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的女人
1999年,游前鎮爐前村26歲的李美華嫁入同縣上梅鎮一曾姓人家。婚後不久,據說是因為她丈夫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她的氣量又小,夫妻關係一直很緊張,丈夫經常毆打她。打得厲害時,她還跑到照相館去照了相,她的娘家人看到過她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的照片。加之婆媳又相處得不好,她在婆家備受刺激與傷害。2002年,不堪重負的她被迫隻身回到娘家尋求保護與慰藉。她父親已去世,姐姐外嫁,弟弟外出打工,家中只有60多歲的老母,母女二人相依為命。誰料她在娘家一住就是兩年,丈夫既不來看她,也不來接她,孩子也不在身邊,她思念丈夫和女兒,卻又死硬著不肯回去。久思成積,慢慢地人們發現她的精神有點不正常了,誰惹她,撩撥她,她就跟誰吵架,尤其是不能拿她的家事開玩笑。平日裡,長得還算中看的她將自己收拾得干乾淨淨,將屋裡屋外拾掇得精緻妥當,與母親一起種地、養豬過日子。可她總是那麼心事重重,那麼憂鬱、敏感,似乎隨時會被沈重的心事壓跨。
被銬在梨樹上
近來,因母親忍不住偶爾數落她的不是,她也責怪母親沒有到婆家去給她討回臉面,母女間經常吵鬧。被折騰得實在煩了,60多歲的老母想外出清靜一下,於是在2月12日這天丟下女兒走親戚去了。不料這一走竟成永別。
母親外出後,她一個人在家安安靜靜地過日子。
2月14日晚上8時左右,有人發現她家的房子著火了,就撬開房門進去,發現她在床上睡得好好的。當時她還不知道著火了,以為別人又在捉弄她,罵了衝進來的人。但當她明白實情後,就忙拿著自己的錢包和被子跑到了屋外,一語不發地坐在豬圈外牆根下,看著別人滅火。因火大,房子被燒完了。
有村民報了警,11點多鐘,游前鎮派出所四位民警趕到了現場,當時火差不多燒完了。由於一位鄰居平時與她有糾葛,趁民警來了,就當著民警與大家的面訴說她的種種不對。房子被燒,又遭當眾責難,她一時性起,跑到鄰居家就將其房子點燃了,幸被大家立即扑滅。可她仍堅持要去燒,人們控制不了她,派出所民警便用手銬反銬她的雙手,將其銬在屋前的一棵梨樹上。她靠樹而坐,地上墊了一床棉絮,身上又蓋了一床棉絮。
被燒成骨骼
晚上12點多鐘,派出所的民警對在場的村民說,大家幫忙看一下,我們明天再來,之後就走了。到2月15日凌晨一時左右,村民們也都陸續離去了,就剩下她一個人被銬著坐在寒冷的黑暗中。
凌晨四五點左右,周圍有人聽到了她在喊叫,還有人看到了那棵梨樹旁有一團火光,但人們都沒在意,以為別人在生火取暖,以為她在吵鬧。到凌晨6時天亮後,人們走近才發現她早已被燒死了。
目擊者說,她是靠樹坐著,又手被反銬著活活燒死的。棉絮、她身上的衣物、她的皮肉臟器幾乎都燒完了,只留下了一具骨骼,現場焦味扑鼻。她的一隻手和一隻腳都斷離了,那可能是被燒時拚死掙扎所致。那只焦黑露骨的斷手還被銬在樹上的銬子裡。當地人多懷疑是有人淋了汽油放火所致,要不然燒不了那麼乾淨。
游前鎮派出所負責人對記者說,燒死她的火是她自己放的。
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