始,巫中就劃框框、定調子,肯定劉少奇已經「叛變自首」。他說:「查劉少奇罪證關係極為重大……這是一項戰略任務。有罪證是肯定的,只是查出來查不出來的問題,不存在有沒有的問題。」對調查方法,他明確提出:「要經過鬥爭」,「以政治鬥爭為主,也要採取一定措施,如鬥爭會、小型專政等。」按照這個指導方針,辦案人員對「知情人」採取了種種威逼手段。通過外調方式談話得不到他們需要的東西,就以隔離辦班為名進行拘留審查,剝奪人身自由,用專人監管,施加壓力。一次次的審訊,一次次的威脅恫嚇,直到證人俯首就範,讓說什麼就說什麼,讓證什麼就證什麼,不達目的不罷休,比古已有之的「莫須有」手段還要毒辣。
辦案人員對原奉天高等法院檢察處書記官(即記錄員)劉青第的審訊,在1967年12月14日至1968年1月10日的27天裡進行了38次。劉青第本來什麼也不知道,只因專案組對他的身份感興趣,所以成了重點「知情人」。在多次威逼下,劉青第受不住了,說:「我想了,沒想起什麼來,你們是不是把那時候的事寫下來,我簽個字行不?」辦案人員咄咄逼人地說:「你能想起來,你的立場轉變了就會想起來了!」「你打算怎麼辦呀?就打算受處分嗎?」又恫嚇說:「是在這兒常住下去嗎」「你不說,我們有地方把你擱起來!」在反覆的誘逼、嚇唬下,劉青第照專案組的指點寫了「交代」,幾經修改,形「證詞」後,立刻被當作戰果帶回北京。
在辦案人員的高壓威逼下,先後有賈文畸、董仁、熊守成、關慶雲四名「知情人」自殺(均未遂)。有的吃藥,有的跳樓,有的用刀片割脖子。
一份劉少奇被捕後如何叛變、如何出賣黨的機構和同志、造成共產黨多人被捕的假證詞,就這樣出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