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所謂李大偉"索要"海外"活動經費",僅僅是為坐獄人岳天祥、郭新民、王鳳山的家屬和孩子,多了一點生活救急的錢。在"多如牛毛"的貪腐面前,是"九牛一毛"而已。
比之80多年前,"共產國際"發給中共一大黨代表每人25塊大洋,夠毛澤東一家在湖南省生活五年。整個"十年內戰""抗戰救國""三年內戰",俄共/共產國際每年運送中共的盧布和美圓有俄羅斯國家檔案為證。
共產黨一直是"窮棒子"黨,但是,今天,已經是有錢階級的"富人黨"了。
如果拿三家女人、小孩分得6000港元、400美圓、562。43歐元、40英鎊、人民幣1800元,還當一回事,拿來問罪,那就讓民運小瞧你"窮相不改"了,小瞧你堂堂幾千萬人的執政大黨,"小家子氣",慳吝如此!這點錢,夠做他媽什麼"活動經費"!
你們不在乎民運怎麼說,但是,會失盡人心的。
今後,法院要是能判出幾筆大錢,幾百萬,幾千萬,也好叫民運"坐大為患"氣派一把,那時,民運也就發達了。省得民運連自己也瞧不上。
這篇小文,可能會引起當局法官們的注意,今後,究竟"判"多少錢,為"活動經費"?別叫女人們太為難了。
第三、海外打進國內的生活捐助,並非完全乾淨,有的是"民運黑幫"下的"釣餌"。那邊錢沒到,這邊已經知道了。只要問罪,這三、五百"刀勒兒",夠處你三、五年,七、八年。不值當。
第四、李大偉案所涉之處,目前所聞,幾乎囊括了海內外民運的前沿人物,一則以喜,煌煌民運,大道無垠。一則以憂,山頭林立,派別紛呈。
海內外民運何時有基本協調統一,各司其職、講效率,善始終的運作機制?
第五,判決書見證了海內外廣泛參與了98民運98組黨。民運的後期運作方向已經顯明。
民運對今後的運作,應有明確的考慮,雖然,民主黨在退卻。眼前的問題是,對民主黨的救援一直沒有放在重要位置,救援力度遠遠不足,這是因為對98組黨的意義,缺乏認知及門戶之見,重要是有沒有"民運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