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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叫某某某(編者隱去),TEMPLE統計系的博士生,現在住在DC地區----因為我先生在這裡,我也一直在邊工作邊寫論文。大概很多人還記得,兩年前在 BELL TOWER 的附近,經常能看到我在草坪上煉功。現在我也經常在午休時間辦公樓外的小公園裡打坐煉功(能很有效的消除疲勞)。這個地方在DC市中心,剛好對著白宮。有時跟我一起煉功的還有老外。
這幾天來發生的事似乎都多少跟法輪功有關。那麼,我想這事實在不行要不這麼著,如果真要有個什麼交代的話,不如咱們到領館去匯報我的名字來的比較直接-----畢竟這是所有問題的癥結所在:是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鎮壓,被定上各式各樣的罪名,還成立了專門的機構 (叫610辦公室,職能和中央文革領導小組類似,可以凌駕於各種法律之上),某位中央領導人親自下令來對付的。據說在國內,舉報法輪功會有獎金,我倒是有點好奇,不知自己被舉報會給大家帶來多少「實惠」------開個玩笑啦。
不過恐怕這樣做稍微顯得有點無聊------- 首先呢,法輪功在美國是合法的,事實上世界上除了中國大陸之外,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煉法輪功都不犯法(NOTE1),相反,還受到法律保護的-----包括一過羅湖橋的香港。不僅如此,本來99年7月前在海外法輪功知名度還沒那麼高,一鎮壓,好像給做了全球廣告一樣,很多人都想來瞭解瞭解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樣一來反倒煉的人越來越多,這方面臺灣是最典型的例子(可能是因為同為中華同胞,理解和接受這種中國傳統的修身養性的東西比較容易吧)。
還有個原因,那就是我的名字早就在他們的名單上了。本來由於某位領導人可能是因為妒嫉法輪功的得人心,並且考慮到講真善忍的人反正又不會去鬧暴動,所以當然應該是轉嫁社會矛盾的最好替罪羊啦(這是有他本人的講話為根據的),於是來個「三個月消滅」(剛好可以國慶獻禮),結果三、四年過去了還是沒有消滅的了,反倒這事越搞越大,騎虎難下的,尤其是海外的這幫法輪功------於是又全面啟動海外間諜特務系統,用了最先進尖端的手段來對付像我這樣的平頭老百姓。比如說,我和很多位煉功的朋友的護照都被使、領館拒絕補發或拒絕延期(我的護照是丟了不給補辦-----這個丟的過程也很有意思)。這倒印證了舊金山領事館發言人的一句話,他在去年初加州法輪功學員、美籍華人李祥春回國被抓後,曾經在當地一家華語電視臺的採訪中說,「我們掌握所有海外法輪功成員的名單」 「你們最好別回國」(大意)。
那麼既然我是煉功的人而別人不是,在國內外挨整挨批的目標都是我們,舉報我反倒沒多大意思,那麼其他人的擔心又從何而來呢?大家有沒有想過,在這場「群眾鬥群眾式」的迫害中,到底誰不是受害者呢?為什麼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學朋友,非要忙不迭的來「劃清界線」 呢?我在TEMPLE有很多同學、朋友和老師,他們很多人曾開玩笑說,儘管他們不煉功,但是要是我回國被抓的話,他們肯定會來救我的。
我家在濟南,我的一個朋友叫劉健,我98年從美國回家探親時還見過他,就因為他人非常耿直,不願意說昧良心的話,不願意寫什麼保證書、揭批書,2001年3月份被抓起來關到濟南附近的劉長山勞教所,我在2002年初聽說他在那裡活活的給折磨死了。而到今天也沒有任何人為他的死承擔任何責任。他才33歲,上有父母下有小孩。每每想到這件事,我都會難過的掉眼淚。可是,你知道嗎,當時我設法與我其他在國內的認識的人打聽他的事情時,幾乎沒有一個人敢講一句話、、、那時的我深刻的體會到一句話,叫「沉默不是中立」(「SILENCE IS NOT NEUTRAL」) ----看到殺人放火都假裝沒看見,這種麻木是不是在殺人呢?-----當然我能也理解大家都有很大壓力,尤其是在那種強勢的宣傳下。那麼反過來講,那些在那樣大的壓力下還敢講句真話的人就更顯得難能可貴了。其實中國歷史上一直都有很多在強權面前不趨炎附勢,堅持良心和操守的人-----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蔣彥永醫生,這樣的人也不能叫做不愛國吧。
我在美國遇到過一位以前在CCTV工作的人,見面談到法輪功,她告訴我至於那些有關法輪功的報導是怎麼造出來的,她比我知道的還多,我就不必說了-----但是她只是一個勁的追問我,「為什麼,到底為什麼,你們這些人有這樣的、、、?」勇氣,決心,還是韌性? 從她的不可思議的表情上,我理解她找不到合適的詞來形容她的震撼。她告訴我她在北京時,看到過天安門廣場上被抓被打的法輪功學員。那些場景讓她記憶深刻。
另外有件事情,那是在我修煉法輪功之前的事了。我在復旦唸書時,暑假有些人自覺留下來考G,考托的,女生宿舍樓裡沒幾個人了。有一天半夜驚醒,我聽到很淒慘的「救命」的喊聲,好像就是在我的那個樓裡。我本能的跳下床,伸手去開門-----可是手還沒碰到門,突然莫名其妙的害怕了起來,而且越想越害怕,搞到後來我一扭身趕快去叫另一位同寢室的同學,告訴她我很害怕----於是兩個人都嚇得沒敢出去。好在那天沒有太嚴重的後果。這件事情讓我深深的自責,很久很久都不能釋懷。第二天見到同學,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以後再有這樣的事,咱們一定要出去。」
其實在這裡,我想說的是從小老人就教的,就是看到或是知道別人在受冤枉受難的時候,能幫就幫一把,也不是求積什麼功德了,只是求對的住良心吧。再不濟也不能落井下石,那樣以後是會被人戳脊樑骨的。
那麼很多問題就落回到一點上:到底法輪功是怎麼回事?是真的冤枉了嗎?誰對誰錯?到底是不是在搞政治?是不是法輪功別折騰了就萬事大吉了?
簡單的說,我覺得有兩個方面:
從法輪功學員的對個人負責的角度來講,這是牽扯到信仰的問題-----就好像基督徒寧願被餵獅子,釋迦牟尼的三百弟子寧願掉腦袋,也不願放棄信仰一樣--- --這可能對沒有精神信仰的人不太好理解,修煉的道理是講要重德修身,跟搞什麼政治是絕對扯不上邊的,更談不上推翻政府-----四年多的時間裏,法輪功的人所講的不過就是那句話「請停止迫害」,而且表達的方式很平和,沒有任何暴力行為。信仰的確是法律強迫不來的事----所以中國的憲法也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法輪功在99年之前的大陸和現在60多個國家的經驗也都證明,無數的人是從中受益的,法輪功在各國贏得了上千的褒獎。而且,國外有那麼多人也煉功,那些外國記者的鼻子靈的很,為什麼總也挖掘不出像CCTV、新華社上那些關於法輪功的新聞哪?反倒是會時常有與新華社不太一致的報導,一個例子的就是天安門自焚案後,「華盛頓郵報」駐北京記者專門跑到那個所謂自焚致死的劉春玲的家鄉開封,採訪了不少人,文章最後一句話是「沒有一個人見過她煉法輪功」。 (關於這個自焚案,大家可以參見http://asp.fgmtv.org/test/ProgramDetail.asp?NewsID=1193)
從對社會負責的角度來講,整個的國家機器和整個社會輿論被利用來摧毀一個正的信仰,方方面面都要受到影響-----近1/10的人口要被從「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某位領導人原話),同時還要讓其他的9/10保持沉默或者甚至是做幫凶。我相信折磨死劉健的也都是我在濟南的父老鄉親。你可以不喜歡法輪功,但讓你去活活折磨死你的鄰居,稍有良心的人都不會幹的,那麼為什麼發生了呢?還發生了那麼多起(有名有姓獨立核實過的就有800多了)?這得用多少精神刺激、物質刺激和輿論欺騙才能維持呢?是否因為這個毫無收益可言的巨大投入,使得本來就不富裕的國家財政更糟糕------以至與於政府在它最應該發揮職能的兩大領域(公共衛生和公共教育)中落在了甚至是烏干達這樣的國家後面?還有,幹這些事的人和指使他們這樣干的人的良心今後會怎樣的不安呢?這樣下去社會會有真的誠信嗎?這樣維持的穩定是真正的穩定嗎?
那麼也就難怪了,很多官員離任時(在這裡我就不指名了吧),曾私下找到我們煉功人,說他在任期內所有關於法輪功的一切所說所做,都不是出自他的本意;同樣,鎮壓之初,7位政治局常委中6位不同意鎮壓;現在的新任領導也都明白不解決對法輪功的錯誤鎮壓,很多事是沒法做好的------講這些當然並不是指望誰來平反(其實年紀大一些的人知道,近代中國很多次類似的政治運動最終的結果是什麼,代價又是什麼)。善惡有報是天理,我只想把這些事實講出來,希望大家有個瞭解,「公道自在人心」吧。
說到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呢,我想起一件事。以前我在北費城TEMPLE醫學院附近住的時候,有一陣子鬧賊,搞的人心惶惶,很多同學紛紛想辦法搬家。我當時的想法是,「做壞事的是那個賊,不是我。應該害怕和提心吊膽叫人發現的是他呀-----我有什麼好害怕的。」我一直住在那兒好幾年,沒有什麼事。當然這可能是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就說這個意思吧。無論在哪裡都想控制住別人的思想,甚至不惜挑起同胞間的誤解、歧視和仇恨,這樣的作為的確是讓人覺得於學生、學者的身份不太相稱,也超越了任何外交官員的正常職責範圍,我想如有必要,這樣的人自然會有相應的法律來規範的。當然我也聽說其實很多人是很瞭解法輪功是怎麼回事的,只是被迫無奈的。就像我 99年回國就因為被警察攔住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時回答了個「是」就被抓後,一個警察曾私下裡悄悄跟我說,「其實我知道你們煉功的人都是挺好的人、、、」那警察是我們街坊,在濟南有好多煉功的人。
在國內時可能沒有太多的機會聽到這些方面的聲音吧。我在99年底回國探親時,親身體驗了在那種一言堂的環境下的高壓和承受。我想大家既然在國外了,可以有比較多的渠道來看來聽,衷心希望大家都能不帶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多些瞭解。作為學生、學者,是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也是肩負了很多社會的道義責任的------我覺得能多方面瞭解瞭解這件影響了每個中國人的事,對我們的國家和民族將是負責任的,有好處的。能來美國的每個人都很不簡單,相信大家會有自己的判斷。
謝謝。
某某某(編者隱去)
NOTE1:嚴格的說,在大陸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不准煉法輪功,公安部的規定是不能稱為法律的。憑某位領導人的一句話就定性,然後再來立法的做法本身就是沒有法制的體現。
大紀元