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3-20 18:22:00作者:
廣州市一法院星期五(3月19日)對出言大膽的《南方都市報》原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鋒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南方都市報》素來以揭露讓中國官方頭痛的問題出名。在中國這樣一個媒體高度受控制的市場裡,《南方都市報》是無所畏懼的刊物之一。
該報的調查報告迫使中國廣州省當局在去年12月承認,他們發現了薩斯疑似病例。
與此同時,《南方都市報》還揭露了進城打工的大學生孫志剛在警察局被拘留期間毆打致死一事。此後,孫志剛事件在全國引起了憤怒。
現在,決定發表這些報導的人因貪污受賄的罪名面臨長期牢獄之苦。
《南方都市報》的總經理喻華鋒被控貪污大約20萬美元的公司錢款。檢察官說,喻華鋒同八名編委私分了這些錢款。喻華鋒說,這些錢是給編委們的獎金。
喻華鋒的律師告訴BBC記者,他將提出上訴。
與此同時,《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原社委會委員、調研員李民英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李民英已經提出上訴。
此外,《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和《光明日報》合辦的《新京報》的主編程益中因貪污遭到逮捕。
中國的這一宣判和逮捕行動可能在很多人看來是不聽中共廣東省委的話付出的代價。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