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2-15 22:42:00作者: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告中國領事官員潘新春在當地報刊上對他進行誹謗性攻擊案再有下文,勝訴原告喬.契普卡先生日前致信加拿大外長格雷厄姆先生,要求將潘新春遣離加拿大。
據法輪功信息中心透露,契普卡的信已於二月中旬送交格雷厄姆。信中通報了大量關於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在海外發動了對法輪功的仇恨宣傳,及在加拿大的網站和他們的簽證處張貼血腥的和煽動性的圖片。以及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曾多次將詆毀法輪功修煉者內容的信件給聯邦,省和市級官員等事實。契普卡說:「這些活動的意圖在於縱恿我們的民選政府否定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的正當權益,壓抑我們國家任何阻止中國正在進行的種族屠殺的聲音。」
契普卡在信中指出:為了讓所有中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官員深刻認識到這種行徑在這裡是不受歡迎的。這裡不是中國。這裡是加拿大,這種基於反對人們精神信仰而做出的有策劃地煽動仇恨的行為是不能被容忍的。我首先請求您應該讓潘新春尊重我們加拿大法庭的判決交付判給我的罰金。在這之後我請求您立即將他驅逐出加拿大國境。他破壞了加拿大的法律必需成為戒鑒的範例。
根據加拿大二月三日的報紙登載,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中國駐加拿大副總領事,潘新春在當地報刊上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契普卡進行攻擊案,因而觸犯誹謗罪,被處一千加幣的罰金,這是全球首例法輪功學員控告中國外交官員獲勝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