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國採訪
那是1995年10月,從開羅常駐兩年回來後,作為電視記者第一次到國外採訪。
在紐約,我們4個人製作了兩期《焦點訪談》,圓滿地完成對聯合國50週年慶祝活動的採訪任務。按照事先的安排,我們轉乘飛機,前往美國前總統卡特的老家亞特蘭大。
從1993年開始,在亞特蘭大的一批美國醫生,發起了一項為中國貧困地區義診的活動。每年夏天,他們都要利用暑期休假到甘肅的一些貧困地區,為當地的白內障患者治療。我們一直在跟蹤拍攝他們的活動。這次到亞特蘭大,我們也想從另一個側面反映這些具有高尚人道主義精神的美國醫生們。
我們採訪的重點人物是活動的發起人之一---康納德醫生。為了支持義診活動,這個六十多歲的美國醫生,已經自掏腰包30萬美元。完成採訪後,我們回到亞特蘭大市,準備第二天轉道紐約,然後回國。
路邊偷吸菸
我們4人中的一個,在亞特蘭大有親戚,取得聯繫後,他的親戚很快開車來到我們的旅館,請我們到亞特蘭大市的唐人街吃飯。在國外,經受不住誘惑的事情,就是有人請你吃中餐。麵包黃油吃一頓還新鮮,兩三頓後,不由自主地討厭這玩意兒---哪叫飯啊。
傍晚,我們一行5人來到一家臺灣人開的中餐館,當然是飽餐一頓,如狼似虎般大吃一通。此時,我犯了煙癮。從小學開始,我就背著父母學抽煙,有著近20年的「煙齡」,抽煙人都知道一句名言:飯後一支煙,賽過活神仙。飯後來上一支,一直是我多年的習慣。我的這個毛病,在美國卻處處受阻。
美國許多州有明文規定,在公眾場所不許吸菸,其中包括餐館。如果有人控告你違反這個規定,就免不了吃官司。入鄉隨俗,為了避免在美國因為抽煙吃官司,我總是在飯局接近尾聲時,一個人偷偷跑到外面馬路旁,「過把癮」再回來。這一天,我還是如法炮製。一個人來到餐廳外面,點上一支香菸,站在街邊,一邊欣賞夜色裡的街景,一邊愉快地吞雲吐霧。
突然被圍捕
突然,從我的右面傳來一陣急促的警笛聲。緊接著,我看見一隊警車急馳而來,大約有六七輛,車頂上五顏六色的警燈在毫無規則地閃爍著。離我二十幾米的時候,警車突然急速轉彎,朝我衝了過來,其中一輛拖著刺耳的剎車聲,橫在我前方5米的地方。只見左右兩扇車門同時打開,兩個警官跳出來,一個以車門為掩護,另一個將雙手搭在車頂上,他們手中的槍一致對著我。還未等我反應過來,以車門為掩護的那個警官就衝我大叫:「別動,舉起手來,否則,我就開槍。」
即便從來沒有學過英語,如果看過那些美國警匪大片,笨蛋也會意識到麻煩來了。我下意識地舉起雙手,看看左右,確認他們是在衝我一個人喊。透過眼角的餘光,我看見還有幾輛警車都停在四周,車上的警察四散開來,其中幾個舉著槍,直奔我們吃飯的餐館旁邊的一家店舖。
誤作嫌疑犯
我將雙手舉在半空,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間還夾著那根沒有抽完的香菸。一陣微風吹來,將我身上半長風衣的一角掀了起來。我下意識地放下右手,企圖理一理衣角。端著槍正向我走來的一個警察立刻大叫:「別動,別動,別動。」
我聽見「嘩啦」拉槍栓的聲音,猛然意識到剛才動作的危險性,趕緊舉起了右手。「怎麼回事?」 我的聲音在夜空中顫抖著。對方根本不予理睬,一步跨上來,一隻手舉著槍,另一隻手從上到下,快速將我摸了一遍。「轉過身去。」對方命令道。緊接著,我的雙手被拉下來,並到一起。「哢嚓」,我感到手腕被兩道冰涼的金屬狠狠地勒在一起。手銬。
這時,我漸漸緩過神來。「怎麼回事?你們在幹什麼?我是中國公民,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護照。」我用英語衝著警察大叫。
雖然我沒有外交護照,急中生智,想起外交豁免權的神聖,也許會讓幾個美國警察冷靜下來。這時,幾個警察從旁邊那家店舖裡拖出一個亞裔青年,命令他趴在地上,並將他的雙手反銬起來。
同伴急相救
一個警官模樣的人走到我的跟前,說:「你是中國人?」我稍稍冷靜下來,說:「我是來自北京的中國人,持有中國護照。我要求你現在立即放開我,否則你們會後悔的。」學了這麼多年的英語,這時,我驚訝地發現自己的英語竟如此流利。
這時,「蓋導」他們聽到外面有動靜,走了出來,看見我的雙手被反銬,大吃一驚,呼啦一下圍上來,七嘴八舌,連比劃帶嚷嚷。可惜,他們的英語表達能力,此時最多能讓對方明白他們認識我。不過,這就足夠了。
看見他們,我的心中一陣溫暖,剛才慌亂中的緊張感一下子放鬆不少,也踏實不少。那個警官似乎感覺出了問題,馬上命令手下人打開我的手銬,然後要求查看我們的護照。不巧,那天出門,我們誰都沒有帶護照。情急中,我拿出在聯合國採訪時辦的採訪證。
確認了我們的身份,那個警官馬上露出歉意的笑容,說:「我們非常抱歉,你在一個錯誤時間,出現在一個錯誤的地方。」
他說,這是一個亞裔犯罪份子經常活動的地方。幾分鐘前,他們接到舉報,在我們用餐的飯館旁邊,有一家雜貨店遇到搶劫。他們趕到這裡,看見我站在外面,誤以為是望風的同夥,於是發生了剛才的一幕。他們已經抓到了搶劫嫌疑犯,就是剛才那個亞裔青年。
最後,那個警官以亞特蘭大某某區警署的名義,鄭重地向我表示口頭道歉,他的警號是多少,名叫什麼,是什麼警銜,他對此事負有全部責任。
險些喪了命
當然,我有權進一步追究。
我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決定就此了事。警車閃著燈遠去,一個女同事告訴我們,從飯館出來到現在,她的兩腿一直在顫抖。「蓋導」說,他看見我的面色煞白。
其實,令人後怕的事情他們沒有看到。就在對方瞄準我的時候,如果我理風衣的那只右手動作再大一點,也許,常以自我防衛為藉口誤傷無辜的美國警察,就會不由自主地扳動扳機。不管怎麼說,我慶幸在平生第一次如此近地面對槍口,而沒有做出不明智的動作。
感謝上帝。
如果讓我說,這件事有什麼經驗可以汲取,就是遇到警察讓你別動,千萬聽話,別亂動,你有理也別動。還有,護照之類的身份證件,一定要隨身帶。
摘自《環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