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5-20 18:46:00作者:
中國去年有6名省部級官員因腐敗受到法律的懲罰,這6位被判處的官員是:原雲南省省長李嘉廷,山東省政協原副主席潘廣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山,原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原浙江省副省長王鐘麓和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他們受到的刑罰包括死緩、無期徒刑和12至15年監禁。
這6名高官只是去年受到法律制裁的政府工作人員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10日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說,2003年全國法院共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22986件,其中有537名縣處級以上的官員因腐敗而被判刑。
根據中共官方的統計數據,1992年至2002年的兩個五年間,全國處分黨員數分別為669300人和846150人,後者比前者增加26.4%。中國政府的反腐力度2004年進一步加強。就在今年2月,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因受賄500萬元、另有480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而被處決。另外,去年還有6名省部級官員因腐敗受到了中紀委的處分,正在等待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