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4-02 14:18:00作者:
原貴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經理楊明,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涉嫌侵吞公款近一千五百萬元,及行賄390萬元,日前遭到公開審理。
據新華網4月2日報導,楊明原擔任貴州省橋樑工程公司交通工程處處長、貴州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經理。自1995年起4年的時間內,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在物資採購中採用增設中間商、虛增單價的手段,隱瞞了巨額價差,存放於省外四家中間商公司帳上,再從這些公司帳上分多次提款轉為私有,侵吞公款的金額高達 1491萬元。
楊明在任職期間,為獲得高等級公路波形梁採購業務和其他交通工程,確保從中套取價差款,多次向貴州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貴州省交通廳相關人員行賄共計390萬元。
楊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貪污瀆職,日前被以貪污罪及行賄罪公開審理,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