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春旺2003年曾揚言要「加大力度」對抗腐敗事件,但他在2004年的報告中的反腐數據,卻令人十分失望。例如賈春旺指出: 「立案偵查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的國有企業人員14844人」 ,而2003年因同樣問題而立案的國有企業人員卻多達84395人。換句話說,韓杼濱的成績幾乎是賈春旺的5.68倍。
賈春旺指「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160人」,而2003年同類案件卻多達27416起,即使一案一人,也是現時的幾乎四倍。
2003年工作報告中「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9720人」,賈春旺索性不報自己的成績。總括而言,兩年數字相差可謂驚人:
2003年和2004年公布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部分數據比較
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犯罪:2003年有84395人,2004年有14844人。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2003年有27416件,2004年有7160人。
行政執法人員和司法人員涉嫌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2003年未有提供數字,2004年有9720人。
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2003年未有12830人,2004年有2728人。
有許多過去報告中有談及的反腐敗數字,賈春旺作的報告都避而不談:例如:2003年報告指,「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有5541件;而2004年的報告則指,「受賄五萬元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大案」有18515件。
賈春旺的作風,似乎和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曾多次提倡的「科學決策」十分不吻合。胡錦濤就曾在1月17日春節座談會中強調,要「圍繞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如今看來,兩份報告使用的統計數字並不統一,殊不科學化。
此外,賈春旺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表示「中國檢察機關實現無超期羈押」,但內文卻承認檢察機關2003年對檢察環節超期羈押的多達25181人,只是這些人的錯誤待遇「全部予以糾正」。眾所周知,錯誤被「糾正」和「沒有錯誤」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賈春旺又怎可能會弄錯呢?
賈春旺指「全予以糾正」的事件可謂比比皆是:以亞洲時報在線早前曾報導劉荻案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即非該案件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否則羈押期限最長只能達三個月,若期限已屆而有關當局仍未能提出檢控證據,被拘押人理應獲釋放。然而,在網路上以 「不鏽鋼老鼠」為網名發表文章的北京師範大學學生劉荻2002年11月7日被捕,一直未被正式起訴,她遭拘禁一年後才於2003年11月28日以「取保候審」名義獲釋。
去年九月底,賈春旺接受《學習時報》專訪時聲稱會「加大反腐力度」,但數字卻似乎在告訴中國百姓,他有點兒「力不從心」。
亞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